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述一下義務兵和直招士官各自利弊:義務兵:服役兩年(學習力衰退少點),待遇偏低(1K2),一線崗位(累一點)月薪偏低(1K2),一線崗位(累一點)直招士官:服役保底四年,待遇尚可(中士6K5),地位稍高(起碼士官,但和土生土長計程車官不能比
然而,部分復員軍官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菜”,依然貿然選擇復員,跟風走人,在社會打拼兩三年之後開始後悔,身負處分又沒有公職單位願意收留,最終只能回到所在單位要求恢復身份,實在令人嘆息
軍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安排強制退役:1.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
原因如下:軍隊職業化後必然更加強調法治,軍官復原必定更加強調符合復員條件,而不是軍官執意想走就只好按復員處理,如果軍官無故不履行職責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唯這9名復員人員心有不甘,因為軍隊有規定,凡是副排級以上幹部,在不適合部隊工作,或者地方上需要時,一律給予轉業處理,怎麼我們就例外了呢
《徵求意見稿》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怎麼理解“未達到規定的擔任軍官時間、作退出現役安排的,作復員安置”
另一方面,要想轉業復員,除了幹好工作,也要注意繞開政策桎梏,給領導一個放你走人的藉口
退伍就是退出現役告別部隊,成為一個退伍兵,按照相關政策執行,比如以前城鎮戶口的帶著安置卡的由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當然現在城市農村戶口都沒有了,必須服役十二年以上才能安置工作
③復員(退伍)計程車兵(士官)退出現役回原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投靠配偶入戶或投靠其父母入戶
軍官職業化大幕開啟,待遇地位也會有提升,轉業大幅度壓縮,自主退休門檻降低,轉文坑位越來越坑,非法定情況不得退役,如果單位好,離家近,領導照顧,家人支援,自己沒有特長,考研考公又沒希望,我勸你還是留下安心工作,等逐月,衝轉業
四是要有足夠能說服人的理由,這樣的理由一定要有一個針對性的,比如BD講,不適合BD工作的可以復員和轉業,那這個時候就不會受年限的限制,而且單位然逼著讓你走
有人把這些問題歸咎於軍改,認為軍改之後,部隊管理越來越嚴,拴心留人措施卻沒有跟人,導致軍官當中頻頻出現鬧復員、鬧轉業的現象
於是硬著頭皮去報到,來了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部隊,各種所謂的生長幹部學習培訓外訓充斥著下半年,不斷的遷徙到不同的地方折騰著,感覺自己這幾年到底是為了啥,一把年紀了到底圖個啥,精神上極大的空虛,感覺自己快要乾涸了,就像行屍走肉,對任何事情沒有了
不管是高牆大院內的軍二代,還是駐防在大漠戈壁的基層普丘,只要走上了復員這條路,成本和風險決算都一樣:必虧,必然失去眼前的利益
每當生活在這種氛圍當中時,我不免就會想起魯迅先生的句子:“奴隸們受慣了“酷刑”的教育,他只知道對人應該用酷刑
一、考公考編進國企進公立醫院學院等機構如果是義退,最嚴重的處分,鐵定是回不去體制了,兒女政審都會有影響
一方面我不願意從事和基層管理有關的事情,另一方面我卻又是單位少有的核心專業業務對口乾部,我的專業技術功底比較紮實,也對技術比較有興趣,領導發現了這個情況,我很快就被派到了和核心業務相關的崗位
選擇復員就要做好吃大苦的準備,靠不上家人戰友,一個人城市漂泊,酸甜苦辣都個人承擔,也不要掛念往事,企圖以退役身份謀福利,只會被人看笑話,甚至被維wen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修訂草案) 》第54條明確:軍官退出現役,國家採取退休、轉業、復員、逐月領取退役金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09年冬天復員,休息到過完年,然後報名當地的一所職業技術學院上學,學習工程和民用建築專業,一年後,透過老師介紹、面試進入一家資訊系統監理公司,工作第三年,考到二級建造師和資訊系統監理師,目前是所在市地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