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周半,目前正在協議離婚,男方要求我不可以再婚才把孩子給我。這樣的協議能籤嗎?
作者:由 大妞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1-27
說明男方是真的為孩子考慮了一下。如果我有你這樣的機會毫不猶豫的就簽了。但是我不是你,所以這個問題你自己考慮。想要孩子就籤,想再婚就不籤。事情總是有因果,如果決定此刻放棄孩子你就要承受老年後孩子的各種選擇。不管什麼結果,不能怨未來的孩子的選擇,因為是你先選擇在前的
應該是無效協議吧,具體諮詢律師
首先,離婚協議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婚姻自由,再婚也自由。不可以再婚才能給你撫養權,這樣的約定無效。
感謝邀請。
限制再婚和不結婚的這種人身權利的協議肯定都是無效的。民政局也不會允許你們寫在離婚協議書當中去的。這種條款都是無效的,所以不用擔心。
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站在你的立場,為了拿到撫養權,可以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