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寵物

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

作者:由 劉雨晴 發表于 寵物時間:2016-08-11

作者:劉雨晴

連結:

https://

zhuanlan。zhihu。com/p/21

879643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絡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一、不良資產處置行業痛點和機會

不良債權催收是一個古老的行業,但不良

資產處置作為一個專門市場則始於1999年東方、長城、華融、信達四大全國性AMC的成立。四大AMC成立初期專門承接對口的中農工建四大行不良資產,後

來轉變為商業化市場經營機制。在網際網路時代以前,四大AMC、18家地方AMC、非持牌催收公司構成了不良資產處置的主要主體。

但隨著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傳統的不良資產處置急需轉型以適應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革新。傳統不良資產處置的問題主要集中於以下三點:

(1)傳統催收有地域限制:

催收是一個屬地性很強的行業。

催收公司的資源和關係集中於當地,傳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展業也具有屬地特徵,即債權人、債務人和催收公司均在當地。但隨著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債權人和債務人分處兩地是常見情形,而債權人對債務人所在地不瞭解,通常無法委託合適催收公司。

(2)傳統催收時間長、效率低、價格高:

首先,傳統催收採取層層分包,招拍掛等處置方式。從不良資產處置到最終催收公司,一般時間為9個月以上,往往錯過最佳的催收時間;其次由於資訊的不透明和雙

方的不信任,且催收公司採取傳統人工模式,導致不良資產處置效率低下;再者,傳統不良資產處置收取的費用較高,往往是不良資產金額的30%甚至更高。

(3)傳統催收主要針對大額債權:

大AMC近年轉型全方位金融領域,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已大大減弱,且其不涉及個人業務。地方AMC則主要完成地方政府平臺不良資產處置,非持牌催收公司又成

為主力,但其因為投入產出不成正比,很少涉及個人業務。對於隨著網際網路深入發展興起的消費金融、個人P2P借貸、普惠金融業務形成的不良資產既缺乏足夠客

戶,也缺乏相應能力。

與此相對應的是,

網際網路經濟下的不良債權也表現了新的特點,主要體現在:

①從債務人角度而言

消費金融、個人P2P借貸、普惠金融

業務

債務人網路化,都是網民,其有大量個人資訊留存網路;債務人分佈廣泛、遍佈全國;借款多為信用借款,無擔保措施;金額小,不清償債務的原因更多是還款意願而非還款能力。

②從債權人角度而言

不良債權金額小、數量多、絕對金額大

,自身不能完成相應的不良資產處置。

上述

傳統催收的老問題

網際網路經濟的新特點

使得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應運而生,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主要能解決以下問題:

①藉助網際網路平臺解決傳統催收的地域限制,並適應網際網路金融的債務人分佈新特點,藉助債務人在網際網路的存留資訊實現資訊補全和債務人追蹤;

②能夠將不良資產交給合適的催收公司,並透過大資料和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實時跟蹤和反饋,提高資產處置效率和行業透明度;

③由於小額、分散且催收率較高,可以降低債權人的平均催收成本,實現多方共贏的商業格局。

二、行業和市場

不良資產因借貸主體或債務主體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處置辦法和催收思路,業內通常習慣於將不良資產劃分為三類,具體分類和不良金額列表如下:

① 資料來自銀監會,統計區間為2016年第一季度,不良率包括關注類和不良類貸款。

② 資料來自國家統計局,統計物件工業企業的應收賬款,截至日期2016年3月。

③ 資料來自第一網貸6月1日釋出的《2016年5月份全國P2P網貸行業快報》,僅針對P2P。

④ 陸金所董事長計葵生認為P2P行業平均不良率在13-17%之間,業內普遍認為在10%左右。

隨著中國進入經濟新常態,不良資產總量和不良率將雙雙增長,與此同時,P2P平臺在經歷粗放式發展後也進入穩步增長的過程,隨著P2P資產規模增長、消費金融和普惠金融的不斷擴張,

不良資產未來將以10%左右的速度逐步增長,僅以主要針對個人的P2P、消費和普惠金融(包括校園貸等以網際網路為主的借貸)的不良資產將達千億級別。

前,針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主要由四大AMC(東方、長城、華融、信達)以及18家地方AMC完成。現在部分城商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將個人信

用卡不良債務委託律師事務所或專業催收公司代理催收。但就佔比和金額而言,AMC仍然是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主流形式。據瞭解,

銀行現在的真實不良資產遠大於銀監會的賬面統計金額,其往往透過各種金融工具和通道完成不良出表,但並未真正處置不良資產,

民營機構受限於法律監管和國資要求,尚不能完全進入銀行不良處置市場。

業應收賬款和資金拆借形成的不良資產也是一塊巨大的市場。但企業之間的不良資產面臨著金額大、期限長、法律關係複雜等特點,同時企業之間往往形成三角債關

系,加大了處置的成本和難度。保理公司及一些資本現在透過供應鏈金融來試水該部分業務,透過盤活核心企業的方式來形成現金流,獲取收益退出,這要求很高的

專業性和資金運作能力。

三、網際網路+不良資產的發展思路和模式

3。1 發展思路

目前已有的不良資產處置平臺提出的解決方案如下圖所示:

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

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

如上述所示,從不良資產角度來講,現有業務主要針對的不良資產是三類:

一是銀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業務

,例如即將掛牌的一諾銀華和湖南永雄,這兩家是傳統的地方性、規模化催收公司;

二是抵押資產的處置

,其主要解決債務人的流動性問題,包括分金社等;

三是消費金融、個人P2P借貸、普惠金融業務

,其主要解決債務人的還款意願問題,包括如何找到人和尋找其壓力點,促使其還款,第三類是目前市場的主攻方向。

處置流程來講,網際網路公司的切入角度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將不良資產匹配給合適的催收公司;第二階段,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完成催收,

包括配合委託方管理催收公司、配合催收方管理和培訓員工,利用大資料尋找債務人等等;第三階段,判斷不良資產中的“優質資產”,進行

自營和收購以獲取更大收益。

目前行業公司的關鍵在於哪家平臺能夠較好的完成第二階段,形成不良資產處置閉環,從而提高議價和談判能力,凸顯平臺價值。

處置方來講,律師解決專業、複雜的催收工作,但其人員少、收費高制約其發展。地區催收公司將是未來處置的主體,目前全國有約5000家各類催收公司,這將

是未來催收工作落地的主要承擔主體,此外,現在業內有人人催收的概念,例如借貸寶曾嘗試由熟人當催收員來完成催收工作,但人人催收落地面臨道德、法律以及

意願等諸多問題。

3。2 平臺主要模式和內容

根據不良資產處置平臺模式不同,通常分為六類,如上圖。

(1)債權交易及撮合平臺;

(2) 資訊釋出類平臺;

(3)資產交易及撮合類平臺;

(4)不良資產綜合服務平臺,如:

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

網際網路+不良資產處置

(5)資料查詢類平臺;

(6)資產眾籌類平臺;

四、投資機會和風險

不良資產處置是一個古老而新興的市場,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不斷深入和傳統金融的線上化發展,不良資產處置的網際網路化必將成為一個趨勢,同時,隨著中國宏觀經濟的態勢和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趨勢,在未來幾年中,不良資產將保持較大幅度的持續增長。

儘管不良資產市場誘人,趨勢明顯,但不良資產處置的本身特點決定了其網際網路化仍面臨諸多阻礙,例如:

不良資產處置仍有賴於大量的線下工作,標準化相對困難,難以凸顯平臺價值和優勢

;不良資產持有方基於忌諱或其他原因不願意委託處置從而暴露其經營情況或只提供基本無法回收的無價值不良資產等。若不良資產處置平臺能夠較好解決上述問題的,必將在未來發展中佔據優勢,成為行業的領導者。

附:不良資產領域的法律監管研究

目前不良資產領域的法律監管主要針對金融不良資產(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四大AMC+18地方AMC),金融資管開展非金融不良2012年政策性試行放開,2015年才發文明確允許。

國對於不良資產的現有監管思路旨在防範國有資產流失和穩定金融秩序,對於非持牌不良處置機構和非金融不良尚無明確監管規定,現在從事該業務的法理依據在於

民事領域,法無禁止即為允許,故只需要不落入金融不良和金融資管的範圍內即為允許非持牌機構進入的領域。具體的主要規定和現行圖示列表如下:

綜上,網際網路+不良資產不違反現有法律規定,屬於尚未明文監管的領域,國家未來對商業不良處置有監管規定的,應遵守該規定。

但提請注意的是,

儘管在業務上尚無明確監管,但不良資產處置的性質決定了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容易引起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糾紛,不良資產處置平臺往往會牽涉其中,可能承擔連帶責任或相應的法律責任,需謹慎評估平臺業務模式和潛在的責任範圍。

文章來自網路,其中部分內容給個人整理彙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