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來我樓下挑釁先動手打我媽,我去拉架,對方打我,我還手致他輕傷,我倆輕微傷,會如何?我是第二被告?
作者:由 cccccccc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21-03-12
沒太明白你是第二被告啥意思。如果他的輕傷是你的毆打行為造成的,你就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調解不成,大機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他因為毆打你母親和你致使你倆輕微傷,如果可以認定他是尋釁滋事行為,那他涉嫌尋釁滋事罪。如果事出有因,那他就是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其行政處罰。
根據你的描述,對方如果有尋釁滋事的行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你們打架鬥毆致人輕傷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按你說的,已經到法院階段了,如果沒有取得對方諒解,有可能要判實刑,還是和對方協商賠償數額,達成諒解協議,爭取緩刑!
正當防衛。
看有木有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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