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畫三千,廢字當然要十萬!
作者:由 二大王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16-09-20
想要精通一項技藝的話,反覆練習是王道。
尤其是寫作這種手藝。
曾經買下市面上能見到的大部分寫作指導。
但彙集成一句話,也是斯蒂芬金的一句話,那就是:
多看!多寫!
歎號是自己加的,實在是因為以前對此理解不深。
只要具備了這兩項。
其他所有技巧,都可在看和寫中慢慢領悟。
簡單的四個字,已經概括了寫作進步的本質。
可是為什麼以前會被那些精巧複雜的教程吸引呢?
因為,那些寫教程的,正是完美展現了什麼叫文字的魅力。
他們就是那種能把多看多寫四個人演繹成熱血有趣又勵志的文章,讓我每每看到一個技巧好像灌了雞湯般喜不自勝,好像自己真掌握了一樣。
遙想走彎路的當年,
在寫過幾個劇本後,嘗試開始寫小說。
總想一上來就整個大新聞,沒有幾十萬,也要寫適合電影改編長度的十多萬字長篇。
構思無數,開頭無數,放棄無數。
才意識到文字能力和影視語言一樣,需要長久的磨練。
曾國藩曾講,學文做詩要趁早,待年紀大了,不想出醜,就更不敢出手了。
現在雖然年紀一大把,還好臉皮夠厚,大可來一發。
學畫時,曾聽過李可染曾給自己刻一章,上寫:廢畫三千。
現在換成了寫作,怎麼也得幾十萬吧。
湊個整數,一百萬。
想想又覺得太多了,聽上去嚇人。
所以現在還是改為:第一個十萬計劃。
丟去任何條條框框,憑藉感覺去寫,寫夠十萬字後,重新再看。
寫劇本已經夠磨人,小說這種事情,就不要再虐待自己了吧。
預備馬上,今天開始!
首先的計劃是短篇小說集:《不太平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