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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資金來源解釋”是澳洲投資移民的最大難點?

作者:由 鄒先生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3-01-07

澳洲商業投資移民的類別中,申請的最大難點無疑就是資金來源解釋,澳洲移民局對於申請人的資金來源稽核可謂相當嚴謹。

根據規定,申請人必須簽署一份申明,說明資金是如何合法取得的,並提供檔案證明。下面列舉幾個比較常見情況的證明方式!

為什麼說“資金來源解釋”是澳洲投資移民的最大難點?

申請人的工資和分紅。此部分收入可以使用地方稅務局開具的稅收完稅證明。如果申請人是股東,公司的盈利需要以分紅的形式分配給個人,並且也需要繳納稅款的證明。同時,還需要提供公司的工作證明以及工資銀行流水,歸納總結下來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01

股東分紅透過國內公司賺取

如果股東分紅是透過中國公司賺取的,那就要提供公司股份證明,公司簡單介紹 (說明公司主營業務),挑選過去10年中盈利比較好的2-3年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所得稅稅單。如果公司是代徵稅/核定徵稅,請一定說明。

02

股東分紅透過海外公司賺取

如果股東分紅是透過海外公司賺取的,那麼僅僅提供海外公司的銀行對帳單還不夠,建議做審計,之後再提供公司股份證明以及公司簡單介紹。

03

申請人的資金透過工資賺取

如果申請人的資金是透過工資賺取的,那申請人只要提供公司收入證明,稅單或銀行進帳記錄即可。

為什麼說“資金來源解釋”是澳洲投資移民的最大難點?

如果申請人能說明資金的來源,但是因為年代久遠或是其它合理的原因導致證明材料無法提供 (如舊公司已經不再經營,可以提供股份證明,但報表/稅單沒了),申請人可以透過證明至少五年以前就有的資產來獲得移民局的認可。

04

金融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

如果申請人用金融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 (如股票、基金、期貨) 解釋資金來源,那就需要提供證券公司出具的獲利證明及能證明投資期間具有相應規模的資金量或持股量的證明材料。

05

透過房產增值解釋大額資金

房產可以是已售房產和未售房產,兩種方式都需要解釋購房款的來源。

06 售出的房產

對於已售出的房產,申請人需要證實自己合法售賣具有房產證的房產,並提供相關的買賣合同、契稅、發票以及賣房款銀行入賬的對賬單。

為什麼說“資金來源解釋”是澳洲投資移民的最大難點?

對於未售出的房產,申請人需要提供有相關資質機構給出的房產評估報告,待獲得移民局批准後,售出評估的房產即可。有抵押的房產也可以申報資產。

以上就是比較常見的幾種證明資金來源的方式。由於每個申請人的背景不同,資金積累方式當然也千差萬別。申請人需要根據自身背景來量身設計資金解釋方案,可尋求國通海外移民顧問的幫助。

澳洲188C類申請要求

申請要求:

家庭淨資產:500萬澳元(滿足當前時點)

投資500萬澳幣到澳洲指定投資產品:

a。至少50萬投資到風投/私人股本基金(VC/PE),此類基金專注初創和小型非上市企業。為鼓勵此類基金,政府給予此類基金免稅優惠;

b。至少150萬投資到小盤股票基金,此類基金專注市值小於5億澳元的上市或非上市企業(非上市企業不超過基金淨值的20%);

c。其餘資金投資到其它基金(可投資股票、債券、優先股、可轉債、商業地產)

注:投資到澳洲的500萬澳幣必須是透過合法來源取得,需要大致解釋資金來源;

標簽: 申請人  證明  房產  提供  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