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覺得學完功利主義道德論以後自己變得更沒有正常人的道德了?
功利本身也不是絕對不好。
關鍵是不能建立在不公平的規則與實事上。
除了資本規則的自然資源佔有的不公平,和為生計的被迫不平等交換,也包括但不限於智商剝消,那是一種變象的欺詐。
同學不要迷茫,提高工人工資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前提是要與國家經濟水平相適應,在我看來提高工資與道德沒有什麼關係,或者關係不大
與道德相關聯的,應該是工人的生活幸福,而且是真正的幸福,不是那種奶頭樂。工人們有目標,有奮鬥,生活有盼頭。如果漲工資可以導致這樣結果,那就是道德的。
漲工資本身只是一種手段,或者說是生產關係的調整,讓別人幸福才是道德的。
再聯絡道德是統治階級提出的這一點。那麼道德不道德其實是這個國家的性質與施政理念決定的。個人在評判的時候就要看一看這是誰提出的道德觀,是誰的立場。這樣道德與否你就能判斷了。
至於你所說的發達國家,漲工資在發達國家的行為,以及很多社會福利本身就是資產階級為了拉攏無產階級搞出來的。這樣會讓社會更加穩定,也能讓資場階級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這一點是1917年列寧給世界的警示,無產階級力量巨大,而馬克思也在英法德指導過無產階級革命運動,所以西歐國家對這個感觸很深,才會有福利社會這一說,因為他們如果不給福利,他們自己就完蛋了。
而發展中國家本身不夠富裕,經濟並不發達,資產階級不會有心思加工資的,剝削剩餘價值才是他們想要的。
以上就是目前能想到的,隨緣更新了
我知道功利立張可以去分別量度對不同的人不同利益,在某種解決方案整體利息最高,個別人利息不最高時,會有個人與集體的矛盾。
道德?對個別人而言更道德的方案,對整體更不道德?或反過來?這要如何量度?用的標準是同一個嗎?這個人與集體的矛盾如何構成?
公共利益是道德基石。它必要求整體最大利息,不以個人為單位。在公共利益滿足後才談個人額外利益,本身就是一種道德標準。
因為“正常人的道德”是一種充斥著中世紀的腐臭裹屍布氣息的東西,本來就不該有啊……
至於提高最低工資,提高最低工資比起ubi來說效率差太多了,把最低工資換成ubi,那還有得談……
我覺得你可以先承認上邊這個心理利己主義。
再考慮一下功利主義道德論指向的是什麼。
提高最低工資的出發點也是“利己”而非“利他”。
這就獲得一個漂亮點的道德觀了。
例如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