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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之書道場:書法非方法,筆法方為法

作者:由 愛we信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04-25

鎮之書道場:書法非方法,筆法方為法

鎮之書道場:書法非方法,筆法方為法

顏魯公在其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中曾說,聽說很多人跟張旭學書法,每每得空都會求教書法,特別是筆法的要訣,大都被張旭以“大笑而已,即對以草書三紙五紙”——寫幾張字給打發了。即使是對裴儆這樣的名臣方家道友,張旭也只是“唯言加倍功學臨寫,書當自悟耳。”顏真卿在這篇自述中說,自己正是在罷官休整,潛心追隨張旭學習書法的這段時間裡,有幸求得張旭的“獨對問考”,從而印證這十二意筆法要訣的,用現在的話講就是:怎樣“平”,“直”,“均”,“密”,“鋒”,“力”,如何“轉”,“次”,“補”,“損”,“巧”,“稱”等十二種書寫方法。關於書法或者說書法的筆法要訣,歷來就有諸多論述,最著稱於世的當數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無論哪一種書論,都意在揭示書法創作或者說書法審美的真諦,力求與道共鳴。當然,某些別有用意的除外。

標簽: 書法  張旭  筆法  要訣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