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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權貴的“狨座”

作者:由 龔敏迪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19-03-24

古人說的“金線狨”應該就是現在的金絲猴,它在唐宋時期就是珍稀動物。《本草綱目》提到楊億的《談苑》說:“狨出川峽深山中”;明人方以智《通雅》也說:“其毛茸而長,金色異采,世謂之金線狨。”它皮毛的珍貴也是可想而知的。黃庭堅的《筆說》說曾以狨毫做筆,“試作大小字周旋可人。”更有人把它做成了“狨褥”、“狨衣”之類奢侈品。

唐以後,很多人的詩文中也都提到了狨,比如杜甫有詩句“我後鬼長哮,我前狨又啼”;楊萬里有“鬼嘯狨啼巴峽雨,花紅玉白劍南春”等等。而所謂“華屋金狨座,雕鞍駟馬車。”狨皮製作成的狨座則成了人們炫耀尊貴的象徵性物品,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都對它津津樂道。比如黃庭堅的勵志詩句:“君當自致青雲上,快取金狨覆馬鞍”;彭汝礪則說:“凝祥池頭三月春,腰金騎狨多貴人”。其它如李復《翠碧》詩:“五陵遊俠兒,挾彈馳長路。華狨毛垂金,豐豹文濯霧”;陳起編的《江湖小集》中有:“長安三月又三日,繡轂狨鞍富貴家”……

用來炫耀是因為認為它值錢。宋祁作《狨贊》說以狨“皮以藉馬,中國之貴。”所謂“藉馬”就是唐人顏師所說的“今狨皮為鞍褥者。”《萍州可談》說縫製一個這樣的鞍褥需要數十片狨皮,所以“價值錢百千。”蔡京之子蔡絛的《鐵圍山叢談》說:“吾家隆盛時,出則聯騎,列十二狨座!”真讓人難以想象:就為他們一家,要慘殺多少金線狨!

然而更不幸的是,這種流行的時尚被朝廷明文壟斷了。《宋史.真宗本紀》記載:自太平興國年間詔令工商庶人,“不得用狨毛暖坐”以後,《耆舊續聞》說天禧元年八月就開始“敕自今兩省諫舍宗室將軍以上,許乘狨毛暖座,餘悉禁止,仍絕採捕”了。以後對用狨座的規定越來越嚴格,陸游《老學庵筆記》和《宋史.輿服志》都有記載。到了乾道九年又重修儀制規定:只允許“權侍郎、太中大夫以上及學士、待制,經恩賜,許乘狨座;三衙、節度使曾任執政官”才能用狨座。《老學庵筆記》還說即便是在政和年間,宋徽宗常常恩賜金帶,雖然混亂了官員的服飾但狨座卻還是“猶以舊制”沒人敢亂坐,賜予世謂橫金的遇仙帶,也是“橫金無狨韉,與閣門舍人等耳。”以後又規定了中書舍人與翰林學士等正卿,以及節度使以上官員才能使用,其它人只有帶隊的正使,出使鄰國時,才臨時有資格用上一回過過癮。使用的時間是每年九月到三月,必須見到宰相先用了才能用,宰相撤了也得撤。政和年間有一個做了很久“次卿”,僅僅以為不久就會轉正而預做了狨座,結果被認為是“躁進”被免了官!朱彧《萍洲可談》:“建炎維揚南渡時,雖甚倉猝,二府猶張蓋搭狨座而出。”結果宰相黃潛善遭到了軍民的一頓“懷磚狙擊”。宋人張知甫的《張氏可書》說王綯任御史中丞,每騎馬出行“坐一退毛舊狨”而被譏稱為“退毛中丞”。

對於這種空虛的浮誇之風,江西詩派的謝逸,就在《和陳仲邦野步城西》詩中表示了反感:“葛巾藜杖真蕭散,何必狨鞍鞚月題。”就像一個靈魂飢餓的人,吃甚麼都不能得到滿足一樣,僅僅金錢與地位畢竟代表不了他人格有絲毫的尊貴。

原載香港《文匯報》2010年4月14日

標簽: 金線  可談  許乘  老學庵  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