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和范仲淹同樣主和,為什麼對待的態度會天差地別?
請不要汙衊人家秦相公。什麼主和,人家明明是投降。
1。秦檜為敵國效力:
建炎元年,秦檜被分賜給金國大將完顏昌,得到重用(而且是他積極主動湊上去的)、參謀軍事(要是協理民政還有的洗,參謀軍事還有什麼好洗的?)、表現出色(金兀朮親自宴請)。
2。秦檜歸國可疑:
建炎四年,秦檜帶著家眷從金軍大營中“逃”回了南宋,入朝後很快提出和完顏昌幾乎一模一樣的“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的南北分治方略,並呈上草擬的和議書。
此後秦檜一直在鼓吹議和、黨同伐異,一度拜相,專主和議、破壞恢復,後被罷免;紹興五年金太宗去世,完顏昌主政,宋金終成和議,秦檜起復。
3。秦檜給北伐添亂:
紹興七年,秦檜被任用為樞密使、趙構重用岳飛進行北伐、當時抗金形勢空前良好,秦檜煽動張浚說服趙構收回成命導致岳飛正在進行的北伐計劃成了泡影;在淮西軍變事件中秦檜也異常活躍,四萬宋軍投降偽齊。
4。秦檜主持議和極其軟弱:
紹興八年,秦檜獨攬大權、一邊強力打壓主戰派大臣、一邊極力勸說高宗接受條件非常苛刻的議和;
紹興九年,金國發生內亂,秦檜竟以《春秋》不伐喪為藉口反對趁機北伐;
紹興十年,金國內亂平息、主戰派上臺,撕破和約對宋發動戰爭。
5。秦檜在宋軍抵禦金軍捷報不斷時強行議和:
紹興十年,宋軍諸路捷報不斷,秦檜卻在此時力主議和、強行召回宋軍諸路將帥;
紹興十一年,金軍再次南下,宋軍諸路取得了很多勝利,秦檜再次強行召回諸路將帥、殺害岳飛,割地求和。
6。秦檜權傾朝野、陷害忠良:
紹興十二年後,秦檜獨攬朝政大權,大興文字獄、篡改史書禁止野史、焚燬自罷相以來涉及秦檜的所有詔書和奏章、興四大獄、大肆收刮民脂民膏。
秦檜不是主和,是投降。
秦檜那是投降稱臣,當時真正的主和派有趙鼎等人,論主和秦長腳根本沒有市場,論資排輩也到不了他頭上,投降就他一個。
主和與投降是有區別的。
可惜了,中國歷史上明白這一點兒的好像不多。
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世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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