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詩詞

別人家的私事儘量能不參與就不要參與?

作者:由 大司馬大將軍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15-03-22

你以為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為啥難斷?第一信心不全,雙方甚至各方都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隱瞞或編造關鍵資訊。第二,人家有血緣關係,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父子無隔夜之仇,就是苦大仇深的婆媳之間,還有個苦逼兒子墊著,你一個外人搞的靈清?第三,木有成就感。這些雞毛蒜皮的時代事兒,大多因為一兩句言語不合,好多還是積怨(婆媳、妯娌等),聽著跟狗拉羊腸一樣,莫說分是非了,不把你繞進去就好的了。

所以一般來說,不管別人私事。比如人家兩口子吵架,知乎擺事實講道理得出結論:你倆分吧,不合適。回頭老太太就得找黃繼新:你特麼給我弄個兒媳婦出來!

標簽: 婆媳  吵架  靈清  擺事實  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