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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職官制度:三省

作者:由 麻雀愛讀書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0-03-24

右參議是什麼官

三省分: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大體來說:中書、門下、尚書分別負責起草詔書、稽核詔書和執行政令(決策、稽核和執行)。建炎三年,中書門下省合併。

宋代職官制度:三省

門下省

職責:審查命令,批駁糾正錯誤違法之事(包括法規、六品以下官員任命、刑部大理寺的判決)。

有官員十一員:侍中、侍郎、左散騎常侍各一人,給事中四人,左諫議大夫、起居郎、左司諫、左正言各一人。

九房:吏房、戶房、兵房、禮房、刑房、工房,主管尚書省六部二十四司上報之事;開拆房、章奏房、制敕庫房;元豐八年,又設催驅房;元祐三年,又設點檢房

侍中

輔佐皇帝議論大政,審查內外詔令文告。但因為品級太高而很少任命;元豐改制後,以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代行侍中職事;南渡後,設左右丞相,取消了侍中。

門下侍郎

副侍中,檢查內外詔令文告。與知樞密院、同知樞密院、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都是執政官。南渡後取消。

左散騎常侍(sàn qí)、左諫議大夫、左司諫、左正言

都是諫官,糾正朝政缺失、任命不當、違法行為。宋初,由司諫、正言知諫院事,由其他官職兼任的稱知諫院;元豐改制後,名實相符。

給事中(jǐ shì zhōng)

統管六房,主管內外詔命文告,判內侍省事。政令不當、任官不當,可論奏糾正。(與中書舍人相對)

起居郎

記錄皇帝言行(與起居舍人相對,又稱左、右史)。

符寶郎,有兩人,主管外廷符璽。

通進司,隸屬給事中,接受三省、樞密院、六部、寺監百官的奏牘,及大臣表疏及章奏院(銀臺司)所管全國章奏案牘,摘要進呈皇帝,並頒佈朝廷內外。

進奏院,隸屬給事中,接受詔敕及三省、樞密院的宣札,六部、寺監百官的符牒,頒佈各路。

銀臺司,接受全國的奏狀案牘,抄錄摘要進呈。

發敕司,接受中書省、樞密院宣敕,登記下發。

登聞檢院,隸屬諫議大夫;登聞鼓院,隸屬司諫、正言。接受文武官及百姓的章奏表疏。凡無法透過通進司呈上的,先經登聞鼓院;不接受,再到登聞檢院。

南渡後,登聞檢院、登聞鼓院、糧料院、審計院、官告院、進奏院,稱六院。地位逐漸重要。

中書省(政事堂)

職責:主管進呈國家政務,宣佈命令,將臺諫官奏疏、大臣奏請等進呈皇帝批示。

七種命令:冊書、制書、誥命、詔書、敕書、御札、敕榜

十一官:中書令、中書侍郎、右散騎常侍各一人,中書舍人四人,右諫議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諫、右正言各一人。

八房:吏房、戶房、兵禮房、刑房、工房;主事房、班簿房、制敕庫房。元祐後,將兵禮房分兵房、禮房,增加催驅房、點檢房。

中書令

輔佐皇帝商議大政,根據命令宣詔。宋朝沒有實任中書令,都是死後追贈。元豐改制,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代行中書令之職。南宋時,設左右丞相,取消中書令。

中書侍郎

輔佐中書令,也參議大事,宣詔。南宋時取消。

中書舍人

主管將命令改為制詞,分管六房;事情或任命如有不當,上奏退回。宋初,實際由知制誥及直舍人院主管制詞、詔令等文書;元豐改制,名實相符。

起居舍人

與門下省起居郎相同。

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司諫、右正言

與門下省相同。

檢正官

五房各一人,糾正中書五房事務。元豐改制取消,職事歸左右司郎官。紹興二年,再設。

尚書省

職責:實施制度法令,受付六部文書,傾聽朝內外陳述,上奏御史得失,考查百官稱職與否。

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不能決定的事交尚書省。

九官:尚書令、左右僕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各一人。

十房:吏房、戶房、禮房、兵房、刑房、工房,行六部各司上報之事;開拆房、都知雜房、催驅房、制敕庫房。

尚書令

輔佐皇帝商議大政,受命執行。北宋沒有實任,南宋時取消。

左右僕射(yè)

尚書令副職,輔佐皇帝商議大政,與三省長官都算宰相。元豐改制,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實任宰相。南宋時設左右丞相,取消僕射。

尚書左丞、尚書右丞

參議大政,統管尚書省事,作為尚書令、僕射的副職。元豐改制,為副相。南宋恢復參知政事,取消左右丞。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員外郎、右司員外郎

主管交付六部的事。左司管理吏房、戶房、禮房、奏鈔房、班簿房;右司管理兵房、刑房、工房、案鈔房;開拆房、制敕房、御史房、催驅房、封樁房、知雜印房,由尚書省各官共同管理。

榷貨務都茶場(都司提領),主管鹺(鹽)、茶、香、礬、鈔引的政令。設提轄官一員,監場官兩員。

左藏封樁庫(都司提領)

短命官司

提舉修敕令,從熙寧年間起,由宰相兼任。詳定官,從侍從中通曉法令者選任。

制置三司條例司,主管國家財經,議定改革舊法。熙寧二年設,三年歸中書省。

三司會計司,熙寧七年,設在中書省,八年撤銷。

編修條例司,熙寧初年設,八年撤銷。

經撫房,專管邊境戰事,宣和四年設,六年撤銷。

提舉講議司,徽宗崇寧三年設

議禮局,大觀元年,設在尚書省;政和三年,《五禮儀注》修成,撤銷。

禮制局,政和二年設,宣和二年撤銷。

標簽: 中書  元豐  各一人  登聞  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