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明確立法:這些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章第六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