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院領匯入額的設定是理想主義色彩過重,一廂情願地想著他們去帶頭辦案,才能不脫離業務和一線,但執行起來往往不如設想,如雖三令五申不能辦掛名案,實際上有政策下有瞞天過海
(本人眼界如此,見過最大的領導就是被選到省院當副院長哈)中間還要不斷提高學歷,如果到中院副院長最好博士畢業了
當再次啟動遴選,條件並沒發生大的變化,只是要求不一樣了按政策要求在司法改革前進入本院且有助理審判員或審判員身份但未入額的可以參加本院遴選,其他本院有法官資格的助理一律入中院或者基層法院入額
但是這些公務員只有透過司考的才能被分到業務庭(包括直接考輔助人員進來的和從別的單位遴選過來的人員),我們院的現狀是來到業務庭不需要你幹書記員,幾乎是轉正的同時就會任命法官助理(書記員清一色聘任制,法官助理很缺),我們庭上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是
21萬的收入是相對保守的,是因為司法改革過程中增加了司法人員的待遇,當然各地落實的不一樣,但是總體來說員額法官的收入要高於當地公務員50%,司法輔助和司法行政人員要高於當地公務員20%,由於是省級財政保障,這個收入是不怎麼受當地財政影響的,
在單位裡,為了安全穩定,中庸之道盛行,不可能出現員額助理互相制衡的局面,只會全部緊密圍繞在以檢察長為中心的體系之下
還有一些年輕法官也要申請退額,最近身邊一個女法官跟我深聊過這個困擾,也是司法改革之後,憑實力好不容易考進員額的,但是辦了幾年案件,總覺身心疲憊,他平時案件辦的非常認真和仔細,但是大量的案件,像山一樣壓在心頭,不停跳動提示的審限,讓他喘不過氣
或者你所在的法院員額法官比例上調你才可能有機會
所謂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就是將法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類別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得其所,其中核心的內容是法官員額制改革
論法官辭職1
員額法官:請問您是院領導嗎
當年選擇入額的時候,實在無法接受執行局一個人600件的辦案量(畢竟當年那真是一個人,沒有助理沒有書記員),選擇了做助理,現在審判幹了兩年,覺得沒穿過法袍總是個遺憾,打算還是入額幹兩年(執行法官沒有法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