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遺囑,但遺囑沒有進行公證,現在其他的繼承人對遺囑有異議,這種情況遺囑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20-01-27
遺囑是否有效要符合很多條件,建議到當地找個律師付費諮詢吧。
立遺囑必須要經過法律公證,或找律師去代理這個事,遺囑是當事人對自己的個人財產繼承進行分割安排的主觀意願,不收其他人影響,其他人無權干預。完全可以自主決定並與與律師辦理。現在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未經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遺囑的要件就有效。只不過,辦理遺囑繼承時,需要其他繼承人的配合,其他繼承人不配合的話,你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進行分割遺產。起訴時,你需要舉證證明這個遺囑有效:證明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正常、沒有收到欺詐脅迫、是他自願所立……
其實現在有專業機構也挺好的,中華遺囑庫去看看
其實是不是具有法律效應效應,公不公正並沒有那麼重要,而是看遺囑的文字是否經得起考驗。
比如有沒有留相關的證據?
用到的詞語是不是準確無誤。
有沒有用到專用的法言法條來保護立遺囑人的意願?
如果是錄音錄影遺囑或者列印遺囑見證人,能不能經得起考驗和推敲?
所以綜上所述的很多原因都建議大家去專業的機構諮詢一下。
這些問題都會得到保證,最近也在關注中華遺囑庫,這個公益專案還是很棒的,最起碼在遺囑方面做的還是很專業的,在證據鏈的儲存,各方面保管都是有很有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