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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不讓租車位怎麼辦?

作者:由 開誠自治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2-02-12

先說兩個前提:

按照題主描述,全是地上車位,佔用的都是公共區域,那麼車位的所有權應該屬於全體業主。

既然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那車位所產生的收益自然也應該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而不是歸物業公司所有,物業沒有不租車位的權利。

(參見《民法典》第282條。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但如何計程車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個問題確實很常見但很難解決。

小區不讓租車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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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00多戶中分配500個車位有很多方式,如先到先得,抓鬮,搖號,你半年我半年輪流,都是方法。但這個方法,要爭取900戶的收益最大化,首先是經濟利益最大化,只有經濟利益最大化了,才能更好的彌補受到損失的業主。

以下是我認為的相對公平,又能最大化彌補受損業主的辦法。

1、確定價格。

由所有業主自己競拍(假設最低200,以20元為一檔加價),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取前500個報價的平均價作為車位出租價格,假設400元/月。

2、確定租客。

還是按之前的出價順序,出價高的按前述400元/月的價格優先獲得車位,直到所有車位全部租完。

3、收益分配。

按前述400元/月的租金,將產生240萬/年 的收益,這240萬就成了所有業主的共同收益,應該按房屋面積分配給所有業主,即每戶每月將獲得 240萬/900戶/12月=222元 的補償(假設所有房屋的面積一樣)。

當然,最終方案還需要需要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投票通過後才能實施。

物業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只能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執行車位的管理,對採用何總方式分配沒有任何決定權

最後,考慮到物價上漲,現在400元/月可能覺得貴,2年後可能覺得很便宜,所以此方案最好每2年再重新執行一次。

標簽: 業主  車位  400  所有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