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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應該拿程維、柳青兩個人的命“抵”樂清女孩一個人的命

作者:由 秦玉馬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8-08-27

程維:滴滴出行創始人兼CEO;柳青:柳傳志之女,現任滴滴出行總裁。

殺人償命!應該拿程維、柳青兩個人的命“抵”樂清女孩一個人的命

上網搜了一下二人亮瞎眼的履歷,小編想說的卻是:即便是與再卑微的生命相比,再偉大的榮耀也一文不值;一個企業如果連使用者最起碼的“安全”都無法有效保障,再偉大的創新也終將是浮雲。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過去四年裡,媒體公開報道及有關部門如法院處理過的滴滴司機性侵、性騷擾事件,至少有50起,幾乎每個月都有。

50個案例中,有2起故意殺人案,有19起強姦案、9起強制猥褻案、5起行政處罰案件、15起未立案的性騷擾事件;涉及50個司機,53名被害人均為女性。

在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後,滴滴在釋出的幾則公告中,並未見CEO程維和總裁柳青的身影,而那個將順風車定義為“非常sexy場景”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和客服副總裁黃金紅則成了“背鍋俠”。

在昨天的宣告中給出一句“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案件,都將給予3倍賠償”,這彷彿是在向世人宣告:“這事是我不對,我先自罰三杯先乾為敬,下次出事我還喝三杯,你們就別跟我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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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應該拿程維、柳青兩個人的命“抵”樂清女孩一個人的命

被“開除”的二黃,顯然不是“主謀”,事實上這麼大的鍋,他們也根本背不起,那真正的“主謀”又在哪裡?

一條條人命,又豈能按錢而論按倍而計,如果可以,你們的命又賣多少?

滴滴在此次事件中的拙劣與弱智,已經不是簡單的過失,幾乎與犯罪無異。既然是犯罪,又豈能是約談、下線、道歉、賠償、開除高管……這般公關敷衍了事,不是應該有人坐牢嗎?

生命無價,殺人償命!與之前的相聲博士李宏燁、鄭鈺,高鐵霸坐男孫赫相比,程維、柳青二人是不是應該受到更大的“懲罰”?

用程維、柳青兩個人的命“抵”樂清女孩一個人的命,小編認為也許只有這樣,才能讓滴滴們真正徹底學會如何敬畏生命、善待生命。

東三環的秦玉馬

標簽: 滴滴  柳青  50  順風  玉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