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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殺年豬小心違法

作者:由 情不自禁666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12-19

一年一年過的真快啊,轉眼又到年終歲尾了,農村都有殺年豬的習慣,我們都知道農村糧食豬豬肉好吃!,因為農民養的家畜家禽都是喂剩菜剩飯和自家種植的蔬菜及紅薯或者紅薯葉等等,都是純綠色食物,不喂飼料,所以那個肉特別有肉的香味,很多人都想方設法到農村買點豬肉,農民把自己辛辛苦苦養了一年的豬殺掉,如果家裡條件好的,自己留點好肉自己吃,剩餘的賣給四鄰八舍,家裡條件不好的就留點不好的肉,把好的賣給四鄰八舍,這樣可以多賣點錢來貼補家用,農民即改善了生活,又增加了收入,

但是現在當農民可不容易了,稍不注意就會負債累累!這不是危言聳聽,就像砍伐自家種的樹木而被罰款的事一樣。如今做農民太難了,不僅要會種菜種地,也要懂點法律知識才行,

廣西百色一農民把自家辛苦養了一年的豬殺了,結果被罰了10萬元,這事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殺自己家的豬咋還違法了呢?原來這戶農民看到這豬肉太多自己又吃不完,就賣掉了一部分,想著收回些成本也貼補點家用,一共也就賣了兩千多塊錢,也正因為這個被罰了,理由是銷售的豬肉沒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和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價值總金額不足1萬的,處於10萬至15萬的罰款。自己吃不了可以賣給鄰居,讓鄰居也吃上放心肉,從賣肉中獲取點利潤也是應該的,為什麼就是有人要算計最底層,最窮苦的農民呢,真是想不通!

在農村,過年宰殺年豬,或者平常宰殺肥豬,這都是很常見的,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肥豬,宰殺以後分一點豬肉給鄰居,不可能給鄰居的豬肉都不收錢吧?過去大家也一直沒有認為這有什麼不對,更沒有將其與違法聯絡到一起去,但是我們農民不瞭解情況,也不代表就可以忽視相關的規定。在“食品安全法”和“民間習俗”之間,法律會如何傾斜呢?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答案吧!關注情不自禁,我們下期見!

標簽: 農民  豬肉  鄰居  宰殺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