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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如何解決?

作者:由 獨角牛先生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2-06-28

這個事情的起因是因為交通事故引發糾紛,繼而引發打人行為,屬於故意傷害,可以和解。

就事論事來說,小明的車擦住小紅的車,這事起因怪小明,結果小明又把人打成了輕傷。

把人打成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了,這個時候不怕受害人要錢,就怕受害人不要錢只要求嚴懲。

絕大多數嫌疑人這個時候都是想著辦法和解,想辦法找中間人幫忙說和。

從工作經驗來說,現在這個年代只要把人打成輕傷,很多受害人一開口都是要個20萬以上的賠償。

最後雙方慢慢談,能談到十幾萬就不錯了。

小紅只要求賠償7到8萬,這已經屬於非常好說話的了,要的不算多。

就這樣小明都不給,那肯定刑拘,如果提捕之前還達不成和解協議,那肯定會批捕。

如果判決之前和解不了,那肯定判實刑。

哪怕拖到最後,法院也會判決小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這起案件案情很簡單,找關係找律師都不會有用。

小明現在已經進去了,他什麼也做不了。

他的家屬能做的就是抓緊賠錢爭取和解,不然就只能等著判刑了。

普通輕傷案件和解了能不能撤案?

標簽: 小明  和解  輕傷  受害人  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