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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國不分項和不分國不分項

作者:由 Covey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08-24

分國不分項:企業在各個國家的所得按照國別分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各個國家之間的虧損都不得相互彌補。計算企業當年應納稅總額時,僅彙總盈利國家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的國家不得使用境內或其他國家的盈利彌補,但可以使用所在國的其他所得盈利彌補。

不分國不分項:境外虧損不得使用境內盈利彌補,但允許使用境外其他國家盈利或者所在國其他專案的盈利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如果仍然虧損,那麼超過境內盈利部分的虧損為非實際虧損,允許以其境外以後年度所得無限期結轉彌補;超過境內盈利部分的虧損,為實際虧損,以其境外以後年度所得5年內結轉彌補。

標簽: 虧損  彌補  盈利  所得  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