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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民族文明史系列】越族與古代越南4

作者:由 麟劍的人類史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9-15

越族與古代越南4

六、胡朝

胡朝建立者胡季犛,字理元,本是越南陳朝末期的權臣。先祖胡興逸為中國浙江人,其十二代孫胡廉為宣尉黎訓的義子,遂改為黎姓。胡季犛系胡氏十六世。胡季犛的兩個姑姑嫁給陳明宗,本人的堂妹又是陳睿宗的皇后,因此以外戚參政。後受到陳藝宗的信任,對占城國的戰爭獲勝後成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掌握了大權。

陳藝宗季犛曾對胡季犛提到:“平章親族,國家事務,一以委之,今國勢衰弱,朕方老耄,即世之後,官家(指陳朝王室)可輔則輔之,庸闇則自取之。”季犛連忙答“臣不能盡忠戮力輔官家,傳之後裔,天其厭之”;“縱糜身碎骨,未能報答萬一,敢有異圖!”

陳藝宗去世後胡季犛日益跋扈,廢陳廢帝,1397年強迫陳順宗遷都至清化的新都西都。1400年廢少帝自立,恢復胡姓,自稱是虞舜後裔,將國號從原來的“大越”改為“大虞”,年號聖元。同年12月禪位於其子胡漢蒼,自號太上皇,仍掌大權。

大虞國在陳朝大越國的基礎上,進一步推行封建中央集權專制君主制度。胡氏對內推行專制統治,對外實行擴張政策。為此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1)改組中央政府機構。任命杜滿為水軍都將、陳松(賜姓胡)為步軍都將、陳問(賜姓胡)為左聖翊軍都將、杜元拓都將。

(2)限制名田。早在胡氏任陳順宗輔政時,即頒發限制名田法令。然而推行不久,遭到顯貴豪族的反對,末能實行。

(3)限制豢養家奴和奴婢。陳朝末年,皇室國戚、王侯、公主皆豢養眾多的家奴和奴婢。1401年,胡氏父子下詔,規定限制豢養家奴和奴婢的數量並有一定的標記。凡朝臣和各級官員和奴婢超過限額者必須歸公。但是這種政策一出臺,遂即受到各王侯、公主、 顯貴的頑強反對隨即破產。

(4)定賦稅。1402年,胡漢蒼新定諸稅例。商船皆需納稅,上等每棹錢5緡,中等每棹4緡,三等每棹3緡。

(5)改革幣制,改銅幣為紙幣。1396年,胡理元任陳順宗輔政時,下詔收回銅幣,改行紙幣。凡紙幣蓋印後隨即發行,強制百姓使用, 無數銅幣收繳入皇室。隱藏銅錢不繳者,與偽造紙幣同罪。胡氏以行政命令方式強制推行紙幣既不易又行不通。因陳朝各地封建豪族及大封建主強烈反對,加之各地田莊自然經濟處於優勢,商品貨幣經濟還不發達,統一使用紙幣違背了客觀經濟發展的規律,故新幣制始終未能推行。

(6)統一度量衡。1403年(明永樂元年),在各城鎮市場設市監,監視物價, 嚴禁高抬物價和商店關門。統一度量衡標誌著中央集權國家的統一,但胡氏政權存在太短,度量衡制度未能實行。

(7)建西都清化。早在1396年,胡理元欲遷都清化,以便篡位,遂派官員修築西都城於安孫洞(今在永祿縣孫社尚有遺址,俗稱西齋)。強迫陳順宗遷都城於西都。1402年,胡漢蒼令修治道路,自西都至化州,沿途置舍傳書,謂之千里衢。

(8)詔定試舉人格,定文體。1396年(明洪武二十九年),胡氏改以前科試未定文體,現定出“四場文字型,罷暗寫古文法(即棄用默寫之法)。第一場用本經義一篇,五百字以上;第二場用詩一篇,寫唐律賦一篇,用古體,或騷或選,亦五百字以上;第三場用詔一篇,用漢體,制一篇、表一篇,唐體四六;第四場策一篇,用經史時務中出題,一千字以上,以前年鄉試,次年會試,中者御試策一篇,定其第。”

(9)定文武冠服。1396年“定文武冠服,一品紫色,二品大紅,三品桃紅,四品綠色,五、六、七品碧,八、九品青。惟內侍開裙,皆不用裳,無品及宏奴(家官奴婢)白色。文從官職爵六品以上,用高山巾;正六品得束帶,著舄巾;正皂色從青色,宗室皂方勝;武爵六品用折衝巾;爵高無職,得束帶,戴角頂巾;七品以下用太古巾;從七品攢花巾;王侯戴遠遊巾;御史臺卻非巾,紗法冠服制,皆從少保王汝舟之言也。

(10)改外諸路(府)為鎮並在諸路府設官職另定外任官制。1396年,改清化鎮為清都鎮、國威鎮為廣威鎮、沱江鎮為天興鎮、義安鎮為臨安鎮、長安鎮為天關鎮、諒江鎮為諒山鎮、演州鎮為望江鎮、新平鎮為西平鎮。

定外任官職,“路置安撫使副,府置鎮撫使副,州置通判、僉判、縣置令,尉主簿以管之。路統府、府統州、州統縣。凡戶籍、錢穀、獄訟,總為一路之簿,歲季報省,以憑稽考。”

又將全國分為諸轄區:“府置都督、都護、都統、總管府、太守司以轄之。以副將黎漢蒼領東都路都護府、太保陳元沆領北江路都統府,陳元杼領三江路都統府、少保王汝舟知天長府路軍民事、行遣阿德鄰行新安府路太守、又州鎮置教授、監書庫。”

(11)造戶籍、定軍。1403年(開大元年),攢造戶籍,強迫國人兩歲以上者入籍,隱瞞不報者罪之。至戶籍編造成之後,15歲以上至60歲以下得人數倍於前,從此軍隊數目大有增加。又如水兵,為防守江面、海域,胡理元則命人制造大船,上有甲板,下有人搖棹,利於戰鬥。胡氏又置四庫以貯備軍器,令凡有技藝者入庫製作器械。在諸海口和大要處,皆令取木植樁,以禦敵人。同年九月“漢蒼定南北班軍,分為十二衛,殿後東西軍分為八衛。每衛十八隊、每隊十八人、大軍三十隊、中軍二十隊、營十五隊、團十隊。禁衛都五隊、大將軍統之。”

(12)多次侵略占城。胡氏在任陳朝輔政和篡位做王時,占城多次北犯,而胡氏又多次發兵侵略占城國土。雙方多次交戰,互有勝負,但胡朝大軍侵佔了占城廣闊的土地,劫掠大批財產,屠殺數萬居民。最後終於侵佔古壘之地(廣義)、佔洞之地(廣南省昇平府),安南領土向南擴充套件甚廣。

總上所述,胡氏為帝不久,改革甚多,然取得成果甚微。其原因在於缺乏改革的政治和經濟基礎。由於胡氏驕橫專權,任意殺害陳朝忠臣良將以及皇子、親王乃至於皇帝,觸犯眾怒,不得眾臣支援,形成孤立無援和政局不穩的形勢。農業經濟基礎薄弱,缺乏農業耕作技術改革;連年災荒頻仍,收成不佳,入庫糧不足;新王朝多次對占城發動戰爭,勞民傷財,國庫空虛,賦稅有增無減,遭到人民反對;雖實行改良政策,然因政權存在太短,加上文武舊臣頑固反對,均未貫徹施行。特別應提出的是,新王朝建立伊始,即發動對明朝邊境的侵犯,而失去大明的支援。所以胡氏父子的改新政策如曇花一現即告失敗。

1405年,明成祖派兵護送逃亡到明朝的陳藝宗之孫陳天平歸國復位,被胡朝伏兵擊敗,陳天平被俘處以極刑。由此激起胡朝與明朝的戰爭。

明成祖派成國公朱能、新成侯張輔、西平侯沐晟等人率大軍80萬討伐胡季犛,由於有陳氏餘黨的響應。明軍在半年之內先後攻佔東都升龍和西都清化。並繼續追擊,擒獲胡季犛與其子國王胡漢蒼,據說胡季犛後來被赦免並派往廣西任職。明朝隨後在佔領地設府任官,1407年(永樂五年)8月, 明成祖下令改安南為交趾,設定三司,以都督僉事呂毅為交趾都指揮使司、黃中為副都司、黃福為布政司和按察司。安南重入中國版圖。至此胡朝僅歷二世七年(1400—1407)而亡。

七、後陳朝

後陳朝(越南語:Nhà Hậu Trần)是安南屬明時期由陳朝後裔建立的抗明政權,被越南歷史學家認為是一個朝代(1407年-1413年)。

1407年,明朝攻滅胡朝,吞併越南。陳藝宗的次子陳頠(Trần Ngỗi)在謨渡(在今越南寧平省安謨縣安謨村)與陳肇基起兵,自稱“簡定帝”(Giản Định Đế),建元興慶,建立後陳朝。陳頠的軍隊活躍於今寧平省一帶與明軍對抗。不久被明軍擊敗,陳頠逃往清化。次年,原陳朝重要將領、曾經投降明朝的鄧悉前來投軍。因鄧悉在越南人中頗有威望,陳頠的勢力越來越壯大。

隨著實力的壯大,陳頠試著向北發動進攻,並於1409年逋姑一戰中擊敗明軍,明將呂毅陣亡。陳頠計劃將戰線推進到升龍。但鄧悉堅決反對這麼做,認為此時陳軍勢力依然比明軍弱小,不適合打消耗戰。另一名重要將領阮景真也力諫不應該與仍然控制大部分領土的明朝對立。陳頠拒絕接受他們的意見,並將他們逮捕處決。這導致了陳頠軍隊的軍心渙散。鄧悉之子鄧鎔更是到達清化,與阮景異一起在支羅縣(在今越南河靜省)農曆三月十七日(1409年4月2日)尊立陳藝宗之孫陳季擴(Trần Quý; Khoáng)為帝,年號重光(Trùng Quang ),封阮帥為太傅,阮景異為太保,鄧容為同平章事,阮章為司馬,與陳頠抗衡。陳季擴趁陳頠進攻明朝之機擊敗並俘虜了他,尊之為太上皇。

1409年下半年,明朝見陳軍出現內亂,遣張輔等人前往鎮壓。陳頠兵敗出奔演州,於美良縣被俘虜,解送金陵,永樂八年正月丁酉(1410年3月5日)被處斬。陳季擴見明軍強大,遣使嚮明朝求和,並請求冊封。張輔將使者斬首。明軍由黃江、阿江、大安海口至福成江,轉入神投海口,一路勢如破竹,先後多次擊敗陳軍。1413年,明軍攻破清化,陳季擴與相國陳季揝、將軍鄧鎔、阮景異等相繼被擒。陳季擴在解送燕京途中投海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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