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同性”,但是是“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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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友情與愛情
是“
戀
”嗎?
並不是所有同性之間的關係,都叫做同性戀
的。這就像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侖蘇。
如果說所有同性之間的關係都叫做同性戀,那我們又把同性戀視作“不正常”,則
是否意味著任何一個人都不得和任何一個同性有任何的交集?
荒謬。
“戀”,是很專有的一個詞,比“愛”還專有。
“愛”不僅可以出現在愛情中,當然也可以用在親情中,甚至友情中——“團結友愛”,而“戀”一般只用在愛情中。
因此,當我們說某個人是同性戀時,是否已經能夠確認他是將同性作為愛情物件,而非友情的?
是“有你真好”還是“沒你不行”?
“戀”的意思是“留戀、依依不捨”。所以愛情,似乎必然是“沒你不行”的。
然而,應當注意到的是,
生活中大部分的情況下,同性之間的關係都是“有你真好”的純友情
。不應將“同性戀”的概念看得過於寬泛了。有些人現在動不動就把“男同”掛嘴邊上,這不止一個好的習慣。
“依戀”意味著心靈寄託,因此是“沒你不行”,而友情則不是寄託,因此是“有你真好”。
喜歡同性很正常。
“喜歡”離“愛情”差的不是一星半點。談過戀愛的大多知道喜歡和追到完全是兩碼事,但在說別人男同的時候又津津樂道地嘲笑男生喜歡男生。
欣賞別人是一種品格,是一種能力,是一種素養,是一種美德。人為什麼一定要欣賞異性呢?喜歡同性豈不很正常?
因此,若有同性喜歡你,不必驚訝,那只是你很優秀而已——你更需要考慮的應該是,為什麼沒有異性喜歡你。
喜歡大熊貓,難道就是戀獸癖嗎?喜歡抱枕,難道就是戀物癖嗎?同樣的,喜歡同性,難道就是同性戀嗎?
真正的同性戀
異性戀也可以喜歡同性,畢竟“戀”和“喜歡”是兩碼事。而同性戀在百度上則是做如是定義的:
指
只
對同性產生
愛情和性慾
的人。
想一下,你天天所謂的“男同”,有對同性產生性慾嗎?
停止你的“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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