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醉酒互歐被拘役四個月,有案底嗎?而是對方先打手打人。?
作者:由 刑法問答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3-01-07
有案底,即有犯罪前科。
通常我們所,講的案底是指犯罪前科,涉嫌刑事犯罪被判處刑罰,會有犯罪記錄,這是毫無疑問的。
不過,題主提到,因為互毆被判處拘役四個月,這種情況雖然屬於有犯罪前科,但如果在五年內再次犯罪,不構成累犯,因為這次被判處拘役,尚未被判處有期徒刑,不符合累犯兩次必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的構成條件。
提到的對方先打人,一般會在量刑時予以考慮,被判處拘役很有可能法官在量刑時已經考慮了對方的先動手的過錯,所以對方是否先動手和是否是有犯罪前科即案底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