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到底是文字重要,還是其中的故事情節和道理更重要?
一本好書,自己讀,得到的見解和是自己的。
一本好書,聽別人講,得到的資訊是對方處理過的,別人講的很多東西是帶著別人的觀點和主觀情感的。
人和人的側重點是不同的。
陶淵明作《五柳先生傳》以自況雲:“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
私以為閱讀 能讓你覺得開啟新的思路是最有好的,當然這種情況只算做可遇……
讀書最好的效果莫過於能去從作者的角度出發看世界,多一個認識這個世界的思路,發現一種對於這個世界的理解/解釋方式。讓你能夠更加包容和成熟。
從書本身沒有哪一種更重要之說。出去旅遊,是景點打卡拍照,登上最高峰重要,還是一路上慢慢欣賞風景重要?去餐廳吃飯,是美味佳餚色香味重要,還是朦朧的燈光美妙的音樂陪你吃飯的人重要?一個好的作者,一個大家,可以說不管是從立意深度上還是文筆文風上都是無可挑剔的。在欣賞羅曼羅蘭的《克利斯朵夫》時,世界觀不雄渾?大道理不深刻?但是這樣的大道理,世界觀是被優美雋永,激情有力的文字襯托出來的。而張愛玲的《半生緣》,《金鎖記》,讀者總是會被她巧妙絕倫的比喻,對色彩與文字的應用所吸引,但是這樣一席華美的袍子下面,就只有蝨子沒有對人生的深刻洞察嗎?
如果說從寫作者的角度,這兩者也不是對立的。你可以在寫作中加入更多對人生的思考,但是隻要你閱讀量夠多,我想你也無法忍受用粗糙乏味的文筆去展示你的思考吧。
可能我的經驗無法給你借鑑。因為閱讀對我來說是一種樂趣與享受,所以我根本不會有把書壓縮成十五分鐘的簡介的想法。但是我仍然覺得,這不能算是一種真正的閱讀。閱讀是一種體驗,一種沉浸,一種不出門的旅行,它本來就不該是為了獲取大道理這樣功利的目的,而且世界上真正好的名著,沒有一個作者是為了灌輸給讀者大道理而創作的,書展現出來的只是一個世界,而你從世界裡能看到什麼,完全取決於你個人。
所以,儘管我在前面說兩個都重要,但是讀一本真正的書,意義不只是在於大道理或者文筆。閱讀也並不是人人要做的事情,和看電影,踩單車,衝浪一樣,閱讀是一種愛好,就像彈琴只為彈琴,你唱歌只是因為你想唱歌,閱讀也最好是因為你想閱讀。除此之外,那些十五分鐘的音訊,其實不代表什麼,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大道理,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過不好自己的人生。
樓主,真正的好書中的意味並不是可以由某個人傳達給你的,你可以看看魯迅對《紅樓夢》的看法,沒有哪個人能說自己百分之百的瞭解了這本書的全部,他們給你展示的只是他們自己的理解,而你自己的理解呢?這個只有靠你自己閱讀了之後才能明白。《紅樓夢》直到今天都還有人在研究她,像這個等級的書不自己看,僅僅從旁人的言語中瞭解她,這是一種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