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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廢棄地可以進行買賣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作者:由 夏天的風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0-03-12

農村土地目前都是集體所有,個人無權買賣。但確實有一段時間,村集體下有部分未分包到戶的土地,管制較松,有買賣的情況,目前明文規定,城市戶口不能到農村買地,口子就收緊了。

目前國家對土地實行用途管制,任何人不能任意改變用途,按規定到戶土地分為農業用地和農村建築用地兩種,農業用地不能不經過批准進行硬化等改變土地屬性的活動。法律規定,農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使用權長時間歸農戶,可以租讓。規定建築用地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之間進行轉讓,這是唯一的買賣口子。

之前讀周其仁教授的城鄉中國,寫過一個讀後感,貼在這裡給你參考下。

《城鄉中國》評論之七:農地入市

yubinx

35。058·字數 1491 · 閱讀 16492019-04-26 23:55

如果留意近幾年頒佈的一號檔案的話,不難發現農地入市早已經出現在這些檔案的顯要位置。這足以證明農地入市正在成為目前三農問題中的一件大事。周教授的著作成書較早,書中雖然提了一條農地入市的線路圖,起了個頭,限於例項不詳實,談的不太深入,於是對我來說,這成了一個開放性的話題。

但是這個問題恰恰十分重要,即便自己知之甚少,仍覺得不得不談。於是自行在網上對這一議題進行了進一步的挖掘,以加深理解。

一開始,我望文生義,以為農地入市就是允許農村土地像城市土地那樣自由流轉,後來才發現理解有些偏頗。一番研究發現,農地入市就是前文提到的增減掛鉤的升級版,存在掛鉤關係的土地為城市建築用地和農村建築用地,這是在城市旺盛土地需求和保持耕地總量要求的共同催逼之下,達成的權宜之計。這一政策雖然解決了城市對土地的一時之需,但是對城市人口的增加貢獻不足,這才催生出農地入市這一新政策。

目前,這一政策規定,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騰空,用作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用以吸引商業資本進入農村,促進新農村建設。網上分析文章顯示,業界對於農地入市的普遍期望是同地同權,即要求農地與城市土地一樣,具有買賣、租借、抵押等相關權益。但,實際情況遠遠沒有如此樂觀。農業部雖然一再出臺加快農地入市步伐的意見,但是從報道看,這一政策仍處於試點階段,具體實施方案還沒有出臺。

之前說過,一直以來,農村土地的權利受到各種限制,但倘若要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步子似乎跨得有點大,我想決策者肯定會謹慎權衡。

首先,有些人擔心這樣會對城市化建設造成衝擊。之前提到,城市化的動因通俗點說就是要蓄勢,或者說存在剪刀差。城市和農村地權的差異無疑對城市化的程序有所助益,而一旦取消,難免不會對城市化造成負面的影響。甚至早前已有專家認為,假若實現同地同權這一政策,將有可能導致城市土地價格降低,對房地產市場造成衝擊,我想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顧慮。

其次,另有人認為該政策會影響農民的利益。咋一看,我們會認為,同地同權給予了農地更多的權利,農民一定會從中受益才對。但又有專家提出,土地權益放開,一定會吸引大量的城市資本下鄉買地,在資本面前,農民的議價能力很弱,勢必低價失去土地,反而吃了虧。所以目前,適當對農村土地的權益進行限制反而是對農民的一種保護。而出於這些考慮,農地入市政策推行只有穩中求進,緩緩圖之。

在上述爭議雙方的拉鋸消磨之中,農地入市政策才慢慢現出了雛形,在幾個地區完成了試點。而前段時間時常見諸報端的北京世界之花廣場即為北京市的試點。該專案採用的模式為農地入市,農民入股模式。透過將原有的農村建設用地集中後,引入社會資本進行開發,吸引企業、商家入駐。預期由此獲得的資金一部分支付投資成本,另一部分作為政府和村民的分紅。

但根據後續的報道,城市之花進入市場後,並未達到預期。因為土地無需轉為國有土地,成本大幅降低,相比周圍動輒10萬每平米的房價,這裡2萬多一平米的價格堪稱良心價,即便如此,市場仍在觀望。究其原因,是因為這些土地沒有經過確權,因此這些物業能轉讓的僅有使用權而已,這介於租與買之間。於是商家普遍對此類房產的後續轉讓存疑,不願立刻跟進。這便是目前農地入市的困境。

從中,我對所謂的買房剛需有了更好的認識。一直以來,一些開發商丟擲剛需問題,過分強調房子的使用屬性,試圖掩蓋其商品屬性,彷彿剛需群體對房子的漲跌無需在意,這完全是一種謬論。房子無論如何都是一種商品,人們最關心的都將是它的市場預期,世界之花廣場的現實之困很好的證明了這點。

誠然,農地入市,路漫漫其修遠兮,但我們總算看到了一些曙光。寫到這裡,我對農村的未來反而更有信心了,不再堅信它終將走向凋零。

標簽: 農地  入市  土地  農村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