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喜歡的男生以朋友的名義當備胎後挑明,斷聯三個月。朋友六七年。還有必要再挽回嗎?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19-11-15
既然是隻想做朋友了那就看他有沒有價值了,問題很簡單不夾雜感情話沒問題,反之你就看你自己的意願了,不甘還是什麼
為什麼要挽回……
和這樣的人做朋友不是耽誤事兒耽誤時間麼。
好好的獨自美麗不好嗎……
備胎的慣性就是,他說啥,你就做啥……太浪費你時間了。
如果沒有共同的圈子,就老死不相往來吧,刪微信,刪扣扣,刪電話。
有共同的圈子,就……躲著點吧。
我覺得沒必要了,就算是朋友也回不去了,那份感情已經不純粹了
你覺得有必要嗎?而且還是想繼續當備胎?
個人感覺既然你還想著做朋友,說明還沒放下。
謝邀。既然已經斷了,那就沒有挽回的必要了,當斷不斷,必受其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