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的種類及分別的作用,而且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發動機型別?
作者:由 樹哥 發表于 旅遊時間:2022-11-08
按照適航審定分類
正常類飛機
指座位設定(不包括駕駛員)為9 座或以下,最大審定起飛重量為5700 公斤(12500 磅)或以下,用於非特技飛行的飛機。
實用類飛機
是指座位設定(不包括駕駛員)為9 座或以下,最大審定起飛重量為5700 公斤(12500 磅)或以下,用於有限特技飛行的飛機。
特技類飛機
是指座位設定(不包括駕駛員)為9 座或以下,最大審定起飛重量為5700 公斤(12500 磅)或以下,除了由於所要求的飛行試驗結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飛機。
通勤類飛機
是指座位設定(不包括駕駛員)為19 座或以下,最大審定起飛重量為8618 公斤(19000 磅)或以下,用於非特技飛行的螺旋槳驅動的多發動機飛機。
運輸類飛機
按維修執照類別
TA:渦輪式飛機
TH:渦輪式直升機
PA:活塞式飛機
PH :活塞式直升機
按照機型分類:
複雜航空器:
(1)運輸類航空器(含飛機及旋翼機);
(2)同時具有可收放起落架、襟翼和可變槳距螺旋槳的非運輸類飛機;
(3)同時具有可收放起落架、襟翼和渦輪發動機的非運輸類飛機;
(4)具有渦輪發動機且審定駕駛員數量超過1 人的非運輸類旋翼機。
非複雜航空器
:是指複雜航空器以外的航空器。
運動類航空器:
是指初級飛機、自轉旋翼機、滑翔機、自由氣球、小型飛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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