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五六年前買的房,還在還貸中。可以婚前加上我的名字嗎?或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和他享有一樣的產權?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7-04-07
不謝邀,我拒絕回答這種問題。
別人已經付了首付+還了五六年的貸款,現在你就想著撈一半走。
套用某個答主的回答:
“
搶錢就說搶錢,掛個結婚的名頭幹嘛?
”
我就納悶了,一個房子產權有什麼好整的,你家就這樣掀不開鍋,非去吸人家那兩口血。
可以加名
順帶問一下。我該選哪個
謝邀。
1。 男方同意+銀行同意or如銀行不同意、把剩餘貸款交上,不動產登記中心加名。
2。 如加不 名,婚後籤夫妻財產協議,約定這套房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