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中過風,但目前思維還是很清晰的,可以訂立遺囑嗎?
作者:由 Long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3-14
思維清晰 正常是沒問題的,可以去公證處 遺囑庫 這些專業的機構諮詢下!
這個不好說啊,你還是問下專業遺囑機構吧,最好是能做精神評估的,這樣就不用跑那麼多地方去問了
主要還得要看思維是否清晰吧,還是建議可以去中華遺囑庫瞭解一下,專業辦理遺囑服務的機構。
你好,若立遺囑人為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能力人,則所立的遺囑為無效遺囑。中風之後只要還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沒有其他無效事由,並且訂立的遺囑滿足形式要求,那麼遺囑有效。有效的遺囑形式可以分成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列印遺囑以及錄音錄影遺囑。
【法條】《民法典》第1143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民法典》第1134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35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36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137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第1139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需要綜合評估當事人的情況,還要做精神評估或者說司法鑑定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