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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所有事情都扯到“道德敗壞”上去

作者:由 禁代曲奇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1-04-18

“泛道德”的惡果:別把所有事情都扯到“道德敗壞”上去

這一期,我們來講講泛道德的內容。

當然,在講泛道德之前,先要講講道德。

中文的“道德”,可以追溯到老子的《道德經》,裡面的“道”指自然執行與人世共通的真理,“德”指人世的德行,品行。

這時的道與德,是兩個詞。而把“道德”聯絡在一起,是《荀子·勸學》中提到:‘故學至於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在這之後,道德變成了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準則和規範。在久遠的中國,指的就是封建社會中的宗法等級行為規範——禮。

在長久以來,道德,禮法,都是協調人們生活,約束大家行為的一種方式。大家透過內化道德準則,對不道德的事情口誅筆伐,來制約不道德行為。並且透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為妻綱等倫理方式,組織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秩序。

近代很多思想家都會提到,比起西方的法治,中國似乎有著濃重的禮治傳統。那麼為什麼中國會更傾向於用道德約束行為,而不是法律呢?

在《鄉土中國》中說到,因為我們以農業為本,形成了熟人社會。像是很多地方的同姓村,一個村子都是姓張,或者都姓王。幾百年前是一家。

在這種熟人社會中,相比於法治,禮治更加方便,更溫和。大家也就更自覺得采用道德約束,而不是法律。

這原本沒什麼問題。

而真正有問題的,是泛道德。泛,是泛化的意思,也就是邊緣擴大。而泛道德,也就是把道德的地位,提得太高,以至於侵犯到其他領域。在其他領域本來應該討論的內容,本來的規則,都被道德所替代。

在推崇道德的儒家文化成為正統之後,中國的泛道德跡象越發明顯。

比如天人感應的說法,認為人的品行與天地間的自然現象相關。如果天子不仁不義,就會出現水災旱災等災難。而天子有德行,就會降下祥瑞。或者把天地都道德化,說上天有好生之德等等。

那麼泛道德會帶來什麼影響呢?

首先是轉移了主要矛盾。

當所有一切都歸結為道德,希望由道德去解決時,真正的問題就容易被忽略。

當一個事情發酵,最後的輿論都變成指責某人不道德,認為只要他道德好,就能解決一切時。社會上許多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就被掩蓋了。

在《泛道德談問題是沒用的》一文中,提到過一個現象。說臺大的學生上公交車時,都你爭我搶,非常不文明。於是就有人想要提倡文明排隊,大家守規矩。

最後就變成所有人在車沒來的時候非常規矩的排隊,但是車一來就立刻你爭我搶。

因為這件事的真正問題,在於公交車的車次遠遠不夠。如果你不想遲到,就得搶著上車。這個問題不解決,就永遠有人趕不上車。為了上車,也就只能搶。

文中表示:“自古以來,中國人都是以道德談貪汙問題,要防止貪汙,必須提高官吏的道德水準,使他們有一種清如水的節操,才可以一介不取,故必須加強政風的預防。這些都是道德性的手段,而不是透明這種制度性手段,因此中國人自古以來,遂出現大家都說清廉,但人人都陽奉陰違的惡果,就好像臺大學生大家都說一套做一套一樣。因此,談問題要談對問題,用道德談問題只會把問題愈談愈糟!”

比如在《青春有你2》中出現的四胞胎搶c位的事情。讓選手自行投票選c位,本來就很可能出現抱團,審美差異,過於主觀導致不公正等等現象。當所有人都去罵這四個女孩的時候,並不能避免下次這件事的發生。真正要做的,就是改變規則。

《案件報道泛道德化研究》中說:“而案件也在這一過程中逐漸偏離了原先案件事實的軌道,公眾的聚焦點也就轉移到某個輿論呼聲最高的一個微小的點,而忽視了對案件本身的關注。案件的焦點也就從案件本身轉移到對倫理道德的質疑、對司法判決的不滿、對社會的不公等方面。即使是案件判決結束,公眾提起案件還依然是最初由媒體所設定的道德議題導向,立場勝於案件事實。深圳聯防消防員入室強姦案中,媒體對受害者丈夫楊武“窩囊丈夫”的報道,使得網路上充滿了對楊武懦弱的謾罵與指責,而忽視了真正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強姦者。於歡案中,媒體對辱母情節的突出處理,激起了網民對於歡的同情並呼籲對其改判而忽視了金融企業背後生存的困難。江歌案中媒體對江歌及媽媽、劉鑫作為“故事”人物進行敘事性的呈現,錯誤議題設定使得輿論焦點轉移到劉鑫身上以形成“江歌劉鑫案”,而掩蓋了對兇手陳世峰的關注。“法制報道是在法治意義上對事件、案件的觀察和研究,講求就事論事、遵循法治邏輯,轉換視角尤其要謹慎,更不能放棄對歷史、社會結構兩大維度的考察。”現實情況是,往往具有法律命題的案件透過媒體道德議題導向偏差置換為了道德命題,無視歷史和社會結構視角,盲目對案件進行視角轉換,轉移了案件的焦點,從而誤導受眾認知。”

當主要矛盾被轉移,很多被泛道德侵佔的領域,更難發展出它們應有的規則。容易導致停滯和錯位。

比如法治的艱難推行

當中國進入現代社會,城市中充斥著陌生人。口誅筆伐類的道德約束,在這種環境中逐漸失去效力。

並且由於道德的主觀性,模糊性,人們很難達成共識。

在來自各方的人,匯聚在一起。你有你的道德,我有我的道德時。我們很多時候,只能依靠最普遍的規律,依靠法律。

但是泛道德的傾向,會干預,阻礙法治社會的完善。

畢竟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人們過於信任道德,並且非常習慣用道德去幹預法律。

再比如科學的進展緩慢。

《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展 :以傅偉勳對儒家 “泛道德主義 ”的討論為中心》中說:“

就知識論而言 , 傅偉勳認為, 儒家知識論的基本特色有三:區分“德性之知 ”與 “見聞之知” ;“德性之知”優於“見聞之知” ;強調知行合一, 行 (道德實踐 )重於知 (聞見之知)。“知是為了行而存在, 而非其他”, 因此知本身無獨立的存在意義和價值。 儒家知識論的上述特點必然導致其混淆客觀性知識與主體性知識的界限, 以道德主體性干預客觀性知識, 最終致使儒家發展不出近代意義的知識論與科學。 ”

這些,都是主要問題被掩蓋,被泛道德侵蝕,所帶來的現象。

與此同時,泛道德也是網路暴力的一部分成因。我在《網路暴力》的系列影片也講過。

《“網路暴力”:概念、根源及其應對》中說:“傳統中國是個倫理本位的社會,由之而衍生出是泛道德化的文化-心理結構。在這樣的社會文化氛圍下,對弱者的同情往往佔據社會輿論的制高點,而在青年網民身上,則體現為懲惡揚善、除暴安良的俠義情結。他們以“道德審判”為武器,以伸張正義為目標,渴望獲得充滿認同的“網路迴音”,又常常遊離於暴力與正義之間。一旦嫉妒與怨恨、公憤與私仇在網路上無序宣洩,網路空間就處於“多數人的暴政”之下。”

《網路傳播學》一書中提到 ,“集體的力量形成道德上的審判 ,這是現階段中國網路暴力的一種突出表現 ,它反映了中國社會傳統的強大慣性力量 ,以及它在向現代社會轉變過程中的困境。”

如果去看描寫中國傳統社會的小說,會發現很多排擠,指控,都不需要依據事實。只要說幾句,這個人不檢點,怎麼怎麼惹人厭,就可以把人逼死。

這種做法在多年以前,雖然也有種種弊端,但還算是比較合理。因為你制約的是你的家人,你的鄰居。你們相互熟識,有感情,也有基本的信任。而且你制約我,我也制約你。

但這種事一旦發展到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就會完全失控。這個時候,個人沒法制約群體,群體也不瞭解被懲罰的個人。更對這個人沒有什麼感情。僅憑一點隻言片語,就能對完全不瞭解的人口誅筆伐,判處死刑。

這樣大規模的事件,曾經在上世紀中期,發生得非常頻繁。無數人蒙受冤屈,不少人選擇自殺。

現在很多年輕人,可能並不瞭解那時候的事情。但是我們的上一輩,出生在那個年代,並且也受到了牽連。這讓我對這種事情有非常嚴重的警惕。

我們為什麼需要法治,為什麼要依據事實,為什麼作奸犯科,殺人放火的嫌疑人都有權請辯護律師。

正是因為這種監管和懲罰的方式,都已經不合適了。

除此之外,泛道德還對道德本身帶來了糟糕的影響。過高的道德模範,會造成的道德暴力,道德焦慮和偽善。

在泛道德主義的敘事之中,只要出了問題,都是因為有人的道德不夠高尚。這無形中樹立了一個完全達不到,理想中,或者說幻想中的“聖人”形象。又或者說是儒家所說的“君子”。這樣的人,不爭不搶,無私奉獻,做事靠譜,無所不能。

而當負面的事件發生時,人們就會習慣性的去指責觸發事件的某個人,覺得“你怎麼不是君子”,“如果你道德再高尚一點,怎麼會出這樣的事?”

這樣的道德壓力,是大部分人都承受不起的。但是真正問題又沒有解決。

於是在道德暴力和現實問題的雙重壓力下,所帶來的只能是偽善。就像公交車來之前,假裝排隊的臺大學生一樣。很多人只能打著高尚的旗號,給自己的行為塗脂抹粉。而不會帶來真正的道德改善。

因為推崇的“聖人”,實在是離現實的社會太遠了。

《大眾媒體涉醫輿論“泛道德化”誤區探析》中說:“

生命倫理基本原則包括自主、不傷害、行善、公正。

社會主義醫德規範要求尊重患者、恪盡職守、刻苦鑽研、廉潔正直、誠實可信。

醫務工作者若能達到上述就已經非常優秀,而“最美”獲選人常常超越這些標準。

以2015“尋找最美醫生”活動為例,候選人大多是顧不上身體病痛和家庭困難,累倒在工作崗位的“勞模”,有些甚至帶病堅持工作到生命最後一刻。如果評比成為“比慘大會”,同行根本不會產生崇敬感和學習願望,唯恐避之不及。”

泛道德傾向和過高的道德模範,只會讓大家一邊產生“這社會怎麼道德淪喪”的想法,一邊變得越來越偽善。這對道德本身,也是有很糟糕的影響的。

最後,需要特別說明的一件事是。

雖然儒學造成了很多問題,但孔子老先生並不是泛道德問題的始作俑者。

在這裡給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魯人必多拯溺者矣。”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金錢的補償和獎勵。孔子的學生子貢,把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不向國家領取金錢。孔子說:“賜端木賜(即子貢),你錯了!聖人做的事,可用來改變民風世俗,教導可以傳授給百姓,不僅僅是有利於自己的行為。 現在魯國富的人少窮人多,向國家領取補償金,對你沒有任何損失;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過高的道德模範,會給社會風氣帶來不良影響這件事,孔子老人家早就告訴我們了。

只是我們都沒太在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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