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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以待諸將,嚴以律岳飛”——盤點幾個嶽黑雙標名場面

作者:由 風雨送春歸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3-01-04

曾經和嶽黑打過一些交道,給我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們的雙標——只要岳飛稍有不符合他們心目中完人標準的事件,便要“義憤填膺”地站在道德制高點對岳飛橫加鞭撻,而其他大將諸如張俊、韓世忠、劉光世、楊沂中、田師中做的更過分的地方,他們往往視而不見。話不多說,下面開始舉例。

一,“紀律”

嶽黑們(如知乎上的孟子鄒和金戈)時常拿“茅山擄掠”和“韓順夫以所虜婦人佐酒”來攻擊岳家軍軍紀差,縱兵擄掠,不配談“凍死不拆,餓死不打擄”,比日本鬼子還可惡巴拉巴拉。

所謂茅山擄掠,結合岳飛在廣德、宜興保境安民,贏得百姓們的擁戴和讚頌(“父母生我也易,公之保我也難”)基本可以斷定茅山縱兵擄掠為資是《三朝北盟會編》對岳飛的曲筆,畢竟茅山、廣德到宜興的距離也不很遠,岳飛之前若有縱兵擄掠行為的話想沽名釣譽都難。哪支軍隊對他們好,人民群眾心中有桿秤。

再說韓順夫事件,我認為是岳家軍規模擴大後,人員素質良莠不齊,難免出現這種現象。但這也僅僅是個別現象,不能代表岳家軍整體軍紀水平,就像你不能用肖玉壁、黃克功來定性張麻子的隊伍。韓順夫已經被殺了,岳飛就是想處置他也來不及了;殺他的楊再興也被岳飛饒了並用為大將,不知道黑子們還要求岳飛什麼?宋朝史料中大多都是岳飛治軍嚴明的史料,卻被視而不見。

當然,被視而不見的不僅是岳飛治軍嚴明的記錄,還有其他諸將更過分的縱暴行徑:

總體情況:建炎間,勤王之師,所過州縣,如入無人之境,恣行擒掠,公私苦之。(《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二)

(1)張俊:自明引軍至溫道路,雞犬為之一空,居民聞來,逃奔山谷,數百里間寂無人煙。(《浮溪集》卷一《奏論諸將無功狀》

張俊一軍號曰“自在軍”,平居無事,未嘗閱習,甚至於白晝殺人,而圖其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一十四紹興七年九月辛未條)

金人收取河南之後,張七郡王軍至南京谷熟縣,往往虜掠良人妻妾,奪取財貨,其酷無異金賊,百姓之心皆始失望。(《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三十)

(2)韓世忠:放軍肆虐,浙西為之騷然。(《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一建炎四年正月辛未條)

(3)劉光世:握兵數萬,無復紀律,沉酣酒色。(《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五《張浚行狀》)貪財好色,無與倫比,軍紀極是弛壞。(《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一)

就是看非《金佗稡編》的史書,岳飛軍隊的軍紀負面紀錄和他們相比也只是小巫見大巫而已。

二,妻妾之奉

極端嶽黑們(比如金戈)拿霍去病的“匈奴未滅無以家為”來給岳飛定婚姻法,編出岳飛上床睪宗上船的段子,汙衊岳飛忙著娶第二任夫人而不顧睪宗被金人追趕的苦難,殊不知霍去病說話的背景是“天子為治第,令驃騎視之”(《史記》卷一百一十一列傳第五十一《衛將軍驃騎列傳》),和婚姻什麼的全不相干,更不用說當年岳飛也以霍去病為榜樣,謝絕睪宗在臨安的賜宅,並引用霍去病的話說“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獲得宋廷的讚賞,當時的一份制詞說:國爾忘家,厲嫖姚辭第之志”(《金佗續編》卷二《內艱難起復制》),這一點黑子怎麼視而不見呢?

眾所周知,岳飛一生只娶兩任夫人,第一任夫人劉氏在貧賤中拋棄岳飛一家嫁給一名武官,爾後那武官隸屬韓世忠帳下,做了一名押隊,韓世忠知道後使人給岳飛傳話叫他來認領,岳飛痛恨劉氏的行徑,沒有答應,只是給了劉氏五百貫作為資助她的生活費。第二任夫人是李娃李孝娥。和岳飛成親的具體時間難以考證,只能粗略判斷二人成親是建炎二三年間的事。話說回來,既然難以考證具體時間,如何就能斷定岳飛就是搜山檢海期間娶的李娃呢?更何況岳飛後來並沒有再納妾。反觀當時諸將,張俊有魏氏、章氏、楊氏、潘氏、沈氏、曹氏、周氏七個妻妾,不是被封國夫人就是被封郡夫人,最次也是封為碩人。韓世忠也有前妻白氏,續娶的梁氏(後世被小說家命名為紅玉者)、茅氏、陳氏,起碼四個妻妾。而且他在完顏兀朮“搜山檢海”期間在平江就“元夕取民間子女張燈高會”(《浮溪集》卷一《奏論諸將無功狀》),重點這可是在搜山檢海期間,岳飛娶一個李娃該死,那韓世忠取民間子女張燈高會又待怎講?晚年他這種毛病還沒得到很好的收斂,“每諸將招之飲,必使妻女捧觴為壽,世忠留連,酣醉而後歸”,並且貪圖部將呼延通的姬妾韓婉,逼迫他奉獻,呼延通忍無可忍,企圖殺韓世忠,事不成投水自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三十八紹興十年十二月條),注意是紹興十年十二月的事,這年北伐韓世忠連個淮陽軍都沒打下來就學曹孟德作為又怎麼解釋呢?

吳玠也是“晚年嗜色,多蓄子女”,“使人漁色於成都”再加上“喜餌丹食”,“故得咯血疾以死”(《要錄》卷一百二十九紹興九年六月己巳條,《宋史》卷三百六十四《劉錡吳玠傳》)

這段時間,“匈奴”滅沒?既然這幾人都盡享妻妾之奉,聲色之樂,憑什麼單單隻有一妻侍奉的岳飛就該被槍指著呢?

三,“結交內侍”,賄賂大臣

黑子為了攻擊岳飛,搜剔黑料不可謂不苦心孤詣,於是乎,從史書裡斷章取義地翻出岳飛賄賂宰相趙鼎、內侍黃彥節的“史實”(好像在秦檜吧還是哪裡看過),這委實叫他們如獲至寶,於是乎,他們往往拿這兩件事,說岳飛昇官不乾淨,探聽朝廷情報,居心叵測什麼的。先說說所謂賄賂趙鼎這件事,趙鼎在他的《辨誣筆錄》已經進行了辨誣:一,某謫潮陽,岳飛自嶽鄂以金五萬貫贐行,某受之不辭,交結叛將,識者為之寒心。

——辯曰:自渡江,諸大將與廟堂諸公並相往還,禮數唯遇生日,以功德疏星香為壽而已。岳飛後進並生日禮數亦復不講。某謫潮陽庚申七月初一日指揮也,初六日得明州公文繳到刑部牒,即日上道,時岳飛在鄂州相去二千餘里,何由通問?至當年十二月間得飛一書謝轉官而已,來人云:“因過福州張丞相處下書。”蓋自福州至潮由循海入江西乃其歸路,某以通封公狀謝之,未嘗答一字。次年正月末間,又得一書亦自福州經過,賀年節書也;某以謂既不答書不必開看,亦以通封公狀謝之,並來書復付來人齎去,不曾開拆也。書且不留,何由有金五萬貫?以五萬貫之金須用兩人擎擔,必不輕付須有管押之人;今岳飛既死,無由考證,然天地鬼神實鑑臨之;又邸報坐到岳飛案,欵在酉年春末罷兵柄入樞府之後;飛發書來潮陽,在申年冬末時,猶總兵鎮上流也:謂之交結叛將,可乎?況來書未嘗啟封,復還之邪?且諸將總兵在外,每因職事諮稟廟堂,諸公必有書答之,飛最遠,書辭最勤,已前有書往還者,皆謂之交結叛將,可乎?此不待辯而可明者,以事體頗重,不得不一言也。(《忠正德文集》卷九)——這段文字說的很清楚,開始他和岳飛的往來禮數最隆重的是在他過生日之時,諸將都有這種行為;而他被貶之後,只是岳飛有派人給他送過書信而已,根本就沒有送五萬貫錢這當子事,黑子不顧當事人已經否認的事實,還拿這種餿飯重炒真叫人可發一笑。

黃彥節一事更是被黑子大炒特炒的,似乎比之結交大臣這一條,賄賂內侍,更能證明岳飛有意刺探朝廷機密,居心叵測(這好像是知乎嶽黑李不四的高論)黃彥節的事具體說一下,該人記載很少,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十四紹興十二年二月庚午條如此記載:入內西頭供奉官黃彥節除名,枷送容州編管。彥節嘗為岳飛軍中承受,後轉歸吏部。飛憐其貧,遺錢三千緡,且薦為睿思殿袛候,上不許。飛死,乃抵罪。——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所謂的岳飛和黃彥節交情,也就是岳飛憐憫他貧窮,賙濟了他那麼多錢,並且舉薦他的官職而已;如果岳飛想探聽朝廷虛實的話,去賄賂張去為或太醫王繼先不香麼?非要找這麼個地位又低又窮的宦官?

如果說岳飛結交內侍是探聽朝廷虛實,居心叵測的話,那這些帶兵官的作為又如何解釋呢?“繼先世業醫,其大父居京師,以黑虎丹自名,因號“黑虎王家”。及繼先幸於高宗,積官留後,通國稱為醫師,雖貶猶得麗於稱謂焉。初,秦檜擅權而未張,頗賂上左右以固寵,繼先實表裡之。當其盛時,勢焰與檜挈大,張去為而下不論也。諸大帥率相與父事,王勝在偏校,因韓蘄王以求見,首願為養子,遂帥金陵軍。”(《桯史》卷九《黑虎王醫師》)/王勝為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先是張俊、岳飛以樞密使副往楚州撫諭諸軍也,王勝為中軍統制;或有譖於俊者,謂勝欲殺俊,俊憾之;俊還至鎮江府,以事責勝,送建康軍中自效;是時王德權管諸軍事,俊謂德與勝素不協,必殺勝,至是,德見勝而喜曰:“我為王夜叉,汝為王黑龍,非我二人,誰可以相親者?”乃厚待之。俊罷樞密,勝潛至行在,見韓世忠,世忠藏於家。(《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一十二)

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安遠軍承宣使、建康府駐劄御前選鋒軍統制王進為池州太平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代李顯忠也。【進為都統制,不恤士卒,惟厚結王繼先及諸內侍】,士卒皆不喜之。(《要錄》卷一百四十七十二月癸酉)

後岳家軍掌門,駐鄂州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專務結托內侍,故能久其權”(《會編》卷二百八),結果怎麼樣?在他被罷官同時又被破例賜予王繼先宅邸。

臨安禁軍:“其間最重者,【如三衙管軍輩與北司深交固結,盜陛下之大權,養成跋扈之勢】。”(《要錄》紹興三十年九月庚子)禁軍大將楊存中“久握兵權,內結閹寺”,“久握兵柄,尢以裒斂結交得幸,士卒嗟怨”。

結交內侍的武將如此之多,自然居心叵測的也很多,那請黑子們穿越過去叫九妹把這些結交內侍得到高位並長久掌握兵權的帶兵官統統推到臨安鬧市咔嚓了,身邊不安全很多?龍椅不坐得更穩當?逮著一個岳飛重拳出擊算怎麼回事?

四,所謂的臨陣脫逃,逗留不進。

(1)臨陣脫逃,棄守防地:馬家渡之戰,陳淬父子戰死,岳飛活了,出擊的宋軍潰敗,因此黑子們不罵不理軍務指揮無能的杜充,也不追究扯後腿臨陣先逃的王燮,單單拉岳飛出來背鍋,汙衊他棄守長江防線,丟棄主帥跑路;楚州之戰,劉光世、張俊摁兵不動,岳飛孤軍援楚州失敗,被迫遷徙通泰百姓於江陰沙上,在黑子這裡,背鍋的仍然是岳飛。

但對於其他將領的類似或更過分的,黑子們往往視而不見。

劉光世:金以數百騎掩至天長軍,統制官俱重成喜將萬人,俱遁;亟遣江淮制置使劉光世將所部迎敵,行都人謂光世必能禦敵,而士無鬥志,未至淮即潰。(《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十建炎三年二月庚戌條)

是日金人自黃州濟江,初金人得岸下小舟,其數不多,乃毀民居為筏,以舟引之而行;集英殿修撰荊湖沿江措置副使王義叔聞敵逼黃州,引舟遁去,敵遂渡大江,凡三日濟江盡絕。時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在江州,日與朝奉大夫韓梠置酒高會,無有知敵至者,比知之,以為蘄黃間小盜,遣前軍統制王德拒之於興國軍,始知為金人至,遂遁。(《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十八建炎三年十月庚子條)

韓世忠:御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軍潰於沭陽,初世忠在淮陽,將會山東諸寇以拒金。左副元帥宗翰兵至滕縣,聞世忠扼淮陽,恐稽師期,乃分東南道都統領兵萬人趨揚州,以議事為名,使上不得出;而宗翰以大軍迎世忠,世忠不能當,夜引歸,軍無紀律,未曉至宿遷縣,不虞金人之踵其後也;質明,覺之,奔於沭陽,世忠在沭陽夜不安寢,與其帳下謀夜棄軍乘潮走鹽城縣,翌日諸軍方覺,遂潰去。其將合門宣贊舍人張遇死於漣水軍之張渠村。(《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十九建炎三年正月丙午條)

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在鎮江悉所儲之資,盡裝海舶,焚其城郭。既聞敵南渡,即引舟之江陰,知江陰軍胡紡厚待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十九建炎三年十一月甲子條)

—————金軍南侵時,岳飛好歹在潰兵如潮情況下力戰之後整軍而退,就這兩人抵抗都沒抵抗,甚至還把城燒了,把所儲的錢糧搶了就跑了,你告訴怎麼解釋呢?臉…臉都不要了。

張俊:靖康元年,以守東明縣功,轉武功大夫。金人攻太原,城守,命制置副使种師中往援,屯榆次。金人以數萬騎壓之。俊時為隊將,進擊,殺傷甚眾,獲馬千匹,請乘勝要戰。師中以日不利,急令退保。金人諜俊計不行,悉兵合圍,攻益急。榆次破,師中死之。俊與所部數百人突圍而出,且行且戰。(《宋史》卷三百六十九列傳第一百二十八《張俊傳》)

———張俊倒是戰了,但是按黑子們攻擊岳飛的邏輯,我是不是同樣也可以說張俊不救太原,害死种師中?

(2)出師稽遲,逗留不進。

嶽黑為了給“完顏構”洗白,又重炒冷飯,拿出刑部大理寺狀上的罪名“受御筆十五道令策應戰事逗留不進坐觀勝負”“稽期三日斬”指責岳飛受金牌十五次拼死不抗金,“算什麼民族英雄?”“該死”(知乎上的誰我不記得),且不說這罪名完全是捕風捉影造謠汙衊的結果,而且嶽黑們從來都不願意正視的是,對於真正玩敵養寇的將領,“完顏構”絕不會大開殺戒的。

韓世忠:“逗遛秀州,放軍肆掠,浙西為之騷然;至執縛縣宰,以取錢糧,平江府自城而外,無不被害,周望僅能守其城中而已,【雖陛下親御宸翰,召之三四而不來】。(《浮溪集》卷一《奏論諸將無功狀》)

張俊:己丑…時揚、承二鎮已陷,楚勢亦危,趙立遣人告急,籤書樞密院事趙鼎欲遣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往救之,俊曰:“敵方濟師撻懶善兵,其鋒不可當,立孤壘危在旦夕。若以兵委之,譬徒手搏虎,並亡無益。”鼎曰:“楚當敵衝,所以蔽兩淮;若委而不救,則失諸鎮之心。”俊曰:“救之誠是,但南渡以來,根本未固,而宿衛寡弱,人心易搖。此行失利,何以善後?鼎見上曰:“江東新造,全藉兩淮;若失楚,則大事去矣!”是舉也,不惟救垂亡之城,且使諸將殫力,不為養寇自討之計,若俊憚行,臣願與之偕往!”【俊復力辭】。(《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五八月己丑條)

二十三日戊戌詔幸江上撫軍。金人在淮甸,張俊軍鎮江府,【促渡江出戰,有遲疑未渡之意】。(《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六十四)

今年夏,敵人攻順昌之時,陛下屢降宸翰,使俊援劉錡。【俊但奏起發,初無引道之意。朝廷於是遣雷仲、王德援順昌,俊苟留不遣】。(《紫微集》卷二十五《為張俊乞賞繳奏》)

劉光世:【御前五降金字牌,樞密院十一九次劄下,坐閱兩月,光世蓋未嘗一涉江】。(《金佗稡編》卷二十五《承楚辯》/(建炎四年八月甲午)【兩浙安撫劉光世畏金人之鋒,不能援揚楚】,但遣統制官王德、酈瓊將輕兵以出。(《要錄》卷三十五)

王權:王權夤緣結托,濫膺閫寄,不知忠義;但務掊斂近者,金人敗盟,朝廷命權進屯淮上,乃惑於內寵,心懷顧戀,【與其愛姬數十泣別三日而不能行】(這已經構成稽期三日了吧?),士卒聞之,無不竊笑。及至淮上,宣言欲犒軍,悉出其家金寶厚載而往。既至中途復傳令未用,且於新河伺候,實欲緩急之際易於他之故,假犒軍之名以持去耳。其謀出此,夫豈有鬥志哉?權在歷陽,修築城壘,秪為自安計,所謂沿淮守禦之備。初不經意,及劉錡檄權往壽春,即令總漕二司應辦糧糗。權以威脅二司同請於朝,乞留權守和州,【朝廷劄下,錡復督行,權不得已三日發一軍,凡二十四日止,發八軍止於廬州戍守】,故敵人犯淮得以系橋從容而進,如入無人之境(這已經構成逗留不進了吧)(《要錄》卷一百九十七紹興三十二年二月丁未)結局怎麼樣?九妹聽了黃祖舜的說辭,照樣對王權網開了一面。

還是那句話,黑子如果還拿所謂逗留不進說岳飛該死的話,先叫九妹做到律法面前人人一般再來論岳飛的罪。

五,軍權私有;

歷來攻擊岳飛,構粉、秦粉都習慣拿軍權私有的例子來漂白他們降金乞和,殺害岳飛,自毀長城的行徑,矛頭恰恰也指向岳飛。往上溯秦檜一夥自然是他們的至聖先師,往下看,呂思勉、胡適之、汪兆銘到今天知乎上的孟子鄒、不想上吊朱由檢、道了等人也是他們的代表。

為了證明岳飛軍權私有,岳家軍私軍的觀點,他們又蒐集出這幾條證據:

(1)岳家軍姓岳不姓趙,所以是私軍,所以岳飛該死;眾所周知,岳飛的軍隊番號經歷了演變的,紹興元年七月定名為神武右副軍,十二月更名神武副軍,紹興三年九月更名為神武后軍,紹興五年十二月又改名行營後護軍;事實上所謂某某家軍,大抵都是當時民間習慣稱呼而已,岳家軍也不例外,並不是岳飛自封。正所謂“分隸張俊者,則曰張家軍;分隸岳飛者,則曰岳家軍;分隸楊沂中者,則曰楊家軍;分隸韓世忠者,則曰韓家軍”(《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三十七紹興十年七月乙卯,《雲麓漫抄》卷七),難不成這幾支軍隊也是黑子們口中的“私軍”,那黑子怎麼不叫睪宗把這幾人給砍了?到了明朝,抗倭英雄戚繼光、俞大猷的軍隊也叫戚家軍、俞家軍,難不成這兩支軍隊也是私軍,那黑子怎麼不叫嘉靖、隆慶、萬曆三位皇帝把這兩位大將也送交刑部論罪?

(2)“非法”兼併友軍,因傅慶跳槽謀殺傅慶。黑子們發現拿某某家軍黑岳飛黑不動,又舉出了關於岳飛兼併同僚,謀殺傅慶的例子。所謂非法兼併友軍,物件是指劉涇、韓京、吳錫三個人。先說劉涇,黑子是不知道鹽從哪兒鹹醋從哪兒酸還是裝傻:飛殺劉涇並其軍。先是,岳飛與劉涇合軍屯戍宜興,飛領兵往建康刦金人於靖安,得勝回軍溧陽縣,得涇軍將官王萬報,涇欲殺飛母及妻而並其軍,飛大驚,即令姚政往圖之;政夜行抵宜興,以飛母命傅語涇遷得家書,請來訪略議事。涇不虞其謀,入其室,則有楊某者,伏於壁間,遂殺涇。少刻,飛到撫其眾。(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三十八)看清楚,分明是劉涇要害岳飛妻兒在先,按黑子說劉涇的軍隊是朝廷的軍隊,岳飛無權處置;那好啊,把他們送給金人或者放到山林裡當盜匪你看可以不?黑子又嘴硬說劉涇要殺害岳飛老母妻兒沒證據。那好啊,那請黑子也找出證據給劉涇洗冤,既然找不出能給劉涇洗冤的證據,那寧擱這又豬鼻子插大蔥——裝什麼象呢你?

再說韓京、吳錫的事;這個記載大概來自《要錄》卷五十三紹興二年閏四月已酉條:己酉,更鑄樞密院印 初武功大夫、榮州刺史、樞密院將領韓京以所部屯茶陵縣,而湖南安撫司統制軍馬吳錫在郴州,二人皆起於群盜,所將多湖東士人。京本王以寧部曲,兵皆精銳,聞以寧之廢,心常不平,會有前河東經略司幹辦公事王久中者遺錫書,論京專權擅命,錫聞於朝事,下韓世忠未達,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並京錫軍自將之至是以聞。——這裡說韓京吳錫軍隊本來是盜匪招安過來的,朝廷本來打算把這兩支軍隊給韓世忠,然後這兩支軍隊被岳飛吞併了,我懷疑這也是《要錄》一處對岳飛的曲筆,因為查閱《金佗稡編》卷十這一時期的公文,岳飛統率韓京吳錫的軍隊是奉了宋廷旨意的:措置曹成事宜奏

親衛大夫、建州觀察使、神武副軍都統制、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臣岳飛狀奏:四月初二日準江南西路安撫大使司牒,三月二十三日準樞密院三月四日劄子,奉聖旨令岳飛到袁州更切斟量賊勢,如賊兵眾,且於袁州駐劄;俟宣撫司人馬到,同共進兵。如曹成已受招安起發赴行在,即與馬友會合同共剿殺劉忠訖續往潭州。飛素有謀畧,毋致稍失機會,卻致賊兵破壞二廣。臣檢會,紹興二年二月八日樞密院劄子節文:曹成賊馬佔據道賀州作過,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令宣撫司催督高舉,星夜前去,應援二廣;【及令荊湖東路安撫使岳飛統率副總管馬友並本路李宏、吳錫、韓京諸頭項軍馬火急前去襲逐掩擊,其馬友等並聽帥臣岳飛節制】,各務體國,共力破賊,仍仰廣東西路帥臣起發逐路洞丁刀弩手、將兵土軍弓手、民兵疾速躬親統率前去,逐路界首與岳飛會合,併力夾擊務要一舉萬全。臣已即時關報會合馬友、吳錫、韓京等軍馬及牒廣東西路安撫使統率本路洞丁刀弩手等各前來界首會合,照應夾擊剿殺外;臣一行軍馬已到衡州茶陵縣下住,承準郴州桂陽監等處關報,及臣亦差人體探得曹成發人馬取三月十九日起發,往全、永州,侵犯廣西界分,並前軍人馬往賀州路前去其曹成中軍,見在道州,未有的實起發月日,不住放人四向擄掠殺人放火,似此顯見,曹成未肯便赴行在,意欲侵犯二廣作過,今準前項江南西路安撫大使李回公牒,備奉前項聖旨指揮,一行官兵已過袁州,地裡稍遠,兼續於四月初三日準荊湖東路提刑司關報:曹成賊馬已起發離道州前去廣西,除已差人體探子細外,今已進發往郴州、桂陽監以來駐泊,如曹成不赴行在,及入廣西,臣便行措置進兵掩殺;若曹成巳入廣界不審,令臣一行軍馬如何施行?伏望聖慈,特降睿旨,付臣貴憑,遵依施行,謹録,奉聞伏候勑旨。

如果說岳飛是兼併友軍,張俊這種行為又算什麼?:紹興十一年奉詔按兵楚州,行次鎮江時,韓世忠人馬入教塲。俊欲分其背嵬,飛曰:“不可,今國家唯自家三四輩以圖恢復,萬一官家復使之典軍,吾曹將何顔以見之?俊大不樂。(《金佗稡編》卷二十三引《野史 岳飛傳》)俊以海州在淮北,恐為金人所得,因命毀其城,遷其民於鎮江府,人不樂遷,莫不垂涕。【俊遂總世忠之軍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再看看他之後的行為:王勝為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先是張俊、岳飛以樞密使副往楚州撫諭諸軍也,王勝為中軍統制;或有譖於俊者,謂勝欲殺俊,俊憾之;俊還至鎮江府,以事責勝,送建康軍中自效;是時王德權管諸軍事,俊謂德與勝素不協,必殺勝,至是,德見勝而喜曰:“我為王夜叉,汝為王黑龍,非我二人,誰可以相親者?”乃厚待之。俊罷樞密,勝潛至行在,見韓世忠,世忠藏於家。一日世忠具筵會,招醫師王繼先飲燕,酒行,世忠出勝,拜繼先為父,繼先見上言勝可大用,遂有都統制之命。(《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一十二)岳飛為了自衛殺劉涇,接管他手下的軍隊是將軍權視為私有;那張俊因為王勝軍隊見他沒卸甲要借王德殺害王勝叫什麼?是軍人典範?再說傅慶的事,黑子援引岳飛之前“背離主帥王彥”的事,岳飛只許自己在軍隊裡跳槽,不允許傅慶跳槽。黑子的閱讀理解能力和史學功力真叫我歎為觀止,結合《王彥行狀》、《鄂王行實編年》等材料分析,岳飛是和王彥在抗金戰鬥上意見不合才“違公節度”,自為一軍,獨自征戰,並不是圖自己的私利如果說有違規,也就是擅自出擊而已(作為旁觀者,我們承認岳飛的行為衝動莽撞了些);後來他在軍隊越打越少,處境越來越困難的情況下,他知道了自己的錯誤,一個人跑到王彥帳下負荊請罪。王彥寬恕岳飛的違背將令的舉動,但不願再接納岳飛,只說“吾今舍汝”,打發走了他;這種情況岳飛隸屬宗澤怎麼能算他自己背離主帥跳槽?(黑子又會拿王彥命岳飛守榮河隘,自爾復睽說事,但我要說這並不符合史實,因為當時以王彥的許可權根本管不到榮河)而傅慶是什麼情況?慶恃其才,視飛為平交,嘗曰:“岳丈所主張此一軍者,皆我出戰有功之力。”每有需,索於飛,則曰:“岳丈,傅慶沒錢使,可覓金。”若干或錢,飛亦屢與之,無忤色。及飛為鎮撫使,持法嚴肅,尤不可犯。而慶不改其常,飛待之頗異,慶覺之不喜,會劉光世遣王德來高郵以當金人,在高郵楚州者,飛遺慶以前軍交士應援,德與慶交馬,而慶言欲伏侍(劉相公)。他純粹是因為利益去選擇跳槽,而且趁著兩軍會兵時搞暗箱操作。這難道不是比岳飛當年更嚴重麼?我搞不懂這也能相提並論?

如果說單純的跳槽,岳飛並不見得會反對,可以看看李寶的例子:李寶結山東豪傑數人,約以曹州之眾來歸,飛以黃金五百兩與之,寶以五千人自楚泗來,韓世忠奏留之,寶截髪慟哭,願還飛麾下,世忠以書與飛答曰:“是皆為國家,何分彼此?”世忠歎服。(《金佗續編》卷二十一章穎《鄂王傳》)但是傅慶這樣的,岳飛絕對不會縱容,再者說傅慶非但搞暗箱操作,還誇功毀壞御賜之物:至是,飛令諸統制射遠箭,慶三籌皆及一百七十步,諸統制不過一百五十步,飛三賞慶,酒醉,飛取宣賜戰袍、金帶與王貴,慶曰:“賞有功者。”飛問:“有功者為誰?”慶曰:傅慶在清水。”(傅慶)焚之,槌毀其金帶,(岳飛)乃曰:不斬傅慶,何以示眾?“遂命斬之。(《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三),怎麼著?斬之以正軍法也是軍權私有行為?那韓世忠追殺洩漏他截殺金使密謀的郝抃又怎麼說?愛國熱情?:己丑,詔以黃金一千兩附北使張通古進納兩宮。時通古與報謝使韓肖胄先行,而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伏兵洪澤鎮,詐令為紅巾,俟通古過則劫之以壞和議,肖胄至揚州,世忠將郝抃密以告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胡紡,紡白之肖胄,故通古自真、和由淮西以去,世忠怒追抃,欲殺之,抃棄家依岳飛軍中。世忠奏知鄂州範漴縱之,漴坐奪官,編管汀州,仍命鄂州拘漴,俟獲抃訖赴貶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二十五紹興九月正月己丑條)

(3)解除三大將兵權後,岳飛牢牢抓著權力不放,還讓親信王貴、張憲控制軍隊,說明岳飛軍權私有。

那我請黑子們解釋解釋下面的軍權歸屬問題,行營前護軍改製為鎮江府駐紮御前諸軍之後,韓世忠親信王勝繼續擔任都統制;

行營中護軍改製為建康府駐紮御前諸軍之後,張俊親信王德繼續擔任都統制;

吳玠去世後,吳璘、楊政、郭浩繼續擔任行營右護軍、川陝宣撫司軍、樞密院直轄部隊的都統制,和議以後依舊。——要按黑子們的邏輯,難不成在解除三大將兵權之後,這幾支軍隊也是張俊、韓世忠、吳氏兄弟的私軍了?就岳飛特殊?

我知道我說了這些黑子還會轉進,還會打滾,但我還要奉勸某些黑子,你們黑岳飛證明不了自己比岳飛高明,相反暴露的是你們沒知識,沒三觀。還是省點氣力,多把功夫花在有意義的事上為好。

標簽: 岳飛  黑子  韓世忠  要錄  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