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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公佈打擊食品違法典型案例

作者:由 打假杜先生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4-21

我能(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食品案。

2021年10月26日,根據莆田市發改委移交的線索,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我能(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在現場發現該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食用油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該公司未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擅自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用油,並將其上述的食用油作為成品交付給莆田市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構成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同時,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委託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涉案花生油進行質量等級執法監督抽檢,經檢驗涉案的5批次花生油不符合GB/T1534—2017要求。

目前,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已將該公司涉嫌犯罪行為移送莆田市公安局偵查處理。並對該公司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用調和油的違法行為,根據《行政處罰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物品並處以罰款133。09萬元;吊銷其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並對其法定代表人從業禁止5年。

福建香斯妮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食品案。

2021年9月27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省局委託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並出具的檢驗報告,依法對位於莆田市涵江區新涵工業園區的福建香斯妮食品發展有限公司開展核查處置。經查明,2021年8月25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福建香斯妮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食品阿薩姆奶茶(奶茶固體飲料)(生產日期:2021年8月23日)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測,該公司生產的阿薩姆奶茶(奶茶固體飲料)的菌落總數專案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料》要求,檢驗不合格。該公司2021年8月23日生產上述抽檢不合格批次阿薩姆奶茶100瓶,成本單價為3。2元/瓶,除了以3。6元/瓶的銷售價用於被抽樣檢測的22瓶外,其餘已全部用於市場調研。貨值總額為360元,獲利8。8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行政處罰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其違法行為並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5萬元。

莆田市百口百味貿易有限公司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1年10月14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城廂區市場監管局移送的線索,依法對莆田市百口百味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經營標籤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港式果粒蛋仔(蔓越莓),市市場監管局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該公司從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採購750盒港式果粒蛋仔,上述批次港式果粒蛋仔的食品標籤標示含有食用酒精,但該批次港式果粒蛋仔生產過程中沒有新增食用酒精,屬食品與其標籤的內容不符;該公司採購上述批次港式果粒蛋仔過程中未索取查驗相關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截至查獲時,該公司採購的上述750盒港式果粒蛋仔已全部售出,貨值金額5100元,違法所得750元。

標簽: 莆田市  監管局  食品  港式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