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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對乙方怎麼管理

作者:由 風華正茂的老頭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1-02-04

一、 管理人員配備

1、 施工單位現場配備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須與投標檔案中的相應人員一致,若不一致,我司有權對此做出處罰;

2、 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變更,必須書面通知我司同意,否則,我司有權對此做出處罰;

3、 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專案部提交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並取得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專案部的批准方可施工,但上述批准並不解除合同所規定的施工單位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4、 在工程進展的過程之中,若施工單位提供於該專案的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能滿足我司工程要求,則我司有權提出要求限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更換;

5、 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圖紙和國家及當地相應的技術標準的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必須達到相關驗收規範要求;同時必須符合我司相關具體規定和要求。

二、 工期保證要求

1、 施工單位需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機械確保按工期要求順利完成工程;

2、 施工單位現場需修建蓄水池,以保證施工用水不影響進度;

3、 施工單位施工期間需根據要求上報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及兩週滾動計劃經專案部及監理稽核同意後並嚴格執行,我司將嚴格按照各節點計劃進行現場各工序進度節點控制,如某節點滯後,我司有權按照每節點滯後一天,進行每天1000元處罰;

4、 施工單位由於材料不合格或驗收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誤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責任,不予工期補償;

5、 施工單位需備齊施工雨具具並做好相應措施以確保雨季施工,下雨及其他天氣因素導致工期延誤由施工單位負責,專案部不予工期補償;

三、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施工承包單位根據專案的具體特點上報施工總平面佈置圖,且應分階段對計劃進行調整完善,經專案部、監理稽核批准後認真執行,以達到專案所在地的安全文明施工達標要求;

2、 鋼筋加工場地採用砼面硬化,現場臨時道路、排水溝等設定應符合招標要求;由我司進行現場區域劃分,施工單位有義務負責所劃分區域的道路、排水溝等的日常清潔工作;

3、 施工道路及施工區入口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並指派專人進行守護及清理,保證現場的清潔衛生,在場地出口洗車池設定洗車裝置並派專人負責,保證洗車裝置正常運轉;

4、 施工現場內一律不準佈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員除外),並且日後樓內不準作為工人住宿、生活區域;

5、 售樓示範區域施工方必須提供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售樓過程中買樓及看樓人員及車輛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6、 施工過程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滿足專案所在地的有關規定;

7、 在工程最終驗收合格之前的整個施工期內,施工單位必須制訂並實施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證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包括施工單位和非施工單位的人員安全)。維護工地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施工單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7天內,必須將制訂的有關安全措施的書面報告專案部和監理批准。安全措施包括(但不僅限於)防洪、防火、防雷、防漏電、救護、警報、治安等。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頒佈的有關安全規程,對於不符合我國法律、法令、安全規程即本合同規定的事故隱患,專案部和監理有權進行干涉,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專案部和監理遞交事故報告並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 施工單位需對工程範圍內和周邊的已有建築進行必要的保護,以確保該等建構築物的安全,因施工造成的破壞,所有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9、 施工單位的生活設施,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區域自行解決;

10、 施工單位須與現場其他施工單位積極協調、團結合作,避免發生衝突。若與其它施工單位發生衝突事件,所有責任由施工單位與其它施工單位自行協商解決,專案部不負任何責任;

四、施工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進場後,三天內提交專案管理架構表、管理人員工作簡歷、專業技術職稱、現場崗位、上崗證書影印件、職務、聯絡電話。

2 施工單位進場後五天內提交參加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印件、施工負責人及其有關管理人員名單、現場崗位、聯絡電話,以及主要材料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印件和聯絡電話。

3 施工單位進場後三週內提交特殊工種人員名單、上崗證影印件和所有參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員登記名單(內容包括:身份證號或暫住證號、家庭地址、工種、工牌號碼)。

4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因故暫離工地,需經監理、專案部同意,暫離超過24小時,應指定經監理、發包方同意的人員作為代表行使權力並書面通知監理、發包人,否則按無故離崗,每24小時罰款500元。

5 施工單位的所有檔案資料,除了應監理、專案部要求送有關單位外,都必須報送監理、專案部。

6 施工單位的專案管理人員漠視監理、專案部指令,拒不執行監理、專案部指令,監理、專案部將有權責令施工單位將其調離本專案現場。

7 如果施工單位有任何工程不符合工程規範、圖紙或指示,發包人及監理員有權視實際情況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進行處罰:

a。 處以每次500-3000元的額外經濟處罰,但並不免除施工單位的任何責任;

b。 要求返工,所有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工期不予任何補充;

c。 根據實際造成的影響對施工單位進行索賠;

8 除非特別通知,每週將定期召開由監理主持的“工程生產例會”,例會時間為每週三下午2:30,各施工單位專案經理、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質檢員必須準時參加,未經總監(專案部負責人)許可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違反者,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2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500元人民幣。有關罰款將從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並且:

遲到者對到會前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

早退者對離會後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

缺席者對全部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

本專案部只需按規定發放例會紀要,而無任何額外義務另行通知傳達。

專案部書面通知的其它會議要求與例會相同,參會人員謹慎遵守會議紀律。

會議期間:不要喧譁,不要私下議論;將手機開至振動狀態或關機;禁止在會議室內接聽任何電話;請按會議主持人要求按順序發言,其他人發言時請不要打斷。

對於會議紀要或其它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檔案,參會單位在收到檔案後應予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如果未在此時間內反饋,我專案部認為參會單位已確認該檔案內容,檔案內容等同合同檔案效應。

9 施工單位須有專人負責每日上午9:00前提交昨日完成施工進度、材料進退場、現場施工操作人員人數等情況《施工日報》,日報必須詳細真實,如上報不真實視同未上報,每次罰款300元。

10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必須參加每日上午9:00由專案部、監理組織的工地巡視。

11 施工總平面由總包(土建)負責,統一管理施工平面的管理制度,以施工總平面規劃為依據,根據施工進度情況,總包(土建)負責施工總平面圖的調整、補充和修改,經專案部、監理審定後組織實施,各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專案部、監理、總包(土建)的意見和指揮。

12 施工單位如提請有關現場簽證(詳見簽證管理辦法),必須明確事由,附有事由發生依據(依據以專案部所簽發檔案為準,並必須附有相關的照片影象),詳列工程數量或用工量及有關計算書,經專案部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共同確認。

五、計劃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需配備熟悉project應用並熟悉工程的專職計劃管理人員。

2 施工單位進場後一週內提交合約範圍內總進度計劃及各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含甲供材供應計劃及指定分包單位進場計劃)。

3 施工單位每週一上午9點前提交《三週施工進度滾動計劃》及提交《上週施工情況彙報》,內容包括: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所使用的儀器及機械、裝置、物料,有關涉及工程的突發事故及其他一切與工程有關的事項。

4 施工單位每月24日上午提交《三個月施工進度滾動計劃》及提交《上月施工情況彙報》(每月24日為計劃截止日期),含每棟樓工程進度相片以及有關工程事宜。

5 施工單位在進場20天內提交分項工程及工序“樣板”施工計劃。

6 在上述每週、每月提交的計劃中,須用縱向實線劃出實際完成的時間。

7 施工單位的所有進度計劃,都必須遵循總進度控制計劃,服從監理、專案部的施工進度協調。

8 施工單位若未完成本週、本月計劃,應立即提交調整計劃,計劃中必須有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和具體詳細切實可行的補救措施,以保證總進度計劃的執行。

9 按監理、專案部要求和施工需要,總包單位須提交包括機電、裝修等其他分包商在內的分部、分項、工序交叉專項作業計劃。

六、材料裝置進場、審報、審批、樣板提交和封樣及甲供材料/裝置交接制度

1 施工合同簽約後,施工單位按圖紙和監理、專案部要求在15天內提交所有裝置/材料呈報批計劃。

2 按監理、專案部批准後的呈報計劃,提交裝置/材料樣板及資料,供專案部、監理及設計審批,並書面出具《材料樣板確認表》。

3 經批准後的樣板實物進行“封樣”,存於專案部“樣板間”。

4 材料/裝置進場後,經監理、專案部對照“封樣”材料檢查驗收無誤後,方可進入現場倉庫。同時提交進場材料/裝置合格證、材質證明等資料,不合格材料/裝置施工單位必須及時清退出現場(要有專案部或監理單位的相關人員見證簽字)。

5 經監理、專案部檢查驗收而進入現場的材料,未經監理、專案部同意,不準運出現場。

6 進入現場的材料未經監理、專案部檢查驗收,監理、專案部有權責令其限時退出現場,運費自負。

7 甲供材料/裝置的交接按下列程式執行:

7。1 甲供材料/裝置進場前,監理、專案部將提前一天出具《甲供材料/裝置進場通知表》通知施工單位。

7。2 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檢查、驗收甲供材料/裝置,當場檢查、驗收甲供材料、裝置規格、型號、外觀質量及數量,並辦理書面《甲供材料/裝置驗收表》交接手續。

7。3 施工單位同時接收隨甲供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材質證明、產品使用和維修說明書等有關資料,並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7。4 若施工單位對甲供材料/裝置的外觀質量、效能等提出異議,應在兩天內書面通知監理、專案部。

7。5 施工單位接收甲供材料/裝置後,必須有切實保護措施,確保甲供材料/裝置的完整無損。非監理、專案部原因而引發的甲供材料/裝置損壞,應由施工單位負責。

七、技術管理制度

1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管理制度

1。1 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經施工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後,開工前十天報送監理、專案部審定。監理、專案部所提出的問題,編制單位要及時修改,修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七天內報送監理、專案部重新審定。

1。2 施工組織設計未經監理、專案部審定同意,施工單位擅自組織施工實施,監理、專案部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施工單位自負。

1。3 重要特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如:深基坑開挖、高支模、大體積砼澆搗、外腳手架、防水、塔吊安裝拆除、門窗安裝及防滲漏質量通病防治等等方案(措施),報監理、專案部審定後,方可組織實施。

2 圖紙會審制度:

2。1 圖紙會審前,各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各專業技術人員學習,自審,所提疑點和意見,由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彙總核對。

2。2 各單點陣圖紙自審後,我司專案部組織設計、專案部、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進行會審,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必須參加。

2。3 圖紙會審中提出問題及處理意見要詳細記錄,施工單位彙總整理成正式檔案(圖紙會審紀要),由監理、專案部、設計、施工等與會各方簽字蓋章。

2。4 圖紙會審紀要一式四份(原件),監理、專案部、設計、施工各執一份。

3 設計變更管理制度:

3。1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圖需要進行修改,必須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籤證制度。

3。2 設計單位施工圖需要修改的,由設計單位簽發設計變更通知書或設計修改補充圖,經甲方設計管理部同意轉發專案部後,由專案部以正式檔案形式分發各有關施工單位(無專案部專案經理簽發及專案部蓋章的變更不予認可)。

3。3 甲方提出設計修改,由設計單位簽發設計變更通知單或設計修改補充圖,由甲方設計管理部轉發專案部部後,由專案部以正式檔案形式分發各有關施工單位(無專案部專案經理簽發及專案部蓋章的變更不予認可)

3。4 施工單位提出施工圖問題或修改建議等技術問題,由提出單位技術負責人統一辦理《技術核定單》,經專案部、設計、監理會籤後,作為設計修改檔案,技術核定單一式四份(原件),專案部、設計、監理、施工各執一份。

3。5 辦理技術核定單流程:提出單位技術負責人填寫核定內容 ¾®設計單位會籤¾® 現場監理工程師會籤¾®建設單位會籤¾®下發施工單位。

4 工程驗收制度:

4。1 按規定需進行隱蔽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專案,施工單位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監理、專案部。

4。2 驗收前,施工單位需提供工程質量自檢評定結果,主體結構鋼筋工程還需提供鋼材質量證明,二次檢驗報告及鋼筋焊接接頭試驗報告。

4。3 隱蔽工程驗收順序: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員(工長)、質檢員、技術員、班組長自檢,經自檢合格後通知監理工程師、專案部驗收,經驗收合格,辦理隱蔽驗收記錄。

4。4 分項工程驗收,先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專業負責人、質檢員、班組長自檢合格後,通知監理、專案部驗收,驗收合格辦理驗收記錄。

4。5 驗收過程中,監理及專案部提出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抓緊整改,整改完後,通知監理、專案部複查,複查合格後,辦理驗收記錄,如二次驗收過程中,第一次驗收提出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暫停驗收一天,並處以500元罰款。

4。6 地基驗槽及樁基驗收,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自查合格後,通知專案部、監理、地質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政府質監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地基驗槽記錄和樁基工程質量驗收證明單。

4。7 基礎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先由施工單位檢查評定,達到質量標準,通知專案部、監理、設計、勘察、政府質監部門等進行驗收,符合驗收質量標準,辦理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證明單。

4。8 工程竣工驗收,先由施工單位預驗,檢查有關的技術資料檔案,工程質量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項需全面檢查,問題銷項處理。銷項處理完畢、預驗合格後填寫驗收申請表通知監理、專案部組織正式竣工驗收,符合竣工驗收標準,辦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合約中涉及到的驗收,除政府部門的驗收外,均指專案部組織的驗收,所有有關結算、保修期開始日期等皆以專案部組織的驗收為準)。

5 日常質量、技術管理:

5。1 混凝土、砂漿試塊製作數量按規範規定和試塊製作計劃,如遺漏或少做,對施工單位罰款處理,砂漿試塊每少一組罰50元,混凝土試塊每少一組罰100元。

5。2 鋼筋、水泥、防水材料等複試取樣組數按規範規定,如遺漏或少做,對施工單位罰款處理,少一組罰100元。

5。3 所有的鋼筋工程均必須隱蔽驗收,施工單位應加強現場鋼筋自檢工作,杜絕漏綁、鋼筋直徑錯誤等現象發生,確保鋼筋隱蔽驗收一次透過,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4 施工單位必須上報主體結構質量缺陷(含砼裂縫)處理方案,發現砼質量缺陷不得自行處理。

5。5 所有的模板及支撐體系在砼澆灌前均必須驗收,施工單位應加強自檢,確保驗收一次透過,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6 按施工質量和技術要求,施工單位的深化圖紙,計算書等必須報送專案部、監理審閱,同意後方可實施。

5。7 現場各專業的施工記錄、測試記錄及試驗記錄等施工技術檔案資料,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並蓋章,方可有效,否則專案部不予接受。

5。8 總包施工單位進場後,原樁基工程軸線控制樁、引進現場水準點高程,匯同監理、樁基施工單位、專案部共同複核,經複核無誤後,辦理移交手續,統一由總包施工單位保護管理。

5。9 施工單位進場後,各施工單位現場技術,質量、安全管理細則以書面形式報送監理、專案部備案。

5。10 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不得擅自代換,確需代換必須辦理《材料替換申請表》,經設計、專案部、監理核定同意後,方可代換。

八、質量監控制度

1 質量監控目標:本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工程,爭創無滲漏無裂縫住宅小區,小業主滿意小區。

2 質量監控的規章制度:

2。1 技術交底制度:

各工種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須進行各種技術交底,包括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對工長的技術交底,工長對班組長的技術交底,並有交底記錄。監理、專案部將不定期對工長和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檢查,凡發現沒有進行針對性的技術交底或沒有書面技術交底記錄就進行施工的每次罰款人民幣500元,交底無針對性或根本起不到施工指導作用,當未交底處理,同樣處以每次罰款人民幣500元,如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抽查發現交底未具體落實到現場施工作業人員,每發現一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2。2 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2。2。1 所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必須有合格證,材質證明和試驗報告。

2。2。2 按規定需二次檢測的材料必須持有合格的檢測報告。水泥、鋼材需批次進場,每次進場的數量、種類、規格等施工單位需書面報監理,並有監理見證員在場取抽樣,送試驗室二次檢測。

2。2。3 現場檢查(抽查)如發現有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已用於工程的全部拆除,還未使用的作退場處理,如發現應進行二次送檢的材料而未進行送檢直接用於工程上,應立即停止施工,待送檢合格後才可使用。

2。2。4 施工掛牌制度:

鋼筋、砼、模板、砌築、抹灰等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現場實行掛牌制度,註明檢查驗收者、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並做相應的圖文記錄,作為重要的檔案儲存。

2。3 施工過程三檢制度: 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自檢要作文字記錄。

2。4 質量否決制度:

監理、專案部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分項分部工程必須返工,並追究施工單位有關人員責任及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2。5 “樣板引路”和“封樣”制度:

2。5。1 施工單位主要的分項工程在施工前必須在監理、專案部指定區域做出樣板。經監理、專案部等認可並書面出具《工程施工樣板確認單》後方能進行大面積施工。

2。5。2 施工單位按監理、專案部要求,包括精裝修在內的主要材料,必須按計劃提交實物樣品,實樣經監理工程師、專案部相關人員批准後進行“封樣”,以備進料時比較,對照。

2。5。3 施工單位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必須劃分施工責任區,並掛牌。

2。6 “一行交一行”制度:

各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工序搭接,按“一行交一行”原則,在各專業施工單位簽字認可下,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所引發的返工費用,由後道工序分包單位負責。對於重要工序特殊分部應由監理、專案部相關人員簽字認可下,辦理交接手續。

2。7 質量檔案記錄制度:

質量記錄檔案是保證質量的有力手段,是質量責任追溯的依據,應力求真實和詳盡,各類現場操作記錄,材料試驗記錄、砼及砂漿的級配單、試驗記錄、質量檢驗記錄質保資料有專人保管,並隨時作好目錄登記備查。

2。8 每日一次的現場質量、安全、現場文明施工巡視制度:

每日上午9:00由專案部相關人員帶隊,監理及施工單位專案經理、質檢員、主管棟號長、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到現場對質量、安全、現場文明施工進行巡視,發生問題,要限時整改,並出書面《工程巡視紀要》。

2。9 成品保護制度:

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產品保護,誰損壞產品誰負責賠償的原則,但各施工單位對成品及半產品進行看管和保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施工單位施工完的分部、分項工程移交另一施工單位,其成品保護便由另一施工單位負責,同時移交單位負有監管的義務。涉及兩家及兩家以上單位時,發包方有權利進行責任界定,各承包方必須服從。

2。10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調查制度:

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監理、專案部報告,對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工作。

2。11 沉降觀測及軸線、垂直度,標高的複測:

2。11。1 要有稱職的專業測量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具備工程師以上的職稱。

2。11。2 配備必須的測量儀器,嚴格執行儀器保管和儀器檢驗制度,確保儀器的完好和精度,不致因儀器問題而產生測量誤差,導致重大質量事故。

2。11。3 嚴格按規範及設計要求設立和保護好沉降觀測點,標高起始點,軸線控制點。

2。11。4 各種測量結果,須報監理、專案部,經複測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並建立各種測量臺帳。沉降觀測在結構施工階段每層一次,主體封頂後,每2個月不少於測一次,竣工前測一次。軸線及標高複測在結構施工中需每層複測。

九、現場安全、文明獎罰制度

1 安全施工目標:

本工地安全目標各施工單位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最終評定應達到合格標準。

2 安全施工處罰條例:

2。1 分包(主包)單位要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書面記錄,無書面記錄的罰款500元。

2。2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凡發現在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該罰金由違規者所在單位支付。

2。3 對於“四口五臨邊”做到“有洞必蓋、有邊必有欄”的防護措施,並配置醒目警告標誌,無防護措施者罰款1000元,無警告標誌罰款100元。

2。4 施工用電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或架空敷設。對易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採用絕緣保護和安全隔離措施。現場夜間施工時,施工通道保證有足夠高度的夜間照明燈,現場有電工值班巡視。

2。5 特殊工種按G35306—85,特殊技術安全部分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掛牌使用。腳手架搭、拆過程中,須有專人監護,設定一道安全警戒線,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拆。違者立即停工整改,並提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2。6 工地應配備齊全的防火器材,否則酌情給予罰款500元—1000元。

2。7 對提出的問題要限時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並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2。8 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規程上報,否則罰款1000元。

3 文明標準化施工目標:本工程分包單位實行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4 文明施工處罰條例:

4。1 總包單位簽約後,在七天內將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報甲方專案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凡未經監理、專案部同意而自行搭設的施工設施,監理、專案部有權令其限期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概由施工單位負責,若不執行每日處罰500元直至拆除。

4。2 建立健全門衛、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貨物出入登記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專案部批准的人員一律不準住宿。違者罰款100元—500元。

4。3 在施工前嚴格按防汛要求,現場周圍設定水溝,有系統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澱池,經沉澱後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漿、汙水、廢水直接流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並負擔由此產生的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及責任。

4。4 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應設排水溝並加蓋雨水鐵箅子,排水溝兩邊要設沉澱池,對外出車輛設專人清洗。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4。5 在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按規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保證施工區域暢通,平坦、整潔、場地平整無積水,同時保證出入口和道路暢通,如施工單位未按指定地點堆放或未及時清理垃圾,則專案部有權在書面告知後另行安排其他單位完成,相關費用另加15%管理費由施工單位承擔。

4。6 材料堆放要求分類、集中堆放、砌體材料歸類成垛,堆放整齊,碎磚料隨用隨清。

4。7 積極採取各種有效的防範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噪音,以免周邊居民投訴。

4。8 施工區內要設足夠的男、女廁所,定期清潔,化糞池定期抽糞,嚴禁將糞直接排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4。9 施工期間,服從市政、交警、環衛、衛生防疫站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工作。

4。10 施工區域隨便大便者,一經發現,當事人罰款100元,當事人單位罰500元,發現施工現場有大便,處罰相應作業區域責任單位500元;發現小便者,當事人罰款50元,當事人單位罰250元;

4。11 施工區域預留的樹木,未經專案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損壞,否則酌情處以500—2000元罰款;

4。12 施工期間各自合約條款規定範圍內的辦公、生產區域及施工道路須配備專人每天進行保潔。

4。13 有關當事人罰款從當事人所在單位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十、施工技術資料檔案管理

1 施工單位報送施工技術資料檔案,統一採用國標標準A4號紙張,特殊情況除外(如檔案附圖等,但不小於A4號紙張),檔案資料格式除特定外,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2 所報送的施工技術資料檔案至少1份是原件。現場工程質量驗收檔案和各類施工記錄,有關責任人員簽字和責任單位蓋章手續必須齊全。

3 施工技術資料檔案收集、整理、歸檔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包括施工單位編制竣工圖),基礎工程、主體結構、竣工驗收前均必須由施工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有關的技術資料檔案自查自檢,自查自檢合格後提交給監理、專案部審查(不只是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亦如此),凡施工技術資料審查不合格,驗收不予簽證確認。

4 每月監理、專案部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資料檔案,查出問題要及時整改,整改後上報復查,否則本月糧單推遲發放。

5 施工技術資料報送時間:

5。1 經監理、設計單位籤認蓋章的樁基控制點、樁位測量複核資料,樁基施工前一天抄送監理、專案部。

5。2 經監理、設計單位籤認蓋章的工程定位測量複核資料,施工單位在基坑開挖前二天抄送監理、專案部。

5。3 經總監理工程師籤認蓋章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單位在澆搗混凝土前(或下道工序施工前)抄送監理、專案部。

5。4 混凝土級配單,澆搗混凝土前抄送監理、專案部, 砂漿級配單砌牆前抄送監理、專案部。

5。5 混凝土、砂漿抗壓試驗報告出來後,必須在2天內抄送監理、專案部。

5。6 鋼材質量證明書及複試報告,鋼筋焊接報告施工單位在澆搗混凝土前抄送監理、專案部。

5。7 其它各類施工記錄,測試報告,試驗報告、材質質量證明等施工單位等按有關規定時間抄送監理、專案部。

5。8 技術、質量、安全交底記錄、分部分項技術複核記錄和分部分項工程自檢互檢、質量評定、質量核驗等,施工單位必須隨工程進展收集、整理好,每月30日前各施工單位資料員將本單位施工技術資料進行彙總整理。

5。9 樁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單位工程驗收通過後一週內,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資料檔案根據建設工程歸檔標準彙總整理後,報送監理、專案部,其套數按合約規定。

5。10 施工單位竣工圖按基礎工程完、主體結構工程完、竣工驗收後分三個階段報送監理、專案部,竣工圖套數按合約規定。

6 竣工驗收通過後,各施工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由總包單位按建設工程歸檔標準彙總、整理、裝訂成冊後報送監理、專案部,其套數按合約規定。

7 與監理、專案部來往檔案要求:

7。1 所有送至監理、專案部檔案必須電腦列印,每類檔案始終使用同種字型。標題為三號黑體,正文使用小四仿宋,落款靠右。

7。2 送至監理、專案部的所有檔案必須有專案經理簽字和單位蓋章。

7。3 送至監理、專案部的所有檔案應分類別 ,並編制序號,以便以後查尋和歸檔。

7。4 施工單位與監理、專案部檔案來往過程中,必須記錄備案,收發人員必須簽收,嚴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否則每次處以人民幣500元罰款。

7。5 施工單位檔案傳送與接收必須授權專人負責,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監理及專案部。

7。6 施工單位檔案傳送與接收要及時,不可延誤,如日報表每天上午9:00要準時送到監理、專案部處。

7。7 施工單位要保證所送檔案整潔。

7。8 施工單位另發包的勞務、單項分包單位的檔案監理、專案部不予接收(專案部指定分包除外)。

十一、政府管理部門及周邊單位、村莊的應對協調製度

1 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應對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檢查和工地現場周邊單位、村莊的協調,以保證工地施工順利進行。該協調員名單及聯絡電話在進場後三天內提交監理、專案部。

2 施工單位進場後一週內,須向監理、專案部提交進場證、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勞務證、暫住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證件的影印件,並根據施工需要,及時辦理環保、夜間施工許可證、各種許可證等,並將影印件提交監理、專案部。

3 協調員應定期主動專訪周邊單位、村委會等,收集反映,制訂對應措施,將有可能影響施工順利進行的矛盾,及時消除在發生之前。

十二、工人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證及時發放工人工資,避免勞資糾紛,特制定本工人工資發放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必須嚴格遵守。

1 簽訂中海甲方專案工程承包合約時,承包商應先對本工人工資發放管理制度作出鄭重的書面承諾,並由主管上級部門對其承諾作擔保。

2 工人工資發放管理具體要求:①工人進退場三天內將詳細的《工人進/退場登記表》提交專案部存檔,包括但不侷限:真實姓名、年齡、進場(退場)時間、籍貫、工種、身份證影印件等,此登記用於工資發放時查驗;②個人工資必須自領(必須有簽名、蓋章或其它認可手續),嚴禁代領;③發放工資前兩天必須以公告形式告知工人;④工資發放時必須有專案部相關人員在場見證,同時工資發放表(原件)必須在工資發放後立即上報專案部;⑤工資發放過程必須留有影像資料;⑥如發生工資發放存在問題的投訴,經查核確實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直接將工資下發給投訴人,該工資直接在承包商進度款中扣除,同時酌情給予承包500—5000元的處罰;

3 對於透過使用各種途徑騙取工人工資挪作他用的承包商專案經理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一切費用,並責令其主要責任人離場。

十三、總分包協調配合

1 分包單位係指甲方直接分判的專案(如:鋁合金制安、欄杆制安、電梯安裝、園建工程、綠化工程等等)的承包單位。

2 分包單位不只是接受專案部、監理公司的管理,同時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的總體管理。

3 總包單位必須加強對現場其它分包單位的管理。總包單位應當建立統一的、完備的分包配合協議書,並與分包單位簽定此等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4 分包單位進場前應當與主包之間簽定配合協議。內容主要有:確認主分包責任;確認應當共同遵守的工程進度、質量及安全管理要求,交納安全保證金等。

5 為了管理需要,在主分包簽訂配合協議的基礎上,總包單位可以對分包單位下發經監理、專案部稽核同意的管理制度(包括違約處罰條例),處罰發生的依據或現場物證、書證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監理、專案部,以避免總分包單位相互扯皮。總包單位可以建議監理對分包進行一定數額的違約扣款。

6 如按照資料收集、整理規定(檔案管理要求),分包單位資料應歸檔到主包資料之列的,總包單位應負責包括分包單位在內的所有資料整理,分包單位應根據工程進展同步將收集的資料交給總包單位稽核整理,分包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該項工作,否則總包單位有權利給予分包單位適當的處罰,但要上報專案部,並經同意後方可執行。

7 總分包單位間簽訂的配合協議、管理制度(包括處罰條例)等均必須上報監理、專案部稽核並備案,總包對分包的處罰均必須透過監理、專案部,否則分包單位有權不接受。

8 總包為方便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對分包(除壟斷單位)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不應大於5000。00元。

9 總分包單位施工進度計劃安排配合具體要求:

9。1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總進度、月進度、周進度等)由總包單位負責協調安排,總包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必須包括所有的分包專案在內,各分包單位根據總包單位的進度計劃安排細化各自的施工進度計劃。

9。3總包單位的總進度、月進度、周進度計劃安排,分別必須在規定上報監理、專案部的時間2天、1天、半天之前分發給各分包單位,如因總包單位未能按規定要求將計劃安排分發給各分包單位,導致分包單位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各自細化的進度計劃,責任概由總包單位負責。

9。4總分包單位上報進度計劃時間規定見本管理制度(二、計劃管理制度),如未能按規定時間上報施工進度計劃,每天處以責任單位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