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口角,我先動手,對方也還手,對方輕微傷,我支付1萬住院費。事後索賠2萬合理不?走司法對我我有利嗎?
感謝邀請。
如果對方構成輕微傷,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將會作出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
殘疾人
、
孕婦
、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一般來說,造成對方輕微傷不會認定是情節較輕,也就是說公安機關會作出行政拘留處罰,至於具體拘留的天數公安機關有自由裁量權,沒有定數。
至於對方索賠2萬元是否合理,這就是我經常說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了。比如你本身經濟條件有限,也不在或者未來也不打算從事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那麼即使行政拘留也對你不會有太大影響。又比如你本身經濟條件不錯、又是做公務員的,因為行政拘留對於很多公務員單位要開除或者辭退的,算算社會地位和經濟賬,肯定是還是賠2萬合算。
綜上,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所以也不好說這個2萬這個數額是否合理或者不合理,這件事情說穿了,還是要看你自己看重的點是什麼。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賠償方面,如果走民事訴訟,你肯定不需要賠那麼多錢。
如果你動手對方也還手了,基本會認定你們雙方是互毆行為。
因為你說是因為口角打架,那案件定性應該是毆打他人。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們雙方調解不成,那正常來說都會被處罰,只是情節會有區別。
造成的主要影響一方面是要進拘留所待幾天,另一方面會留下一個違法記錄。
這個時候主要就是看你們雙方誰不願意承受被行政處罰的後果了,誰服軟誰付出的代價就大點,都不服軟就一起被處理。
具體如何處理還是得你自己把握。
打聽下對方職業,如果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2萬問題不大,如果對方是個小混混,你的社會地位比他高,那還是算了吧,早點接受調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調解不成功可以對當事人治安處罰,你們的行為屬於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賠償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有行政拘留的可能。
索賠金額是否合理的問題,在於是否願意承擔行政處罰的後果,需要自己考量。
如果覺得數額不合理,建議走司法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