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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標準必要專利治理權爭奪戰拉開序幕!武漢中院 VS 德州東區法院

作者:由 IPRdaily 發表于 農業時間:2022-11-29

中美標準必要專利治理權爭奪戰拉開序幕!武漢中院 VS 德州東區法院

作者:黃鶯 企業專利觀察

原標題:天地對決:“武漢中院 VS 德州東區法院”,中美標準必要專利治理權爭奪戰拉開序幕

中美標準必要專利治理權爭奪戰拉開序幕!武漢中院 VS 德州東區法院

2020年歲尾,愛立信與三星間在標準必要專利(SEP)話語權的爭奪上,又為大家上演了一出好戲。

也順帶把中、美兩個專利訴訟最風光的地方法院也送上了媒體的“聚光燈”:一個是美國老牌專利訴訟優選地——德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一個是中國反訴禁令新秀——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緣起於愛立信與三星兩家公司在標準必要專利SEP許可期限屆滿前,開展新一輪專利許可費談判磋商。估計經過一段時間的談判,結果雙方都不滿意,這似乎已經成為三星、華為等一眾頭部智慧手機企業面臨的週期性問題。

一方是握有更為基礎核心專利SEP的愛立信、諾基亞、高通和InterDigital等傳統巨頭,希望在老協議到期後,向三星、華為、蘋果、OPPO、小米、vivo等手機企業收取更多的專利許可費。另一方則是這些已經逐漸積累起來一批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手機企業希望透過已有的SEP專利達到交叉許可的目的,降低對方的要價。所以,矛盾就在於此。

早幾年的華為與三星、蘋果與高通,以及最近發生的華為與高通,小米與InterDigital都是在專利許可費率上出現了分歧。

這次三星與愛立信的糾紛,根據披露出來的資訊來看,是三星率先於2020年12月7日,向中國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FRAND原則確定合理全球許可條件,包括許可費率。

隨後,12月11日,愛立信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起訴三星,同樣請求法院確認愛立信公司的報價符合FRAND原則,並確認愛立信與三星的談判符合FRAND原則與ETSI智慧財產權政策。

或是早已預知愛立信公司會提出反訴,在12月14日,三星又向武漢中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提出五點請求,主要是希望武漢中院釋出反訴禁令,在武漢中院審理結果出來之前,禁止愛立信在其他法院提出訴訟。

12月25日,武漢中院作出了支援三星的裁定裁定,實際上向愛立信發出了反訴禁令。

而據國外智慧財產權知名媒體IAM在12月29日對此案跟進的文章顯示,愛立信12月28日在美國又提交了一份臨時限制令和反干擾禁令的緊急申請,出人意料的是,美國法官Gilstrap幾乎是當即批准了這一請求。

在Gilstrap法官的這份意見中提到:法院認為有理由根據愛立信申請的請求暫時限制被告。如果三星試圖執行或進一步執行其對愛立信的反訴禁令,將對愛立信和本法院的管轄權造成不可彌補損害的巨大風險。相比之下,三星維持現狀的危害則可以忽略不計。

同時在裁定中,Gilstrap法官認為三星不應該向外國法院(包括但不限於武漢中院)提出任何要求、申請或動議,進一步尋求或執行禁制令,或以其它的方式限制愛立信公司起訴該訴訟、請求和執行救濟的能力,從而限制愛立信提起訴訟或行政訴訟以執行或捍衛其美國專利權。

Gilstrap還下令三星(1)應該在五個工作日內,賠償愛立信因武漢中院2020年12月25日的命令或其他違反本命令中三星禁令的命令所判處的罰款;(2)在本命令釋出後24小時內,透過電子郵件向愛立信傳送在武漢訴訟中提交或收到的所有檔案副本;(3)在未來透過武漢訴訟提交或接收的所有報告副本要迅速透過郵件傳送給愛立信。

IAM在評論中對比了中美兩國法院的裁決,認為這是中國在專利案件中向外國當事人發出的首個反訴禁令;而愛立信隨後發出(儘管是臨時性的)的反反訴禁令,也很有可能是美國法院在專利案件中的第一次。

如果真如IAM撰稿人所述,這是美國法院第一次發出反反訴禁令(anti-anti-suit injuction),那就足見武漢中院在這起訴訟中所發揮的重要性作用,能夠逼得美國法院使出了“大招”。

這場面像極了一對小男孩打架,誰也打不過誰,最後各自找家長去理論。而家長們也都各自使出了“白鶴亮翅”和“野馬分鬃”,想要一決高下。

一時間,誰也奈何不了誰。

而僵在中間的愛立信和三星,用IAM撰稿人的評論似乎更貼切:這場交鋒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目前的現狀——雙方都武裝到牙齒,用核威懾力量不安的盯著對方,等待下一步的行動。

對於愛立信而言,武漢中院可能會參照小米訴InterDigital一案中會附帶不遵守反訴禁令的鉅額罰款。但罰款可能還是次要的,關鍵的是如果愛立信不遵守中國法院的規定,則有可能在中國市場被採取限制措施,尤其是在5G方面。

而對於三星而言,如果不配合美國德州東區法院的命令,則其美國市場將會受到影響。

這樣看來,中美當今唯二的全球兩大市場,儼然成為了兩家企業左右權衡下一步採取措施的重要參照依據。

對於西方人而言,三星選擇武漢中院,可能被認為是一種新的嘗試或是訊號,這一點在愛立信給法庭的回覆中也有體現,愛立信的律師提到了三星可能會嘗試一些新的東西。

而從愛立信快速“接招”的架勢來看,愛立信的法務團隊也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此次能夠說服Gilstrap法官閃電般的做出有利的裁決,也表明了,這種結果不僅僅是愛立信希望看到的,更表明了美國法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積極介入全球FRAND規則的治理(IAM撰稿人評價)。

標準必要專利SEP,從最初的企業混戰,發展到現在儼然變成了全球法院的話語權爭奪戰,中國法院在其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深圳中院擅長SEP費率裁決,武漢中院擅長髮布SEP反訴禁令,福州中院擅長髮布禁售令的中國特色治理模式,這種“鐵三角”的陣勢能否抗衡美國“德州東區”和“德州西區”的模式,以及英國和德國等法院的夾擊,相信憑藉中國人的智慧,一切會盡在掌握。詳見

《全球專利訴訟優選地爭奪戰》

一場大戲的序幕已經徐徐拉開。

作者:黃鶯 企業專利觀察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