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目前你丈夫跟對方應該沒有不正當的關係(時間長了真就不一定了),只是想幫助對方,又怕你不同意才出此下策
而且在一開篇小囍就說過,繼承和贈予的財產不完全屬於共同財產,所以後續的情況還未可知而大多數婚後購買的婚房,就算沒有寫上配偶的名字,在一般情況下,都會認定為兩人的共同財產,只是出資比例不同,離婚後的分割比例也不同
在大廠女總監出軌這一事件中,因為張先生的舉證清晰,基本可以免受陶子債務糾紛的困擾,那麼普通人婚姻中的債務應該如何去看待處理呢
可能很多人覺得,夫妻關係,是愛染因緣,佛菩薩不可能成就的,事實並非大家想的這麼簡單,凡事從大的利益入手,佛菩薩如果考量雙方在一起,會互相在修行上成就對方,那麼,這就是一個好的姻緣,也是一個好的因緣,因為這個因緣,可以助道
鍾濤律師:【外遇出軌】老公外遇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