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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拿魯迅和朱安的事去抨擊魯迅?

作者:由 蘇散之 發表于 旅遊時間:2021-05-27

要談魯迅與朱安,簡單分成三個問題來解釋就夠了。

1.魯迅如果回鄉發現被騙,不娶朱安,會發生什麼?

2.魯迅既然娶了朱安,為什麼不能給她情感的撫慰?

3.哪怕不愛,魯迅既然已經娶了朱安,為什麼兩人不建立性關係,讓她生個孩子聊做慰藉不是?

這三個問題,如果明白魯迅是個怎樣的人,認真讀過他的文章,就不難理解。

所以迴歸到問題上,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拿魯迅和朱安的事去抨擊魯迅?

因為他們不僅不瞭解魯迅為人,更不讀魯迅文章。哪怕讀了,其實也根本沒讀懂。

我向來在知乎答題相當隨心,只管丟結論,論證資料都懶得翻出來堵人口舌。

說白了,就是個懶人,又不是什麼專業人士,上來知乎就是看個爽,答個爽的意義。

但是這個問題,今天還是有必要認真聊一聊。

如果認為上述的三個問題可以完全解答諸君心中對魯迅與朱安兩人之間的疑惑,那就請繼續看下去。

1。魯迅如果回鄉發現被騙,不娶朱安,會發生什麼?

要談這事,得先看一篇文章。在《魯迅全集》套書裡,第一卷是《墳》,去掉前幾篇他早期投稿的古言文章,第一篇白話文章,叫《我之節烈觀》,首次發表於1918年8月《新青年》。

隨便擇幾段,來看看他對古代“節烈”的理解。

節烈這兩個字,從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過“節士”,“烈士”的名稱。然而

現在的“表彰節烈”,卻是專指女子,並無男子在內。

據時下道德家的意見,來定界說,大約節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

丈夫死得愈早,家裡愈窮,他便節得愈好。

烈可是有兩種:一種是無論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著自盡;一種是有強暴來汙辱他的時候,設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殺,都無不可。這也是

死得愈慘愈苦,他便烈得愈好

,倘若不及抵禦,竟受了汙辱,然後自戕,便免不了議論。

總而言之:

女子死了丈夫,便守著,或者死掉;遇了強暴,便死掉;將這類人物,稱讚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國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

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

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

......

只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

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

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

。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理應服事於人。

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

所以對於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裡看花”的詩,

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

......

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他卻專責女性

至於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

節烈苦麼?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節婦還要活著。

照這樣說,

不節烈便不苦麼?答道,也很苦。社會公意,不節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這社會里,是容不住的。

社會上多數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歷史和數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這一類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裡,古來不曉得死了多少人物;節烈的女子,也就死在這裡。不過他死後間有一回表彰,寫入志書。不節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隨便什麼人的唾罵,無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說也很苦。

女子自己願意節烈麼?答道,不願。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節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說是本人願意,實在不合人情。

所以假如遇著少年女人,誠心祝讚他將來節烈,一定發怒;或者還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

然而仍舊牢不可破,便是被這歷史和數目的力量擠著。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烈。怕他竟釘到自己和親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說不願。

我依據以上的事實和理由,

要斷定節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願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於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為,現在已經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

臨了還有一層疑問:

節烈這事,現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節烈的女人,豈非白苦一番麼?可以答他說:

還有哀悼的價值。他們是可憐人;不幸上了歷史和數目的無意識的圈套,做了無主名的犧牲。可以開一個追悼大會。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

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

要除去於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製造並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還要發願:

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要我說,這篇文章放在現在被世人所熟知,魯迅估計得被網路打上中國女權鬥士第一人的標籤。

整篇文章,輸出力極強,鬥得極勇,言辭間對封建男權陰陽怪氣到極致,又不乏在字裡行間表露對封建女性的悲憫與同情,最後還要喊上兩聲來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大概讀一讀魯迅對“節烈”的觀點,明白他對封建時代女性的悲慘遭遇有多痛恨後,我們可以來看看朱安了。

朱安這個人的一生,就是封建時代被“節烈”所讚揚的一種人。

用魯迅陰陽的語氣來表達,那她就是“節”到極致的女人,哪怕一生沒得魯迅所愛,也堅貞地守在他身邊,陪著他母親魯瑞侍奉,在魯瑞眼裡,是個無法挑剔的好媳婦。至於“烈”,倒是評不上,畢竟她也沒隨魯迅自盡了去。

朱安纏小腳,讀女德,脾氣和順,會女紅,善下廚。還有一個很好的道德:不識字。

活到二十一歲成了老姑娘,家裡勉強給她找了魯迅訂婚。五年之後,魯迅母親魯瑞以重病為由,把魯迅從日本騙了回家完婚。到家的時候,家裡什麼都張羅好了,就等著新郎。他沒辦法,只能戴上那條自己覺得無比屈辱的假辮子,娶了朱安。

因為魯迅曾經給家裡寫過信,說希望她能放腳,進學堂讀些書。聽聞朱安嫁過去那天,為了討好自己這個“喜歡大腳”的丈夫,還特地穿了雙大鞋,最後卻鬧了笑話,鞋子掉了出來。

這時候第一個問題就出來了:朱安這麼卑微,真的太慘了,魯迅不願意那就別娶啊,耽誤姑娘一輩子,還不是渣男?

來,再讀讀上面的摘句:

大約節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

丈夫死得愈早,家裡愈窮,他便節得愈好。

倘若魯迅拋(未婚)妻,在那時候,和丈夫死了其實也沒差多少。那對朱安來說,該如何做才能“節烈”呢?

答案是:如何做都不能。

被夫家拋棄,那就是“辱”。是對她的“辱”,也是對朱家的“辱”。這個時候該怎麼辦?騎虎難下的,最好的解決方式,不是以死相逼讓魯迅娶人,大概也是真一頭撞上桌角,死後埋進周家祖墳。

這時候,你可能就覺得她即“節”又“烈”了。自然是錯了。

外人閒談起來,可不誇她“節烈”。只會說:那朱安可真不是什麼好女子啊,夫家分明看不上,還要死活入人家祖墳,嘖嘖嘖。說不準沒出嫁前做了些不道德的事被夫家知道了,嘖嘖嘖。這周家真是可憐,被這麼個女人纏上,嘖嘖嘖……云云。

“節烈”本意,就是禁錮女性思想,用好名聲來讓女子“上當”的東西。哪怕她這麼節烈地撞死,表明此生只伺一夫,卻還要遭人非議,自然算不上是“節烈”。

其次,我們聊聊倘若朱安有這個反抗精神,會得到的又是什麼下場。

這部分的回答,看看《祝福》一文的祥林嫂,她是企圖反抗封建禮制的,哪怕沒成功。

衛老婆子叫她祥林嫂,說是自己母家的鄰舍,

死了當家人,所以出來做工了。

四叔皺了皺眉,四嬸已經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在

討厭她是一個寡婦。

……

“這不好。恐怕她是逃出來的。”

她誠然是逃出來的,不多久,這推想就證實了。

……

待到祥林嫂出來掏米,剛剛要跪下去,那船裡便突然跳出兩個男人來,像是山裡人,一個抱住她,一個幫著,拖進船去了。樣林嫂還哭喊了幾聲,此後便再沒有什麼聲息,大約給用什麼堵住了罷。接著就走上兩個女人來,一個不認識,一個就是衛婆子。窺探艙裡,不很分明,她像是捆了躺在船板上。

……

“她麼?”衛若婆子高興的說,“

現在是交了好運了。她婆婆來抓她回去的時候,是早已許給了賀家坳的貿老六的,所以回家之後不幾天,也就裝在花轎裡抬去了。

“阿呀,這樣的婆婆!……”四嬸驚奇的說。

“阿呀,我的太太!你真是大戶人家的太太的話。我們山裡人,小戶人家,這算得什麼?

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那有這一注錢來做聘禮?

他的婆婆倒是精明強幹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將地嫁到裡山去。倘許給本村人,財禮就不多;惟

獨肯嫁進深山野坳裡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現在第二個兒子的媳婦也娶進了,財禮花了五十,除去辦喜事的費用,還剩十多千。

嚇,你看,這多麼好打算?……”

“祥林嫂竟肯依?……”

“這有什麼依不依。——

鬧是誰也總要鬧一鬧的,只要用繩子一捆,塞在花轎裡,抬到男家,

捺上花冠,拜堂,關上房門,就完事了。可是詳林嫂真出格,聽說那時實在鬧得利害,大家還都說大約因為在唸書人家做過事,所以與眾不同呢。太太,我們見得多了: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尋死覓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鬧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連花燭都砸了的也有。樣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

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拉出轎來,兩個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勁的捺住她也還拜不成夭地。他們一不小心,一鬆手,阿呀,阿彌陀佛,她就一頭撞在香案角上,頭上碰了一個大窟窿,鮮血直流,用了兩把香灰,包上兩塊紅布還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腳的將她和男人反關在新房裡,還是罵,

阿呀呀,這真是……。”她搖一搖頭,順下眼睛,不說了。

後來怎麼樣呢?

”四嬸還問。

聽說第二天也沒有起來。

”她抬起眼來說。

後來呢?

“後來?——

起來了。她到年底就生了一個孩子,男的,新年就兩歲了。

我在孃家這幾天,就有人到賀家坳去,回來說看見他們孃兒倆,母親也胖,兒子也胖;上頭又沒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氣,會做活;房子是自家的。——唉唉,

她真是交了好運了。

祥林嫂嫁了人,夫家死了,逃跑出來,就被夫家人抓回去賣到山裡嫁了別人,換來的錢給兩個兒子娶媳婦。

有人要說:周家祖上也算文化人,雖然落魄,也不至於搞著玩意,對吧;況且魯迅不娶,她也算不得進了周家,所以也沒有在周家被賣的道理,對吧;再次那朱家也是個商戶出身,退回去也不至於被賣,對吧?

都對,我十分認同。

只是朱安到了二十一歲才初次訂婚,因是個老姑娘,他們這才找到了周家。其時周家已經落魄,家裡窮的不行,也就因為祖上當過官,算是文化人,勉強門當戶對,才定了姻親。換在別家妙齡姑娘,可沒多少個能看得上週家。如今被這別人都看不上的周家退了婚,年紀又到了二十六,那朱家能不能為女兒找到第二莊合朱家心意婚事,就未可知了。(若是還有人問怎麼朱家就不養她一輩子,那不如問問怎麼如今還有人被催婚,被罵剩女。)

可能還有人要說,那朱安還不能自由戀愛麼!商戶人家,多出去走走,總會碰到喜歡的。

我們來看看《阿Q正傳》:

中國的男人,本來大半都可以做聖賢,可惜全被女人毀掉了。商是妲己鬧亡的;周是褒姒弄壞的;

秦……雖然史無明文,我們也假定他因為女人,大約未必十分錯;

而董卓可是的確給貂蟬害死了。

阿Q本來也是正人,我們雖然不知道他曾蒙什麼明師指授過,

但他對於"男女之大防"卻歷來非常嚴

;也很有排斥異端——如小尼姑及假洋鬼子之類——的正氣。他的學說是:

凡尼姑,一定與和尚私通;一個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誘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裡講話,一定要有勾當了。

為懲治他們起見,所以他往往怒目而視,或者大聲說幾句“誅心”話,或者在冷僻處,便從後面擲一塊小石頭。

我們的陰陽鼻祖魯迅先生透過兩段話,透過阿Q解釋了封建社會的男女大防。

這樣一看,朱安想自由戀愛,那就更是不可能了。

接受新思想的青年看不上她這個封建體系養出來的姑娘;封建家庭自然也看不上她這個被個落魄周家瞧不上的老姑娘;家裡封建,自然不會把她養到老;走出去想自由戀愛,在紹興那落後的地方只怕湊近男人半步都得被石頭砸死。

朱安是被封建禮教所禁錮的女性典型。她被父母用封建禮教灌養了二十年,她不會反抗,更不會獨立。她這一生只能,也只想著依附男人。要是丈夫不要她,那就是她這一輩子的恥辱,也是她母家的恥辱。魯迅若是拒婚,她無論走哪條路,都不會好過。甚至還要在飽受非議後,再被父母低價送進下一個把她當工具的吃人窩。

她的悲劇性換在現代我們當然不從。但在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竟然會有人覺得魯迅應當拒絕這樁婚事,這就不講道理了。

約莫是都把朱安當成了現代人,才能認為她朱家會接受她被魯迅拋棄,才能認為這紹興能接受她被魯迅拋棄,才能認為她心裡能接受魯迅把她拋棄。

被魯迅拋棄,她的人生,與死無異。最怕是落得祥林嫂的下場,被家裡嫁個老封建,一不小心夫家早逝,到時會不會賣去山裡,那就不由朱家說了算了。

這是魯迅清晰知道所謂“節烈”,所謂“封建”如何吃人的情況下,對母親的孝道與朱安的悲劇的妥協。

我們說不上這個辦法有多好,但在當時,已經是沒有辦法中最好的辦法。

2。魯迅既然娶了朱安,為什麼不能給她情感的撫慰?

第一個問題我長篇贅述是因為我認為最難解釋。至於2和3,倒是很輕鬆。

不少人都知道魯迅的雜事,關於妻子朱安的,其實也不多。就是知道他一貫冷淡,甚至冷淡到不像把她當妻子,只當是伺候家中老母的工具人。

但魯迅娶的,是個自己根本愛不起來的姑娘,甚至是集了他一生所恨特徵之大成的姑娘。

他這一生,寫下的東西很多,最愛抨擊的就是封建禮教的愚昧。他恨這種思想上的政治統治,恨得在狂人日記裡說它滿篇只有“吃人”兩字。

而朱安就是這麼一個被吃的人,甚至是不自知被吃的人。你在她身上看不見思想解放的希望。

一次魯迅和她談天,說日本有個東西很好吃。她坐在旁邊諾諾地迴應,說是的是的,我也吃過。魯迅就沒了繼續聊下去的慾望。因為這個東西中國根本沒有,她為了順著丈夫就胡亂扯起謊。她收起了自己的好奇,只怕問多一句丈夫就要怒,就要打,就要不喜就要休妻。

這樣的女人,在魯迅這個思想活絡的人看來,無趣到了極點。

還有一次他寫日記,說家中妻子寄來了信,只點評了兩個字“頗謬”。

短短兩個字也該猜到,他對朱安的不滿意,是從頭到腳的。在思想上他們就沒辦法溝通,這樣的夫妻,哪裡來的愛情?

談起這個其實也沒什麼意思。

但有很多人,總想著要魯迅做個聖人。娶了人回家,你就得給她身心全滿足。你就得寵著愛著,敬著憫著,讓她當這輩子最幸福的女人。就像看女頻小說一樣。若是不行,那就是你魯迅渣滓一個,算不得什麼君子,更不配被人敬重。

有這種思想的人,就是可笑的。

我當然同情朱安,但不是同情她被魯迅如此對待。而是同情她在這樣的社會下,哪怕被魯迅庇護著,卻依舊是一個時代的犧牲品。她這一生都沒有醒悟,更沒想過醒悟。她怨魯迅不愛她,或許也想過該改變自己成為許廣平,但她大抵從沒有想過,自己要被人所愛,首先需要有獨立的自我。她只是封建禮制下一個被象徵的符號,哪怕不是朱安,那個時代也有千千萬萬個如朱安一樣的人。只是她恰恰嫁給了魯迅,所以就被人具體化地同情起來。這與魯迅何干呢?

而魯迅呢,也很可悲。他所厭惡的包辦婚姻,他所恨著的封建禮教,恨著的愚昧與無知,都在這樁婚事裡體現得徹徹底底。

他就像自己在《吶喊》自序裡說的那個“鐵屋子”裡少數覺醒著的人。

“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

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

,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他就是這樣的痛苦著。犧牲了自己的婚姻,來成全自己的孝道與朱安的安穩。甚至要他所愛之人與他一起揹負著至今還要被人戳脊梁骨的罵名,來成全當時活人的一點安心。

在《隨感錄四十》裡,他曾聊過一些這方面的想法: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

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

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做一世犧牲,是萬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乾淨,聲音究竟醒而且真。

我們能夠大叫,是黃鶯便黃鶯般叫;是鴟鴞便鴟鴞般叫。

我們不必學那才從私窩子裡跨出腳,便說“中國道德第一”的人的聲音。

我們還要叫出沒有愛的悲哀,叫出無所可愛的悲哀……我們要叫到舊賬勾消的時候。

舊賬如何勾消?

我說,“完全解放了我們的孩子!

其實要我說呢,看到這裡也該明白。其實魯迅是不屑被這些人罵的。他就沒覺得自己有錯。

要是如今還活著,指不定那支筆能把這群人噴個八百遍,全部陰陽一遍才算滿足,甚至還不屑讓讀者來為他解釋這些。

只是我這個敬仰他的人,恨這些人不讀他的書就來空口說白話,欺負他已長眠,回不了嘴,才要來贅言解釋這些。

3。哪怕不愛,魯迅既然已經娶了朱安,為什麼兩人不建立性關係,讓她生個孩子聊做慰藉不是?

這第三個問題呢,其實上面的《隨想錄四十》已經說的很明白。

“完全解放了我們的孩子!

這句話,也曾在《狂人日記》最後一句裡提過: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更值得提的是,這《狂人日記》裡每每狂人遇見了孩子,感覺要被吃,他都會把這種迫害歸結為“孃老子教的”。

更何況在封建時代裡,女人就是男人的性慾工具。一來滿足男人的性慾望,二來完成傳遞香火的任務。

在我看來,拋開孝義不說,魯迅與朱安完婚,是為了讓她的餘生比起被夫家拋棄更好地活下去,而不是因為愛,更不是因為責任,又或者是其他。

人娶了回家,他這一生也完成了贍養的責任,除了沒能給她現代人眼裡一樁婚姻應有的愛以外,他盡了自己所有的義務。

什麼性關係,什麼生孩子。要是真做了,那就是真把朱安當做封建時代的工具人了。

魯迅不屑做這種事,甚至要斷絕這種事。

他悲憫地可憐著朱安,同時也清醒地知道他是不可能給朱安除了這場婚姻關係以外的任何東西的。

沒有愛為前提,他的更進一步,就是對朱安人格的侵犯,把朱安當做工具,把《狂人日記》中“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成為現實。

正是因為如此,他對朱安的所有付出,只能止步於此。

你問我他是不是聖人。我當然說不是。

但你問我他是不是君子。

作為女性,我可以字正腔圓告訴你:是。

他比同期大部分標榜著新文化,新思潮的文人,都要君子。

拿這麼一件事來抨擊魯迅,是值得發笑的。

他們讀不懂魯迅,也讀不懂朱安的悲哀。

盲目把這場悲慘的婚姻歸結為魯迅的過錯,而非那封建制度下對女性思想的摧殘和殺害,更沒有發現在那個時代背景下,已經沒有人比魯迅做的更好。

一群糊塗的人,罵著一個清醒的人。

可笑,可悲,更是可恥。

——

5。27更新一些題外話。

這麼長篇幅答題,其實只是因為我對這類質疑非常反感。

但意外收到這麼多人贊同感到有些驚詫,在此表達感謝。

更新是想回復一個我最近在此問題下很多回答的評論區裡看見的論調:

魯迅睡不下去,只是因為朱安太醜了。

這個觀點實在新穎,而且自由心證,我沒辦法去解釋什麼。

但在我看來,魯迅與朱安婚後的所有問題,再濃縮一點總結,無非就是不愛。

朱安在魯迅心理醜還是不醜,這個問題我不知道。

用普通人的審美看來,大約是醜的。這可能也是他不愛朱安的原因之一。

但他不正正是因為不愛,所以才不去產生這種關係麼?

魯迅作為男人,睡在“明媒正娶”的朱安身側有多煎熬,我不太懂。我也不太知道他對此問題是否有過猶豫,畢竟對於他來說,這個人就是自己的妻子。

諸如某些大師,他們可以一邊嫌棄著家裡給他配的妻子去“傳宗接代”,一邊到另一個女人懷裡苦悶家中妻子無趣封建。

而到了他這裡,因為不愛所以給朱安一個清白之身反而成了問題。還要拿著各種各樣的角度來揣測他不願碰朱安的原因。

某些人的思想,實在是奇妙的很。

——

我最後再重申一個觀點: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

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

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在魯迅眼裡,朱安沒有罪。她只是被封建主義摧毀了。

而他與許廣平,是陪著做犧牲的。

朱安委屈嗎?委屈。

她用封建思想希望魯迅成為她心中的丈夫,但魯迅做不到。

魯迅委屈嗎?委屈。

他不愛朱安,卻必須與她名正言順地擁有這一段畸形的婚姻,直到死去也不能給許一個名分。

許廣平委屈嗎?委屈。

她與魯迅的愛情,時到今日仍然要接受著部分人的質疑與謾罵。

這是一場所有人都痛苦的婚姻。但問題的根源不在朱安,不在魯迅,也不在許廣平。

而是“四千年的舊賬”。

那些只知道替朱安叫喚著委屈的人,他們本質不是在可憐封建主義吃掉了朱安,僅僅只是在可憐朱安沒能得到心裡想要的那個丈夫罷了。

標簽: 朱安  魯迅  節烈  周家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