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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部分皇帝不敢隨便殺史官?

作者:由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22-10-23

是不是大部分皇帝不敢隨便殺史官?匿名使用者2022-10-23 11:07:07

侵刪。

辛德勇讀《趙正書》︱史官之守:順天道,寫人事。

關於司馬遷寫作《史記》的態度和這部通史的信實程度,東漢前期承繼其後寫出中國歷史上第二部紀傳體“正史”的班固,本來有過一個很好的評判。只是時下某些學者更在意西方那些隔著大西洋、太平洋的學者所創制的“後現代”觀念,更在意依據這些遠道而來、並且是出自很遙遠的遠緣學科的抽象理論,來詮釋中國古代紛紜複雜的歷史現象,從而得出一些迥異於以往的新奇觀點。

學術本無國界。西洋東洋,四海同心。不管是在哪裡,是人,走的就都是人道,所謂“人間正道是滄桑”,講的就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共同的必然性規律。可是,人類發展趨勢的共同性,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用某一得自特定領域有限經驗的模式來簡單地圖示所有地區、所有時代、所有人群的一切歷史現象;而且在我看來,歷史研究的目的,是認識和揭示一個個具體的歷史事件,而不是把紛紜複雜的史事塞進一個特定式樣的珍寶箱。假如一定要這樣做,在 傳統的“讀書人”眼裡,“削足適履”之譏,恐怕就在所難免了。

傳統“讀書人”重視舊史的記載,特別是歷代“正史”所載錄的史事,以此作為了解中國古代歷史的基本依據,當然首先是基於這類史書的信實性和它的骨幹地位,正因為如此,司馬遷創立的這種著述形式才會受到後世的充分尊重並被代代相承。

除了這一根本原因之外,我在研究歷史問題時特別重視這類“正史”,還是因為這些“正史”往往都是後代人記前代事,操刀執筆者距離他所記述的那個時代很近,相對來說,比較貼近那個剛剛過去了的時代,因而會有很多後人無以具備的周邊知識和切身體會。

在我看來,包括《史記》在內的歷代正史在其代代相承的過程中,後繼時代的人們對前代正史的充分肯定,其中就潛含有對其他另外一類敘事的對比和排斥在內,這一點應當引起研究者的高度重視。

針對司馬遷的《史記》,緊隨其後撰著同樣體裁的西漢斷代正史《漢書》的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中,寫有如下一段評價:

自古書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載籍博矣。至孔氏籑之,上斷唐堯,下訖秦繆。唐虞以前,雖有遺文,其語不經,故言黃帝、顓頊之事未可明也。及孔子因魯史記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論輯其本事以為之傳,又籑異同為《國語》。又有《世本》,録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春秋》之後,七國並爭,秦兼諸侯,有《戰國策》。漢興,伐秦定天下,有《楚漢春秋》。

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採《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其言秦漢,詳矣。至於採經摭傳,分散數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亦其渉獵者廣博,貫穿經傳,馳騁古今,上下數千載間,斯以勤矣。又其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此其所蔽也。然自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稱遷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善,故謂之實錄。

從中可以看出,儘管班固對司馬遷的“政治立場”頗有微詞,也指出他對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或有抵梧”,但班固對《史記》紀事信實程度的總體評價,卻是“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善,故謂之實錄”,須知所謂“實錄”雲者,即相對於班固所見其他很不靠譜兒的同時代人相關的著述而言。譬如班固在文中提到的劉向,所撰《新序》、《說苑》,即見於《漢書·藝文志》著錄,書中亦述及諸多秦漢時期的史事,但卻是“廣陳虛事,多構偽詞”,敘事遠不及《史記》質實(唐劉知幾《史通·雜說下》,清張文虎《舒藝室隨筆》卷四)。

關於《新序》、《說苑》這一類著述與司馬遷《史記》在著述宗旨上的差別,宋人曾鞏乃謂劉向“尤欲有為於世”(曾鞏《元豐類稿》卷一一《說苑目錄序》)。所謂“有為於世”,用現在北京城裡的市井語言講,就是《新序》、《說苑》這些書裡談到的史事,不是為了紀事而是要拿它“說事兒”,是要透過這些事例講說為人處事乃至治國平天下的道理。基於這一出發點,其所記述事項或實有其事,或子虛烏有,不能一律都當真的。例如,《新序》所說漢武帝親征匈奴之事就是一個架空虛構的故事。其實在這一點上,《趙正書》同《新序》、《說苑》之類的書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才會有諸如胡亥遵奉遺詔以登大位之類的無稽之談,只不過《趙正書》的具體屬性同被《漢書·藝文志》列入諸子略儒家者流中的《新序》、《說苑》等書還有一定差別。前面已經談到,關於這一點,我將在另一個專題中具體予以闡說。

不過除了著述宗旨和體裁這一因素之外,與後世同類史書相比,我們在考察《史記》紀事的客觀真實性時,還要考慮當時專職史官的紀事方式以及他們所秉持的特殊觀念和職業操守。過去張政烺先生論述中國古代史書與其他體裁著述在紀事性質上的差別,就特別強調指出:“中國古代很早就設立史官記錄國之大事及國君的私人生活,態度認真不苟,樹立起一種端正的學風,也傳留下許多書籍。”(《<春秋後語輯考>序》,見《張政烺文史論集》)

所謂專職的史官,即如《漢書·藝文志》所言:“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作為其記言記事存留於世的典型例證,則“事為《春秋》,言為《尚書》”。

那麼,這些史官史事發生的過程中又是如何記言、記事的呢?《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如下一段文字,可以為我們提供一個生動的例證:

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於西河外澠池。趙王畏秦,欲毋行。亷頗、藺相如計曰:“王不行,示趙弱且怯也。”趙王遂行,相如從。廉頗送至境,與王訣曰:“王行,度道里,會遇之禮畢,還,不過三十日。三十日不還,則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王許之,遂與秦王會澠池。秦王飲酒酣,曰:“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前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奉盆缻秦王,以相娛樂。”秦王怒,不許。於是相如前進缻,因跪請秦王。秦王不肯撃缻。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張目叱之,左右皆靡。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撃缻。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撃缻。”秦之群臣曰:“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藺相如亦曰:“請以秦之咸陽為趙王壽。”秦王竟酒,終不能加勝於趙。趙亦盛設兵以待秦,秦不敢動。

這裡所說秦、趙兩國的“御史”,與秦帝國建立以後司掌監察的同名官職明顯不同,藉用唐人杜佑的說法,此乃“記事之職也”(唐杜佑《通典》卷二四《職官》六)。昔春秋時曹劌諫魯莊公如齊觀社,嘗有語云“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左傳》莊公二十三年)?這席話,便是就此等“記事”之史職而言。

尋根溯源,所謂“記事”之史職以“御史”為名,本見於《周禮》的記載。蓋《周禮》所載史官的設定,有太史、小史一組和由內史、外史、御史構成的另一組。御史附屬於內史,其職能系“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漢鄭玄注:為書寫其法令,來受則授之〕,掌贊書〔漢鄭玄注:王有命,當以書致之,則贊為辭,若今《尚書》作詔文〕”(漢鄭玄注《周禮》卷五、卷六),從這裡似乎看不到明顯的“記事”職事。不過按照清人黃以周的解釋,內史亦稱左史,太史亦稱右史(黃以周《禮書通故》卷三四《職官禮通故》四)。這樣我們就能夠理解了,作為服從於左史(內史)的史官,御史隨從於國王而記其所言,自是分內的事情。在此基礎上可知,戰國時期秦、趙兩國的御史,沿承的還是周人舊制。《逸周書·史記》開篇即謂“維正月王在成周,味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聞。”即雲周王命左史戎夫記取一些睡夢之中令其警醒的前車之鑑,再於朔望日奏聞給他,以免重蹈覆轍。這正是周之王廷“左史記言”最好的例項。《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載秦御史所書秦王令趙王鼓瑟事,自屬記其指令之言;其趙御史書秦王為趙王撃缻事,循前例也應該是在記下藺相如邀請秦王為趙王擊缻的話語。只是如近人金毓黻所云,記言者未嘗不載事,記事者亦未嘗不載言,不過一重在言,一重在事而已,非謂言中無事,事中無言也(金毓黻《中國史學史》第一章《中國古代史官概述》)。至於杜佑謂此御史為“記事之職”,亦概言記言記事,並不是特指與“記言”相對的“記事”。

回到這裡論述的主題,則透過秦趙澠池之會這一場景,可以清晰看出早期史官紀事的實時性和可靠性,而支撐歷代正史的骨幹,正是這樣的史官紀事。

在司馬遷那個時代以前,這種史官紀事的可靠性,還有另外一重更為深刻的原因——這就是在史官與上天之間還存在著一種非常特殊關聯。

在《周禮》記述的太史這一職官之下,鄭玄注云:“史官之長。”而這一職官實際統轄的屬官,除了剛才提到的小史之外,還有一個“馮相氏”和一個“保章氏”。用今天的話來講,這兩個官職,掌管的都是天文曆法方面的事物(漢鄭玄注《周禮》卷五、卷六),屬於自然科學,與歷史的人文屬性存在著明顯的距離。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在今天看起來頗顯怪異的情況?關於這一點,首先我們應當明白,歷史的推移,就是人類活動的時間歷程,而時間的流動是透過天上日月星辰的變化來體現的,即《周禮·馮相氏》所說“四時之敘”,而曆法就是依據這些星體的執行規律而制定的。因此,要想清楚記錄史事,首先必須掌握相應的天文曆法知識。

司馬遷的家族,本出自周之太史,而且“世典周史”, 同時也“世主天官”;後來雖中斷較長時間,但乃父司馬談又重執祖業,這時依然需要先行“學天官於唐都”(《史記·太史公自序》),就都是基於這一原因。觀司馬遷本人亦以“文史星曆”自表(《漢書·司馬遷傳》),同樣可以說明這一點。漢武帝元封元年,當老太史公司馬談臨終之際,與司馬遷執手泣別,訴雲:“餘死,汝必為太史。”(《史記·太史公自序》)這樣果決的語言,不管是出於堅定的期望,還是基於一種必然的安排,都表明史官這一職事對天文曆象專業知識的要求,使它成為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能擔任的職務,因而也就很容易在家族內部世代相承。

傳言有一個名為“終古”的夏太史令因桀之暴虐而出奔於商,還有殷內史向摯也見紂之悖亂而亡命於周,他們都隨身攜帶有“圖法”;又“晉太史屠黍見晉之亂也,見晉公之驕而無徳義也”,同樣是“以其圖法歸周”(《呂氏春秋·先識》)。這種所謂“圖法”,應該就是史官觀天推運所用的專業工具。

是不是大部分皇帝不敢隨便殺史官?

《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嘉靖刻本《周禮》

不過日月星辰等事,不僅可以用來體現時間的流動,還是“天”的具體體現。《周禮》稱“保章氏”這一職事系“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就顯示出史官還有一個介於天地之間的特殊地位,能夠上觀天象以下解人事。上面提到的晉國太史屠黍亡奔於周後,對周之威公講晉國將亡的徵兆,乃對之曰:“臣比在晉也,不敢直言,示晉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以不當。”(《呂氏春秋·先識》),這就是以所謂“天妖”來說“世運”。其實上述夏太史令終古、殷內史向摯和晉太史屠黍,都是被《呂氏春秋》作為具有“先識”的人物例證來舉述的,蓋“國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古今一也”(《呂氏春秋·先識》),而這幾位太史、內史能夠獨具隻眼,看到國之必亡的命運,恐怕都與其身揣“圖法”,能夠判識亡國的天象等徵兆具有直接關係。我們看《禮記·月令》雲孟冬之月“命太史釁龜筴,佔兆,審卦吉凶”,同樣顯示出太史的神職身份。

觀司馬遷報任安書,訴說其忍辱負重以撰成《史記》一書,乃“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漢書·司馬遷傳》),所說“天人之際”,就是上天對人事活動的控制作用。這種天人關係,在中國古代,首先體現為以“天時”所表徵的自然規律對農業生產活動的制約,而在這一方面,早期的太史,就充當著一個重要的中間人角色。

《國語·周語上》載虢文公諫周宣王行籍田事,語曰:“古者太史順時覛(脈)土,陽癉憤盈,土氣震發。”這是講太史負責觀察四時的執行,以把握適合的土壤水分條件,適時耕作,而太史待到“農祥晨正,日月底於天廟”的天象出現,便可知悉“土乃脈發”,到抄傢伙動手的時候了。於是,在太史的引導下,王者始督率百官庶民,種田植榖。其實這種自然的“天時”不過是“天道”、“天意”的表現形式之一。這樣的天人關係,由具體到抽象,由個別到一般,就是由所謂“天道”、“天意”來規定人世間一切活動的生成和變化,所謂“天人合一”,真諦即在於此。

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中稱天變“與政事俯仰”,乃“最近天人之符”,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又司馬遷之父司馬談在論述陰陽家時談到的“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史記·太史公自序》),其“天下綱紀”四字講的也是同樣的意思。而像司馬遷這樣一個能以“究天人之際”為生涯的職業史官,顯然是具有某種超越於尋常世俗人之上的社會身份的。

正是這樣的身份,決定了像司馬談、司馬遷父子這樣的職業史官,需要對上天予以充分的敬畏,而且這種敬畏的程度,是要大大高於人世君主的。在司馬氏父子之前,頗有幾位先輩,即因不畏君主的淫威而實錄史事,留下了“良史”的清名,受到世人高度讚譽。

在這當中,列在第一位的,應該是我辛家的祖先。商紂王時有大夫姓辛名甲,姓和名都是天干的名稱,這一點就很特別,冥冥中顯現著他與天文曆法的聯絡。

西漢時人劉向記述說,辛甲向殷紂王連進七十五次諫言,紂王還是據而不納,於是去而之周,“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為公卿,封長子”(《史記·周本紀》並劉宋裴駰《集解》引劉向《別錄》。附案封地名曰“長子”,不知是不是與他長得人高馬大英武氣派有關),所謂文王“以為公卿”,實際上是讓他出任太史一職(《左傳》襄公四年)。如上所述,史官是一種很特別的職務,除了其神職性質之外,還需要專門的天文曆法技術,故往往世傳其業,周人能夠讓他出任此職,一定是基於辛甲在商朝已有的專業經歷。《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下著錄有“《辛甲》二十九篇”,如班固所云,“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這是非常契合他的太史身份的。

班固在《漢書》中編制了一份《古今人表》,這份表格把古往今來的名人分作三六九等,加以排列,辛甲位居第三等,也就是上等人中的下位,名之曰“智人”(晉國因秉筆直書而稱名於世的那位太史董狐,還有下文將要談到齊太史兄弟三人和齊南史氏,也都是這一等人物)。想想看,通靈於神人之間,有這等本事,能“不智”麼?

辛甲記史,雖然沒有什麼特別的事蹟流傳下來,但他敢於向荒淫的殷紂王犯顏直諫,竟連番七十五次之多,並在勸諫無效後斷然離去,這些都應該與他的史官身份、特別是這一身份的神職性質具有直接關係。在順應天道、適時而動這一點上,辛甲與前面談到的夏太史令終古、殷內史向摯和晉太史屠黍,明顯具有一種相同的職業素質。同樣,敢諫與敢書一樣,也與這一職業所賦予的特殊質量有關。

史官之敢於秉筆直書,最經典的一個事例,是春秋時期齊國大臣崔杼弒殺齊莊公時,齊國太史一家兄弟三人前仆後繼以拼死載錄史實的故事:

大(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德勇案:或為“內”字之訛)史氏聞大(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此事往往被後世奉為史官出自神聖道德的壯舉,或歸之於偶然,如宋人呂祖謙即論之曰:“春秋之時,王綱解紐,周官三百六十,鹹曠其職,惟史官僅不失其守耳。……以崔杼之弒齊君,史官直書其惡,殺三人而書者踵至。身可殺,而筆不可奪,鈇鉞有弊,筆鋒益強。威加一國,而莫能増損汗簡之半辭,終使君臣之分,天髙地下,再明於世。是果誰之功哉!嗚呼,文武周公之澤既竭,仲尼之聖未生,是數百年間,中國所以不淪於夷狄者,皆史官扶持之力也。”(呂祖謙《東萊博議》卷二“曹劌諫觀社”條)實際上若是如上所述,全面瞭解中國古代早期史官的神職色彩,我們也就很容易理解,除了這一層社會道德的因素之外,在他們這些職業史官的身上,還有一種對上天的敬畏,這也可以說是一種更為恐怖的畏懼——因為若是違逆事實,曲筆書事,必定要遭受天譴神責,而這種懲罰的嚴酷程度是甚於世間一切暴虐的君主的。所以,才能獨有史官不失其守,他們才會奮不顧身,一往無前,甚至搭上他們整個史官的家族。

是不是大部分皇帝不敢隨便殺史官?

《中華再造善本》叢書影印元相臺岳氏荊溪家塾刻本《春秋經傳集解》

這種早期職業史官的素質,其流風餘韻,在司馬遷身上還有很強很強的存留,所以他才會有“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意願,而若是按照這樣的認識來理解《史記》紀事的信實性,知道太史公的手裡是握著一隻“神筆”,在這隻筆下,既容不得鬼話,也不會有意去寫什麼胡話。要是那樣亂來,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會闖下“罪莫大焉”的禍事的(《史記·太史公自序》)。這樣,或許就不會面對被奸人盜掘出世的《趙正書》而產生什麼困惑了。

當然,歷史活動和歷史文獻的許多具體細節,並不像我在上面講的那樣簡單,那樣純粹,這都是歷史研究所必然要面對的問題,自古以來就是如此。只要我們順天理、循人情,踏踏實實地去做考辨分析,即可去偽存真,揭示歷史的本來面目。清代考據學家在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為我們留下諸多成功的範例,可以說他們已經把文史考據推進到一個相當深邃精湛的程度。我們老老實實地跟在他們後面,按照他們早已用過方法學著做就是了。這種考據方法,是永遠不會過時的。

標簽: 史官  太史  史記  司馬遷  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