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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功能檢查:NRA PRA BCC的結果分析

作者:由 USAD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2-05

負/正相對調節NRA/PRA正常值:

NRA(負相對調節)的正常值是:+1.75至+2.25

為什麼是這樣一個正常值呢?這是由我們檢查時採用的工作距離決定的。一般我們做NRA/PRA檢查是在 40cm處進行,也就是說此處的調節刺激是2。5D。所以,我們做NRA負相對調節時,調節最多放鬆到2。5D時就不能再放鬆了(放鬆到零了),此時如果再加正鏡就會導致視物模糊了(相當於長生霧視了)。如果做NRA時正鏡加到2。5D以後說明初始的驗光結果已經錯誤了(過矯正了)。因而,NRA負相對調節是不會大於+2。5D的。

如果NRA負相對調節過小,說明調節不能放鬆,有可能存在調節痙攣、調節過度、假性近視的情況,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驗光容易近視過矯正!

PRA(正相對調節)的正常值是:-1.75至-3.00。

其實RRA反應的是調節的儲備力量,越大越好。

PRA小說明調節不足,調節不持久或不能產生有效調節,這樣青少年兒童容易近視加快;而成人則容易引起視覺疲勞了。

調節滯後/調節超前(BCC)正常值:+0。25~+0。75D(非老視眼);+0。50D(平均)。

調節反應(BCC)測量誤差分析

很多驗光師都說怎麼日常檢查的調節反應總是負值,而且以-0。25D為多,即調節超前,但按教科書上描述,多數正常人是調節滯後的。這是怎麼回事呢? 透過對學員的操作細節的觀察,我發現這樣的測量誤差主要是由於做調節反應檢查時,沒有在全矯正的基礎上進行造成的:

我們驗光時,先要按MPMVA(最正之最佳視力)原則進行主觀驗光,即能矯正到1。2時就要矯正到1。2,能矯正到1。5時就矯正到1。5以此類推,這樣檢查的結果才是真實的屈光狀況,我們稱為驗光處方。而涉及到配鏡時,根據具體的顧客情況、眼位特徵、用眼需求等的不同需要在這個全矯正的基礎上進行調整,我們稱為配鏡處方。多數情況下,近視眼配鏡都會欠矯正一些以避免看近時調節過度,所以多數驗光師會矯正到1。0或0。8。這對於配鏡是完全正確的,但如果在欠矯正的基礎上做視功能檢查時則會有問題。調節、集合是聯動的,欠矯正時,調節減少了,調節性集合也會相應減少而造成調節、集合的測量的誤差。 比如做調節反應(BCC)時,40cm處會誘發2。5D的調節,當欠矯正-0。5D時,僅誘發2D的調節,此時,按BCC的測量方法,需先補足這欠矯正的-0。5D補足後才反應真實的值,這樣就會多出-0。5D的測量誤差來。所以,當我們調節反應的正常值是+0。25D時,欠矯正-0。5D時的“正常值”就會變為“-0。25D”了。

再比如:做隱斜檢查時,欠矯正導致調節減少,調節性集合也相應減少,會造成隱斜檢查結果偏向“外”;做調節幅度測量時,如果欠矯正,造成結果偏小等等。 同理,過矯正也會造成測量誤差,多數情況會與上述情況相反。但也會因為過矯正時,造成調節的負擔和調節不穩定而造成與上述欠矯正相同的情況。 散光不矯正或欠矯正時,由於看遠看近都不能形成清晰的像,在做非常敏感的視功能檢查時也會出現測量不準確。有時50度的散光未矯正都會造成測量的誤差! 很多驗光師考慮的是:反正根據前面檢查的情況,顧客配鏡也不用足矯正,主觀驗光時(偷懶)刻意不矯足,在此基礎上進行下面的視功能檢查,結果當然是亂七八糟了。。。

所以,不僅調節反應的檢查,視功能檢查都要在正確的全矯正基礎上進行才能有準確的結果。

BCC如果是零或負值,說明患者總是在使用大於調節刺激的調節力量,也就是說,患者隨時保持一種過多調節的調節痙攣狀態,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性近視”。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時要及時做視覺訓練,解除這個調節超前的情況,避免“假性近視”變為“真性近視”。

標簽: 調節  矯正  5d  NRA  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