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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之困(前言)

作者:由 孟北魚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18-05-31

前言:“寫作背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第一章:“能不能脫貧”——能,但不是你們認為的那樣。

第二章:“形式主義"——浪費了基層工作人員95%以上的精力。

第三章:“官僚主義"——解決問題不是他們工作的目標,免責才是。

第四章:“官員能力低下”——以免責為首要目標的荒唐決定

第五章:“朝令夕改”——扶貧不是突發事件卻勝似突發事件

第六章:“扶貧系統”——資訊化的出現反而加重了基層負擔和教條主義

第七章:“其他問題”——當理論運用於實際的時候總有很多困難

第八章:“貧困戶自身問題”——一直被迴避的問題

第九章:“扶貧檢查”——上級檢查是基層扶貧工作的風向標

第十章:“政治風險”——不貪汙不腐敗,兢兢業業工作就沒事了?

第十一章:“扶貧工作者生存現狀”——精神和肉體上的掙扎

第十二章;“闢謠陣地”——有些謠言不攻自破

第十三章:“治病開方之我見”——扶貧的問題從來就不是基層的問題

第十四章:“唯上不唯下”——權力來自於哪裡,權力就為哪裡服務

第十五章:“易地扶貧搬遷”——官僚主義把好事辦成了壞事

————————————前言———————————

因為各省市政策標準不同,為了保持匿名性,在不造成文章失實的情況下,文中提到的各種標準我都進行了一定幅度的修改,並不能作為了解國家政策的依據,如需瞭解扶貧政策資訊,請到當地扶貧部門瞭解。

自精準扶貧以來,本人一直從事基層第一線扶貧工作,不敢說是瞭如指掌,但也是每天打10個小時以上的交道,並且本人就是農村人,家境貧寒,少時誤入迷途,荒廢學業,整日拾荒換零用錢,後來某年驚醒,復讀入當地名校,換得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大學,考入體制,竟被認為光宗耀祖,殊不知只是另一個頭疼的開始。

講上面那些,只是想證明我並不是廣大知友心目中的城裡大老爺,相反,我很窮,比你們中90%都要窮。我的家鄉也很落後,當然比不上老山區的村落,但也是本市最為偏僻的鄉村之一,如果說我不懂農村,那麼也只能是當局者迷。

本地放在全國而言算是比較貧困的地區,有時候我會在想如廣東、江蘇等發達省份扶貧工作應該會輕鬆很多(當然我也只是猜測),因為扶貧說到底還是個花錢的工程,扶貧中遇到所有問題說到底都是錢的問題。在經濟實力雄厚的情況下,對

全民

進行一定程度的兜底,比如住房、醫療、教育等方面,那麼扶貧其實並不太難。

注意,我上面說的“全民”,而不是“全體貧困戶”,為什麼呢?因為人性,人性都是趨利避害的,如果幹什麼事情有利可圖,那麼人們就會拼命去做。所以如果當貧困戶比上班待遇更好的時候,那麼很多低收入者都會放棄工作,在家裡等著當貧困戶。

比如,工資最低標準是1500元,現在有一位五十幾歲的大娘在大街上當清潔工,領著1500元每月的工資,那麼你覺得她能看得起病、建得起房嗎?但是她的鄰居是一個懶漢,整天遊手好閒,就是不工作,反而因為當上了貧困戶,政府給他建了新房,看病醫院全報銷,你覺得那位大娘怎麼看?

我在知乎上看到過一個故事:小張樓下每天都有一個70歲+的老奶奶在屋簷下賣手工製品,一些竹蜻蜓、竹耳勺、竹製癢癢撓、竹掛繩等,無論風吹雨打都在屋簷底下,手工製品也都很便宜,通常只需要幾毛錢就可以買一個。一天早上小張下樓上班,路過老奶奶的攤位的時候,體諒老奶奶辛苦,順手向老奶奶買了個耳勺,五毛錢。走到街口的時候,忽然一個年輕的乞丐走過來乞討,大概四五十歲,手腳俱全,全身髒兮兮的,小張急著上班,順手給了乞丐一塊錢。這時候小張忽然發現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她回過頭去看老奶奶,老奶奶的眼睛都直了,她也許不敢相信,自己每天起早貪黑、風雨無阻的擺攤,靠自己的勞動,賣掉五毛錢的商品,利潤只有兩三毛錢,而這個年輕得能做她兒子的人,只要伸出手來乞討一次,就能得到一塊錢。這對這位老奶奶價值觀的衝擊可想而知,小張再也無法面對那位老奶奶,小張也再也沒有施捨過手腳俱全的乞討者。

我一直堅持一個觀點,那就是“貧困戶的生活水平絕不能超過社會上正在拿著最低工資那個人”,不然扶貧就會變成“獎貧”。如果正在工作的人看不起的病,貧困戶照樣也看不起;如果正在工作的人建不起的房子,那麼也不能給貧困戶建。實際上我們的國家也是這麼做的,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建房面積不得超過每人25平方米,一個人只能建25平方米的房子,2個人只能建50平方米的房子,就有這方面的考慮。但是實際上很多“貧困戶”看不上這樣的房子,他們覺得太小了,那麼我們就要認真考慮他們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貧困戶,他們的舊房子到底是不是危房?

在實際操作中,越貧越扶很容易變成越扶越貧。貧困越來越成為一個可以用來“要挾”地方政府的資本,我這裡有一個案例:Z村的李某某是貧困戶,也是危房戶,實際上該戶一家三口都是健康的,貧困的原因完全是思想問題。當然如果你問他,他會告訴你他有病,老婆也有病,幹不了活,但其實他和他老婆的病並非什麼不能勞動的大病,我的親友裡面便有從事建築施工的,工地上的農民工們或多或少都有病痛,幹完一天回到工棚腿疼、頭痛、手痛、腰痛是很常見的,這些農民工並沒有因為這些疼痛而拒絕工作,但李某某拒絕。

這裡我要講的是他是如何要挾鄉政府的。2018年扶貧政策大好,我們到他家裡宣傳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他能得到7萬5千元的補助(足夠建房),但他拒絕了,理由是找不到地基,優良地基是稀缺資源,況且李某某在本村風評很差,村民恨不能狠狠宰他一筆;於是我們建議他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能得到2萬元補助,他又拒絕了,理由是補助金額太少。我們多次上門做工作,均被回絕。這倒是常有的事,個別貧困戶嫌政府的補助錢太少,是很常見的。

萬萬沒想到的是:五天以後,市長熱線發來信訪件,李某某居然打電話到市長熱線,聲稱自己家中危房,控訴地方政府部門不作為。不久後我們甚至發現《今日頭條》上有關於李某某的文章,文章配有李某某危房的圖片,看起來真的很有煽動性,文章描述了李某某如何如何困難與悽慘,痛批鄉政府和村委會不管不問,置貧困戶於水深火熱之中。村委會說這篇文章顯然是李某某找人幫他寫的,李某某毫無文化,哪裡又知道什麼市長信箱和《今日頭條》呢,在民間專門有一群無良律師和鄉土秀才打著“伸張正義”的名義,掙這種錢。

於是我們找到李某某,問他想要什麼。李某某直接開價,如果是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政府必須免費給他找一塊優良地基,位置太差的不要。如果是危房改造政策,那麼政府必須再多給他兩萬元。如果不行的話,他會繼續用各種方式上訪,他的條件顯然我們是沒辦法接受。後來李某某一旦聽說有領導去他們村,他就要跑去牽著領導的手去看他家房子,所以我們對領導檢查都採取封閉訊息的原則。目前李某某依然住在危房裡,並且絕不接受易地扶貧搬遷和危房改造。

窮人的權利只能是受限的權利。李某某有沒有建房子的權利呢?李某某有沒有住在優良地基上的權利呢?當然有,但是政府保障的只能是人最基本的權利,人有很多權利,但更多的權利是要靠自己的勞動和付出去換取的,不勞動和付出的人就只能享受最基本的權利。

這裡我想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大概是重慶市政府收到了一封來自廉租房小區的信,信中稱自己是廉租房小區的住戶,夏季天氣炎熱,自己很想帶著自己的兒女們一起游泳,周圍幾個小區都設有游泳池,但廉租房小區卻沒有,這剝奪了他們游泳的權利,希望重慶市政府能夠在廉租房小區建一座游泳池。重慶市政府回信:“廉租房是政府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最基本住房保障的設施,如果該住戶想要游泳池,那麼建議購買高檔小區,周圍的高檔小區都包含游泳池。”

我是在一篇知乎文章裡看到的,文章的題目好像叫做《要求在廉租房小區建游泳池的人,這種思想比貧窮更可怕》,在重慶這樣一個寸土寸金的地方,興建一個游泳池需要花費多少錢,納稅人願意為此買單嗎?住在廉租房小區的人願意為此買單嗎?即使建起來以後,執行管理費用又是誰來支付呢?寫信的人願意支付這筆錢嗎?窮人有沒有擁有游泳池的權利?當然有,但是這個世界上除了最基本的權利以外,更多的權利是要靠努力獲得的,所以窮人的權利只能是受限的權利,而限制我們的,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的能力。只要獲取財富的機會是平等的,那麼每個人的權利就是平等的,我只考了一箇中專學校卻要求享受和清華畢業生同樣的工資,合理嗎?

所以扶貧並不是投入越多越好,還要投入得巧,最終實現實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只能最低保障。

標簽: 扶貧  貧困戶  某某  權利  老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