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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 助聽器驗配的“三早”原則

作者:由 健耳聽力維一星城店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0-12-15

“早發現”“早選配助聽器”和“早進行言語康復訓練”

對於兒童應該做到早期發現早期選配助聽器,0—3歲是兒童學語言的最佳期,干預應在這個時期內進行,否則將不可能從根本上消除耳聾對孩子的聽力、語言發育方面的影響。國外有資料統計:嬰兒在6個月前實施早期干預,學習、智商的發育趨於正常,明顯高於6個月後實施干預的嬰兒。

美國已可對出生14天的嬰兒驗配助聽器,美國AB公司已可對6個月的嬰兒植入電子耳蝸。在我國已出現越來越多對1歲以下的耳聾嬰兒驗配助聽器。據美國科羅拉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美國Marion Downs國家嬰幼兒聽力中心作出的統計:一個聽力正常的孩子到三歲時能夠掌握750個左右的單詞;一個有聽力損傷的孩子,如果一出生就被發現並進行早期語言康復訓練,這個孩子到三歲時可以掌握近500個單詞,幾乎可以達到正常孩子的語言程度;如果孩子到六個月時被發現有聽力損傷,經語言康復後到三歲時也能掌握300個單詞;如果到孩子兩歲時才發現有聽力損傷,再進行語言康復訓練僅能掌握十幾個單詞。因此對於聾兒進行康復的關鍵就是:早發現,早佩戴助聽器,早進行言語康復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