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稅會充值處理
1發票取得
1. 到指定商場消費的購物卡——單用途卡
如:蘇寧禮品卡、沃爾瑪卡、家樂福卡、百盛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只能在髮卡企業內部使用。
(1)企業在購入購物卡時,售卡方開具不徵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2)持卡人使用購物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3)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2. 發行機構之外的企業或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用的一種預付卡,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多用途卡
如:商通卡、福卡、新生易卡、歡付通卡、連心卡等,可在商場、便利店、餐館等多個簽約客戶處使用
(1)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開具不徵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2)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3)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銷售方開具預付卡充值發票,增值稅方面,購買方無法抵扣進項稅,企業所得稅上,在相關支出實際發生時,憑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這裡的相關憑證主要是指的購物卡領用記錄,用途等相關證明。購物卡無法再換開帶稅率的發票。
2賬務處理
1、購入購物卡時:
借:預付賬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2、將購物卡作為過節福利發放給員工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借:管理費用等——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將購物卡送給客戶: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4、用購物卡購辦公用品、茶葉、紙巾等集體福利: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3購物卡單位涉稅處理
(1)企業所得稅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如果你購進預付卡時候,取得了發票,如果沒實際使用,應該按資產進行管理。
也是不能稅前扣除的,只有在實際發放時候,憑藉相關內部外部憑證,證明預付卡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才能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通俗的說:買的時候取得發票,在預付賬款等資產科目核算,用的時候,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且不需要發票。
(2)增值稅
不管是銷售單用途卡還是多用途卡,都不繳納增值稅,所以企業對外送人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3)個人所得稅
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是都屬於要繳個稅的情形:
發給員工:
除非屬於企業給員工發放的困難補貼等按照檔案規定的免稅收入情形,不管是透過福利費還是工會經費發放,一般情況下,需要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個人所得稅。
發給非本單位員工:
除非屬於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購物卡等按照檔案規定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情形,一般情況下,類似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購物卡等卡,要按照“偶然所得”專案計算代扣代繳/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章來源:
百望呼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