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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基本農田不超30%符合規定?生豬養殖為何要動基本農田?

作者:由 拆遷保衛者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8-03

在產糧大縣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有企業以建設養豬場工程為由佔用三個鄉鎮超過1600畝基本農田,突破了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據相關媒體資料反映,在新野縣建設的三個養豬場只是該企業“百場千萬”工程的三個分場,該工程計劃今年在南陽市13個縣建設84個養豬場,計劃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接近1。5萬畝。當地政府稱,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屬實,但有“檔案支援”。

佔用基本農田不超30%符合規定?生豬養殖為何要動基本農田?

地被鏟了村民口糧怎麼辦?

新野縣地處南陽盆地南部,是我國650個小麥種植基地縣和商品糧生產基地之一,小麥年產量一直穩定在40萬噸左右。

今年3月份,前孫樓村大隊、五星鎮政府,做群眾工作,說是要租前樓村的地,一畝地一年八百塊錢要租給牧原,建養豬場。養豬場計劃使用前孫樓村63戶村民的500多畝地。至少23戶人家拒絕簽字。據新野縣五星鎮前孫樓村村民老楊講:自己種花生一年一畝地兩千塊錢,小麥一畝地一千斤,五畝地五千塊。老楊沒在土地流轉協議上簽字。村民租了地便沒有口糧,地是全部是鏟過的,花生都快熟了,就被剷掉了。

這幾天在前孫樓村東側看到,多輛施工車輛停放在田裡,這個季節當地已經熟了的花生被剷除了一些,養豬場剛壘起來的一段圍牆已經被推倒。村民們說,8月7日,工程隊入場施工,但村民沒有同意,目前施工停了下來。

在王莊鎮前孫村,養豬場正在緊張施工,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場內建築也基本成型。從空中看,整個養豬場的建築物密密麻麻。

不超過30%就符合規定嗎?

據調查發現,在南陽市正在建設的養豬場遠不止新野縣這三個,一份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和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論證的檔案顯示,南陽市和牧原集團正在推進“百場千萬”工程,今年計劃在南陽13個縣建84個養豬場,84個專案總佔地超過4。5萬畝,其中有55個養豬場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計劃佔用基本農田接近1。5萬畝。在南陽市政府某領導看來,在84個養豬場捆綁打包後,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情況基本符合政策要求。

據相關工作人員講:總的不突破國家這個政策要求,市發改委統一立個項,統一搞設施農用地備案,符合國家政策。那麼具體到一個縣,它會佔用基本農田,也可能會超過省裡說這個線,但我們全市是打了一個大包,我們總的不超過30%。儘量少佔,原則上不佔,那一個專案1。5萬畝屬於一個什麼水平?是一個少佔的水平嗎?

單個養豬場佔用基本農田可能超過了30%的規定,但這84個養豬場是一個專案,總計不超30%。如此打包成立嗎?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並不認可這種“打包”的做法。史律師認為:不同的地方在建立這樣一個養豬場的時候,它的佔地相互是分割開來的。在這種情形之下,原則上來說,我認為把它認定為都是一個單獨的專案。現在把它打包作為一個整體的專案,存在規避法律和規定政策的一些用意在裡面。

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因地理位置原因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無法避讓是規定的核心內容,像新野縣那樣,直接佔用整片基本農田屬於無法避讓嗎?

企業要發展,但是它又沒有這樣的土地空間,沒有這樣對應這種土地性質符合要求(的土地),所以說在這樣的角度來看,它就是無法避讓,必須要完全佔。

我們就把基本農田,就給它變為不是基本農田了。它把補劃那一塊,作為一個永久基本農田進行管理,從而保證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不降低,數量不減少。

養殖與用地的矛盾

糧食安全事關國運民生,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要毫不放鬆地抓好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基本保障。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佔用,保住這條“紅線”是事關十四億中國人能否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裡的大事。

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豬肉供應,事關“三農”發展、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今年的中央一號檔案更是強調“加快恢復生豬生產”,確保今年年底前生豬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既要保證人民群眾“鍋裡有肉”,又要保證“碗裡有糧”。耕地是中國人的飯碗所在,18億畝耕地紅線必須守住。耕地紅線不能破,基本農田更不能動。早在2008年,國家就在基本農田前面加上了“永久”二字,表述為永久基本農田,體現了國家保護基本農田的堅定決心。民以食為天,國以糧為安。事關“米袋子”和“菜籃子”的兩件大事擺在面前,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該怎麼平衡,需要地方政府拿出科學的辦法,管理的智慧。

基本農田保護區都是交通便利,土地平整,地下水豐富的地區,最適合養殖了,但是最大的問題是養殖就意味著汙染,空氣,地下水…

養殖與用地是一對矛盾,以前有,現在更為突出。牧原公司生豬年出欄量短短几年由不到百萬頭猛增到上千萬頭的規模,就是佔用了近百個縣市的上千塊土地,其中不少在平原農區,好多是良田。是保吃糧或是保吃肉,看起來應該有個說法。總感覺以犧牲耕地和環境換取肉吃不是長遠之計,特別是平原農區。

相關法律

在新野縣政府官網看到,新野縣的這三個養豬場今年四月份完成了環評公示。公示中,《新野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10-2020)》上可以看到,這三個養豬場都位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這也意味著,這三個佔地總面積超過1600畝的養豬場建在基本農田之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去年12月聯合下發《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在此基礎上,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和農業農村廳發文明確,原則上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控制在專案用地總面積的30%以內。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耕保處工作人員表示:“原來的時候,養殖用地是不允許佔基本農田。從去年開始,豬肉價格猛漲,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適當放開了口子,放開了口子就是說難以避免的,可以佔用。今年4月份我們廳和農業農村廳共同出了個檔案,就是說規定了30%。”

即便省裡說養殖用地能佔30%的基本農田,但新野縣這三個養豬場全部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事實仍然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