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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

作者:由 Jacky Young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9-12-22

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晨星2019-12-24 23:10:23

魯提轄如果不那麼耿直,打死鎮關西根本不算個事。

府尹知道魯提轄是經略府的人,根本不敢派人緝拿,而是先恭恭敬敬親自跑到經略府請示。對於經略來說,魯達不知什麼原因光天化日打死人,如果直接公然包庇肯定是不行的,否則激起民怨或者給同僚留下把柄,會對自己仕途不利,所以應該先把魯達控制起來,問清楚到底怎麼回事,然後再想辦法:

鄭屠老小鄰人徑來州衙告狀,正直府尹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系是經略府提轄,不敢擅自徑來捕捉凶身。”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到廳上,與府尹施禮罷,經略問道:“何來?”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凶身。”經略聽說,吃了一驚,尋思道:“這魯達雖好武藝,只是性格粗鹵,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方敢斷遣。”

經略跟府尹說的這段話有四點意思:

第一,魯達是我爸的人,而且是派來給我鎮場子的。

第二,魯達犯了罪,我不會包庇,但你要依法辦事不能亂來。

第三,正式判決之前,必須先問過我爸同不同意。

第四,魯達這個人,以後我爸隨時還可能要派用場。

以上歸納起來就是一句話:這個人很重要,你們自己看著辦。

府尹久經官場一聽就懂,O了,您放心吧!

如果魯提轄不跑路,死刑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經略明確說了這個人以後我爸還要用。結果估計也就是打二十大板流放邊關,還不敢打重了,然後發配到老經略治下的其他地方,挨一頓臭罵、罰酒三杯,讓他戴罪立功,很快就能官復原職(參見楊志、朱仝)。

馬伯庸《顯微鏡下的大明》裡面寫過幾個案子,大明司法體系在基層的騰挪空間極大,幾個小吏就可以一手遮天,施耐庵明朝人寫宋朝事,在《水滸傳》中也反映了這一現實。囚犯的生死富貴,完全掌握在當地官吏手裡。

牢城的管營可以決定打不打一百殺威棒、刺配江州的宋江在節級戴宗庇護之下可以隨時去外面喝酒遛彎。再大一點的官員,比如張都監可以留用武松,滄州知府可以留用朱仝,大名府的梁中書更是直接把楊志提拔為軍官。

以魯提轄和老經略的關係(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專門安排到小經略身邊幫護),待遇怎麼也不會比楊志差。沒想到魯提轄實在過於耿直,因為擔心吃官司沒人送飯,居然就跑路了。

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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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王若楓2019-12-25 15:50:34

上司不是不加以庇護,而是根本沒時間庇護——魯達同學直接回家收拾了個包袱就跑了。

所以,這個題目應該問【魯達打死鄭屠後為什麼不尋求上司的庇護】。

這是魯達個人性格所致。

邊軍的軍官(雖然提轄不算什麼多大的官兒)在駐地是有一定司法豁免資格的,何況宋朝還是個人情社會,死者又是社會底層的小人物,真要調查起來,因購物發生口角,死者率先持械邀鬥,嫌犯被動參與鬥毆,毆傷致死,這種情節,即使軍方不加庇護,了不起就是個刺配。武松這種地方差役,殺了兩條人命,潘金蓮算義殺,西門慶算鬥殺(這就是縣官給自己的馬步都頭的庇護),最終也不過就是刺配。魯達這個,如果軍方介入,可能連刺配都達不到。

魯達要跑,也不是畏罪,只不過是【灑家須吃官司,又沒有人送飯】,說白了就是嫌麻煩而已。

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慈老溼2019-12-26 19:03:49

其實,

魯達上司第一時間想的就是庇護,

而且,

魯達也知道上司會庇護,

自己不會有太大事兒,頂多坐牢發配,

但是,

魯達是把“老大”兩個字寫在臉上的人,

打死鄭屠這事兒端不上臺面兒,即使上司庇護,他也不會接受,坐牢受辱還不如逃跑。

一、

鄭屠被打死後,老小鄰人馬上來州衙告狀,

老小鄰人徑來州衙告狀,正直府尹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系是經略府提轄,不敢擅自徑來捕捉凶身。” 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到廳上,

魯達是軍方的人,打死鄭屠後,府尹根本不敢抓人,馬上親自去請示軍區司令,

經略問道:“何來?”

你來有什麼事?

一幅居高臨下的口氣,

典型的“上官”對“下官”,

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凶身。”

“稟道”二字,陪著小心,軍方不好惹,

經略聽說,吃了一驚,尋思道:“這魯達雖好武藝,只是性格粗鹵,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

司令一聽,害怕了,

你魯達再牛逼也不能隨便打死人啊!

我怎麼護短?

如果沒打死,根本不叫個事兒,

可死了人,這個“短”還怎麼護?該怎麼護?

反正第一反應就是護短!

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司令口氣緩和了點兒,

魯達是從我父親那裡借調來“幫護”我的,這個分量你自己掂掂,

但打死了人,你可以“依法”傳喚,(廢話)

定罪之前,也得讓我父親知道,

以後邊關上打仗,我父親還要用他,

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方敢斷遣。”

一切照辦!

當時的法律就是個擺設!

與武松殺嫂一案對比,

若魯達不逃,狀詞大機率會改成“魯達因去買肉,有鄭屠不容講價,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狀元橋下,以致鬥殺身死。”

最後弄個“脊杖四十,刺配延安府”。

哈哈哈,再回老種經略相公處當提轄去!

只是臉上會多兩行金印!

二、

魯達畢竟身在官場,知道自己一定死不了,但坐牢是不可避免的,

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官司吃定了,會坐牢,沒人送飯!

為啥沒人送飯?

還是對比武松殺嫂,發配前,武松做了兩個月的牢,都是誰送的飯呢?

這陽穀縣雖是個小縣分,倒有仗義的人:有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松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松的……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

武松是打虎英雄,在山東算得上明星了,

且殺嫂一事是為兄報仇,有一定的正義性,

所以不管是老百姓還是當官的,

都搶著給武松送錢送飯。

而魯達呢?

會有人給他送飯嗎?

魯達是個暴躁老哥,誰不給面子就打誰,在飯店喝酒不爽就摔碗,在街面兒上也經常吹鬍子瞪眼,無人敢惹,

誰會去給他送飯?

只怕沒人!

但魯達也絕不會捱餓,

軍區司令一定會讓監獄長關照他,

所以,不存在吃飯問題!

殺了人,逃跑是第一反應!

三、

不過即使上司庇護、關照,魯達也不會接受,

他是絕對不會去坐牢的!

一個連寺院規矩都守不住的人去坐牢,

真不如讓他去死!

更要命的是,坐牢對他來說是天大的侮辱!

會讓他栽大面子!

《水滸傳》前半部分重點描寫的魯達、林沖、楊志、宋江、武松這幾個人物,只有魯達沒坐過牢,沒被髮配!

這是一個把“老大”兩個字寫在臉上的人,

這是一個信奉“自己就是規則”的人!

與史進、李忠坐一桌,他自然就是老大,

在五臺山除了長老,他也是老大,

上了李忠、周通的桃花山,他還是老大,

即使到了小小的菜園子,也得馬上收小弟!

上了二龍山,又成了老大!

後來遇到宋江,是一臉的不服氣,

但宋江也給足了他面子,口稱“吾師”!

這麼個“天生老大”成為階下囚,太栽面子!

內心絕對受不了!

再者,“拳打鎮關西”這事兒是無頭公案,

連鄭屠都不知道自己是因為什麼死的!

更不用說圍觀群眾了!

一拳鼻斷,二拳眼瞎,三拳十級腦震盪,

若說不是蓄意謀殺,誰信?

若說是蓄意謀殺,誰又信?

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能有什麼“死過節”?

仇殺?情殺?激情殺人?

若審出來是為一個陌生女人的一面之詞,

恐怕經略相公和府尹都會把眼珠子瞪出來!

萬一審出金翠蓮說的話有水分,

那全渭州城的老百姓會把魯達笑死!

以後在關西地面兒就沒法混了!

再也不能裝老大了,只能裝孫子!

所以“不如及早撒開”!

還是跑吧!

不對,是浪跡天涯!哈哈!

誰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殺人!

讓這幫沙雕們自己去猜吧!

“拳打鎮關西”將成為一個謎,

也叫江湖傳奇!

哈哈哈!

……

魯達這一跑是皆大歡喜,

經略相公不用費心思給這個大虎逼庇護了,

府尹對老百姓也有交待了,

你看,他跑了!我這就貼告示,抓……

只留下鄭大娘子一家哭哭啼啼、不明所以,

和渭州百姓飯後閒笑。

四、

此事要是放在今天的自媒體環境下,

一定會經過無數次的反轉,

最後到底是咋回事兒,誰也不知道!

這正是施老爺子的厲害之處!

他的筆下非黑非白,無是無非,

社會就是這樣,

留給吃瓜群眾的,

往往是一臉懵!

看官們,

閱後留一讚,江湖好相見,

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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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瘋未覺2020-01-07 19:46:17

小種經略相公的話翻譯一下你就知道了

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

這話啥意思?字面上是說魯達原本是在老種經略手下的,實際上是說雖然魯達職位不高,但是這人是我種家的親信,經略相當於軍區司令,種家有兩個,魯達相當於軍區司令的警衛班(連)長。

這裡幫護二字是重點,如果魯達不是親信,這裡用的就是差遣了,這個幫護是在突顯魯達在鍾家的地位。

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

別小看了這個依法度,既然有依法度自然有不依法度,不依法度自然就是要上刑,就魯達這茅坑裡的石頭的脾氣,沒上堂可能幾十棍就打上去了,這句依法度基本上就免了皮肉之苦。

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

就算是他真無故打死了人,判完了,也得讓我父親知道,你才能定罪。

為什麼要問老種經略?

1。經略使雖然位高權重,但是插手地方政務屬於犯忌諱,軍隊體系干預本地的司法體系太過於敏感,這事交給外地的老經略更為合適。

2。拖時間,只要當場沒判,往後怎麼都好弄,這個就不用細說了。

這句話是赤裸裸的庇護了,翻譯過來就算,如果你查完了,他無罪,你就自行處理,如果他有罪,那就交給我父親來處理。

至於怎麼交?

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實在不行,你判個發配邊疆。

至於到邊疆以後,他是戴罪立功還是官復原職,那跟你就沒關係了。

總結下來

人你不許上刑,沒罪你就放了,有罪你就先關起來,給我們點時間,讓我們討論一下怎麼定罪,實在不行,我也不難為你,你判個發配邊疆,剩下的我們自己來,大家面子上都過得去。

魯達打死鄭屠,為什麼上司不加以庇護?孫嘯天2021-03-22 15:09:08

因為他跑了嘛,沒法庇護了

魯達要是拉的下臉,給小種送點錢,啥事都不會有

可以按央視版電視劇的玩法,府尹上來就把證人都打了,鎮關西老婆也被他打發回家了,其實就是在為魯達準備,參考《紅樓夢》的葫蘆案嘛

過上幾個月,魯達終於被捕,那叫“投案自首”,哈哈哈

府尹:今天是個什麼案子?

衙役:魯提轄毆殺鄭屠一案

府尹:二人因何事鬥毆啊?可有證物?

衙役:回老爺,因魯提轄去買肉而爭執,這好幾個月了,肉早爛沒了

府尹:那有沒有人證?

衙役:回老爺,那些個證人因見死不救被老爺打了,不敢作證了

府尹:既然是命案,有兇器嗎?

衙役:回老爺,魯提轄用拳頭打的,哪有兇器啊

府尹:怎麼都沒有,那原告總有吧?

衙役:回老爺,鄭屠娘子都改嫁了,魯提轄又給了些錢,新夫家也不讓來,人家不告了

府尹:人證、物證、兇器、原告,啥都沒有,還判什麼了。魯提轄,我只問你一句,你認不認罪?

魯達:廢話,當然不認

府尹:那結案吧,魯達無罪釋放

標簽: 魯達  經略  府尹  提轄  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