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第二個問題作者在批判了前兩種權力來源理論同時,也提出了他的權力來源理論,即權利來源於經驗和歷史,特別是那些不正義的惡行經驗
針對公眾對其為犯有惡劣罪行當事人進行辯護的不理解時,德肖維茨說道:“我們選擇為面臨死刑或者長期監禁的人辯護,並不代表我們同情這些殺人犯、強姦犯、搶劫犯或者團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