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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份熟肉的話題並不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作者:由 簡爺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4-22

150份熟肉的話題並不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這兩天,有一個新聞火了。

事件是這樣:重慶的王女士以4500元賣出150份扣碗類熟肉產品,因未標註產品相關資訊,被顧客邵某以出售“三無產品”起訴,法院二審判王女士退還4500元貨款並給予十倍賠償,共計約5萬元。

網路上事情的爭議在於:買家邵某是個職業打假人,之前曾買過8次過期食品。

網上輿論是一邊倒的站賣家,認為買家邵某沒有人性,同時認為邵某涉嫌敲詐勒索。

但是,賣家的責任卻在影片中這位老太婆的哭聲中被忽視了。

這裡我先給大家通俗的普及下法律,初級農產品沒有標籤是可以在市場流通的,但是加工食品,預包裝食品是一定要有標籤的,標籤上最重要的就是生產許可證編號:

150份熟肉的話題並不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這個編號有什麼用呢?首先,這個證是食藥監發的,通常情況下這個證還比較難下,食藥監的檢查是比較嚴格的,對生產場所有比較高的要求,對於很多想從事食品加工的企業而言,這一關還是比較難過的。

其次,生產出來的產品可能會經過經銷商轉很多手才到最終消費者手裡,這樣一來,假如食品質量有問題,就能第一時間透過這個編號找到生產廠家。

這樣一來,終端消費者如果說吃出問題,並且保留證據,就可以去追根溯源,如果是食藥監監管不嚴輿論就會指向食藥監,如果是生產廠商自己生產過程中出現問題,那麼生產廠商就承擔相應責任。

這個就是食品加工行業的規矩,雖然有這個規矩在,還是會有一些不法的廠商,還是會有監管徇私舞弊,但是這個規矩一定要有。

更重要的一點,這個規矩作為消費者一定要擁護,因為你每天都在食用加工食品。

這裡順便說一句什麼叫加工食品,你每天吃的調料比如雞精、醬油、黃酒等等,你在商場買的冷凍包子,冷凍餃子等等都是加工食品,很早之前我問過監管局,他的原話是

哪怕是瓜子你僅僅把它炒熟了,也都算加工食品,你醃個鹹鴨蛋、做個辣椒醬也是加工食品。

加工食品是一定要有生產許可的。

只有初級農產品比如說田裡剛摘下的瓜果,雞籠裡的雞啊這些不需要生產許可。

因此,影片中,

熟肉賣家的違法行為是確定的

退一罰十的法律規矩也是確定的,甚至說賣家知法犯法的行為也是確定的

,因為在之前的訂單裡,賣家是貼了標籤的,這個賣家請了當地20多個農戶來做這個生意,影片裡的老太婆只是他請出來的搏輿論同情、抵抗法律的一個障眼法。

這樣說,很多人會覺得我太冷血了,但是很多人無法想象如果不這樣冷血會發生什麼?

如果不這樣冷血,你現在還敢去商場買點加工食品給家人吃,以後你就不一定敢了,如果不這樣冷血,以後再有人違法,只要哭的聲音大一點,你就為難了,法律和規矩也就形同虛設,如果不這樣冷血使得法律形同虛設之後,底層的平民還如何能制約權貴?

規矩沒有了,最後憑的就是誰錢多誰拳頭硬唄,就是清朝末期那會,明朝末期那會,宋朝末期那會的景象,拳頭硬的權貴大搞兼併,拳頭軟的平民慘遭流亡。

現在我們再來說下那個打假人,注意,就像他自己說的那樣,他雖然買過8次過期食品,但是他還是消費者,同時就像他的辯護律師說的那樣,

法無禁止即可為

,他沒有犯法,法律是無法定義他是否構成敲詐的。

很可恨對吧!感覺他欺軟怕硬對吧!

可恨只是你不成熟的情緒而已,當你冒出來這個可恨的情緒,你要第一時間要告訴自己:你還不夠成熟。

大號的記憶樹裡我們講過很通俗的內容,比如說“自利”,文章裡我們說過自利兩個字大部分看著認識這兩個字,其實並不理解這兩個字。

如果理解這兩個字,他就不會起

感覺可恨

的情緒,他就不會成為網路上的鍵盤俠。

因為一旦他理解這兩個字,他就會知道世界本身就是這樣的,而不是可愛的,因為趨利避害才是人的本性,而不是真善美才是人的本性。

而賣家不貼標籤製作三無產品的趨利行為,和打假人士的趨利行為,以及部分官員的徇私貪腐行為,以及上海的救援物資進不去行為背後都是一樣的通性:自利。

因此需要法律,需要規矩來壓制自利的程度,從而激發社會的真善美。

然我們看到的真善美多一點,自利徇私少一點。

標簽: 食品  賣家  加工  冷血  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