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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老百姓依法養豬、合法打牌

作者:由 szrsf45 發表于 農業時間:2022-12-27

讓老百姓依法養豬、合法打牌

近日,上海鐵路檢方首次以涉嫌強制猥褻罪,批捕了一名在地鐵內多次伸出“鹹豬手”的男子,地鐵內“鹹豬手”入刑傳遞了積極訊號,它說明,對“鹹豬手”也是可以用法律進行規範的。

然而,法律規範了“鹹豬”,卻無視“生豬”。

農村家庭在房前屋後農家小院裡養豬養雞養鴨,本是千百年來中國農民的習慣,既解決了吃肉問題,又解決了剩菜剩飯的合理利用問題,還能增加農民收入。

讓老百姓依法養豬、合法打牌

說到對環境的影響,雖然畜禽糞便有小範圍的汙染,但飼養畜禽又能解決生活廚餘垃圾的出路問題,或許可以說是益害相抵,如果畜禽糞便用作農家肥,更是實現了生態迴圈。

可自從“環保禁養”之後,一切都變了。

農民必須另外增加收入去購買昂貴的豬肉、雞肉,原來的剩菜剩飯也沒處消化,加之農村缺乏垃圾處理能力,隨意傾倒,反而造成新的汙染。

從自然資源部最新的通知要求看,這些爭議和問題又回到了原點。

生豬養殖又被解套。

然而,無論是從原點被強制劃入終點,還是政策重新迴歸原點,都缺少“法”的痕跡。

我國的“豬週期”,雖有市場原因、食品安全原因,也難脫政策原因。

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急功近利一陣風的政績觀,諸如禁止養豬羊、禁止養雞鴨、禁止養魚蟹等等,“拍腦袋決策”層出不窮。

還有些地方禁止親友鄰居之間帶點小彩頭的打麻將玩撲克、禁止在背街小巷擺攤設點、禁止所謂“五小企業”開張生產……

讓老百姓依法養豬、合法打牌

某地為了推進長江大保護,脫離法治要求、損害法治權威地強拆亂拆。實行大開發時是一哄而上,落實大保護時又是一哄而上,留下的社會矛盾卻極難解開。

這些禁止性的政策性要求、命令,有些還寫進領導講話、寫進紅標頭檔案,甚至上升為省市政令,並配以治安處罰等法律約束。

如此現象背後,要麼是一些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法治意識尚未養成,法治社會尚未形成;要麼是一些領導幹部明知有違法治精神卻拍腦袋幹了再說,依然停留在重大決策不需要法治規制的舊思維上執行。

而權責兼備的執法司法機關,卻被動成了隱形機構。決策執行中遇到困難阻礙、矛盾糾紛後,又不得不出來擔任“最後一道防線”的“護‘法’者”。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提升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中的核心作用,提升政府重大決策的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而提高重大決策的法治化水平,還是要依靠領導幹部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及貫徹落實部門的法治自覺性,實現少一點“拍腦袋”決策,多一點暖心窩舉措,讓老百姓依法養豬、合法打牌。

標簽: 法治  鹹豬  決策  禁止  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