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你我?對不起,我真的做不到。
我們沒有酒,但我們有故事。
應該的這三個字是所有施予善意最大的天敵。——《奇葩說》陳銘
未經別人同意,便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大家有沒有遇到過,或者,自己曾經就做過呢?
可能有人會說,陌生人的東西大多數人都應該不會不問自取,但那個人和我關係很好,拿一下他的東西,他又不會介意。朋友之間誰會在意這些小事情!
但是這真的成立的嗎?朋友的東西不問自取就可以了嗎?他真的不會介意嗎?
你問過他真實的想法了嗎?
如果你要問我真實的想法,我會說,如果我真的把你當好朋友,我肯定會不介意。但如果只是朋友的話,對不起,請你先經過我的同意,再拿我的東西。
不問自取視為偷。
這句話我第一次聽到的時候,是在小學二年級。
這件事情我到現在都記憶猶深。
那次,我看到同桌的桌面上有一本漫畫書。
我很想拿來看,但是同桌去了洗手間。
我心想,我們都同桌兩年了,關係這麼好,拿一下她的東西,她應該不會介意吧。
於是,我拿過她的漫畫書。
開啟第一頁,一行字映入了我的眼簾。
不問自取視為偷。
手裡的書瞬間變得燙手。
那一刻我感覺自己無地自容,彷彿自己的行為早已被別人看得清清楚楚,自己卻還不知道。
我快速把書放回原來的位置,假裝什麼也沒發生過。
自那以後,如果我向他人借東西,我都會事先問一句,
可以嗎?
(當然了,對於最親近的人,我才不會這麼客氣。)
在讀初中的時候,我也遭遇了這種事情。
週末,我寫完作業就和朋友出去玩了,回來的時候卻發現作業不見了。
我翻遍了都找不到。
我著急地問身邊的人有沒有看到,答案都是沒有。
我只好重新寫一遍,還一邊寫一邊哭,以為自己把作業弄丟了,傻不拉嘰。
第二天,到了學校,住在我家附近的同學把我昨天寫的作業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昨天去你家,看到你的作業寫完了,就拿來抄了一下,還給你。”
“……”
“為什麼不告訴我一聲,我昨天找了很久啊!”
“借一下而已,不用那麼生氣吧。”
我看著她那張無辜的臉,心想,好吧,她確實不是故意的。
但是,從那以後,我就會告訴身邊的人,如果要借東西,麻煩事先告訴我一聲。
我不是不願意借給別人,我只是想知道是誰拿了我的東西。
當然了,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別人把我當作了自己人,我卻把別人當作了外人。
我對於朋友會有一條分界線。
如果是好朋友,就可以越界。
如果只是朋友,對不起,你仍在界外。
就算我知道了別人是善良的,沒有惡意,但是我仍然不可以接受不問自取的行為。
我一直都不知道這種怪怪的感覺是什麼
,直到我看了奇葩說的一期節目,才明白了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在節目裡面,辯手陳銘用了他小時候的事情來舉例說明。
陳銘:上小學的時候,我的同桌是一個我認識很多年的小夥伴。
有一天,同桌寫東西寫錯了,需要用到修改液。
於是他想也沒想的便伸出手來,拿過我的修改液便用了起來。
我整個人愣住了,當時覺得整個人都很不舒服,我對著他說,這是我的修改液,你要用需要跟我說一聲。
我當然願意把修改液借給他,只是,我覺得這是我的東西,你想要拿,你必須向我問一聲。
同桌當時也愣住了,對我說,哎,還分什麼你的我的,我的文具盒就在這裡,你想要拿什麼自己拿。
不對啊!那是我的修改液,而且我也沒有想要拿你的東西。
我人生第一次感覺到兩種不同的價值觀的衝突。
是啊,我的同桌沒有把我當外人,可是,我自己還沒有把他當作自己人啊。
我看到這裡,覺得自己的疑惑慢慢解開了。
可能別人把我當自己人了,而我還沒把他劃到自己的圈子裡。所以,我才會那麼堅持那一句,可以嗎。
我一直介意的是那條關於你和我之間的分界線。
分界線以內是深厚之交,分界線以外是泛泛之交。
我並沒有拒絕和別人深交的意思,我只是想在變成你我不分的關係的過程中,給我一點時間。
我需要時間來慢慢適應彼此的關係,在此期間,我們可以把這種隔閡慢慢淡化,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好朋友。
彼此願意,才能不分你我。
編輯:阿笨
文案:阿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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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說
我們沒有酒,但我們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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