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規定: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二、有關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透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透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
首先看你是否登記結婚,登記了那男方不能跟你提離婚,除非雙方自願,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財產分割和扶養問題解決
代孕行為目前在我國,已經成為一個成熟的灰色地帶,代孕這個詞又是一個敏感詞彙,更多的涉及到社會的倫理、情感、人性、家庭、道德等方面,是個複雜且富有爭議的問題,並且鄭爽作為公眾人物社會關注度又很高,如何認定將會影響社會價值取向,完全符合社會公共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所以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時,您和您的繼父作為您母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有權利繼承您母親的遺產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現在大家都是分開住,奶奶自己可以自理的話就沒有問題
《民法典》明文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
點選連結 複製微訊號,新增微信詳細諮詢律師委託的必要性:1.傷殘鑑定需要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交通事故傷殘是指受害人的傷情符合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標準,經過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後,確定構成傷殘級別的,受害人可以依照鑑定結論要求得到傷殘賠償金、精神損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 交通事故侵權 索要賠償的標準,以十級傷殘為例:1、傷殘賠償金計算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天津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659元)×傷殘係數(十級傷殘係數為10%)×賠償年限(60
另外,其他人對大伯撫養多的話,也是可以適當分得遺產的,例如你公公
這也是為什麼一開頭我就和大家聊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這個話題,說的直白一點,萬一真發生傷亡事故了,當地的賠償金額標準是多少,三者險的保額+交強險的11萬保額,夠不夠你全身而退,你把這事兒想清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4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條修改為:“殘疾賠償金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兄弟姐妹間的扶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如果父母還在,作為姐姐照顧弟弟更多的是道德義務,不要被道德綁架,不要犧牲自己的時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那麼如果在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共同存在下,怎麼解決這樣的衝突的情況呢
案例四: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2020)冀0207民初1號民事判決書該案原告代理律師認為,雖然繼子女與繼父曾經存在扶養關係,形成擬製血親關係,但繼父母離婚後,繼子不再與繼父共同生活,事實上造成擬製血親關係
五、遺產處理程式1、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