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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14-09-14

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李兵2014-10-02 19:39:35

因為唐七的市場影響力超過九州啊

補充一下,是超過南九州。

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匿名使用者2014-10-02 21:03:45

因為無數影視公司來籤縹緲錄,可我們一直按著沒賣…至於為什麼不賣,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知乎使用者2014-10-03 00:42:58

華胥引就是打著九州的幌子…沒有九州那些繁複的設定的牽絆…所以從哪裡開始看都不至於一頭霧水看不懂說啥…

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匿名使用者2015-09-02 23:32:39

他就不算九州的好嗎!!!不要抹黑九州好嗎!!

為啥在九州系列裡,華胥引成為來了改編影視作品的首選?匿名使用者2016-03-03 00:32:05

《華胥引》抄襲《七夜談》by十四闕,《長安亂》by韓寒,《一受封疆》by殿前歡,《君子之交》by藍淋(據說還有紅樓夢和楊柳枝);《四幕戲》抄襲《非我傾城》by顧漫(導致顧漫無法繼續創作自己的非我傾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桃花債》by大風颳過(編輯將出版的書寄給大風示威,TQ粉汙衊大風想借機炒作自己、並說就算抄襲了又怎麼樣、還不是紅了,比較紅的不能算抄襲之類的言論)。孰是孰非,天自有公斷。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這樣抄襲剽竊來的小說,我想我的態度已經可以回答題主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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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不少人贊同,再多說一句。看到微博上很多TQ粉說,就算抄襲了又怎麼樣,還是喜歡書裡的人物。我想說,你們放不下的,是被書感動過的青春。如果現在有人告訴我我特別特別喜歡的小說是抄來的,我第一反應肯定也是非常震驚,然後反駁,不因為其他,因為我愛過那個小說,喜歡裡面的人物,感謝他們帶給我的感動。如果證據放在了面前,我同樣會難過。但是希望愛過那樣的小說的人們別因為難過,因為想要宣洩這樣的悲傷,而站在揭露真相者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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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另一個問題中說三生三世抄襲桃花債,結果有一位知友說,法律意義上,構不成抄襲。我有些失望。總所周知,法律並不完備,我們應該完備法律而不是一味的盲從,或者說完完全全以其為標杆。抄沒抄是單單根據法律就能確定的嘛?並不是,GJM的夢裡落花抄襲圈裡圈外,原作者為維權奔波三年。法律能確認抄襲的作者都囂張至此,更不要說,“法律意義上構不成抄襲”的作者了。之前我也特地瞭解了借鑑、致敬和抄襲的區別。鑑於有知友不認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桃花債,特地找來某網友的總結圖片:

【防止圖片刷不出來,特此貼上圖片網址:

http://

img3。laibafile。cn/p/m/2

17498020。jpg

我也看到很多人說之前沒有聽說過桃花債,特地去看了桃花債,結果沒有發現抄襲。我只能說,某個程度上,很多讀者看小說只看情節,看完就結束了。再提起,腦海裡更深刻的也是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所以透過這樣的閱讀方式得到的結論不具有參考價值,對驗證是否抄襲不具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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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寫手的良心上,我永遠不屑唐七郭敬明之流。如果有人想和我說,你都沒達到他們的高度,有什麼資格對他們評頭論足。那麼,是不是在這樣一個以成功與否來決定人的價值甚至是非的時代,我也要和你們一樣是非不分、唯成功不破才能得到認可?我奉送一句話,我不需要。

我也想過我以後的小說能口口相傳,能在銀幕上看到我筆下的人物之類,但是支援我走下去的更多的是喜愛,對寫作的喜愛,對自己筆下的足以開運動會的人物們和嘔心瀝血構建出的另一個世界的喜愛。

曾經有人說,寫作就像懷孕,完結的那天,總有辛苦懷胎十月,孩子出生後的成就感。那麼,剽竊者是不是相當於人販子?甚至於盜走孩子還逼孩子認成父母的仇人?!

如果有人喜歡東摘西抄的作者,看他們的作品以得到所謂的消遣和感動,那麼,志不同道不合,不相為謀。也不必來我這和我廢話。

以後我還是會像我欣賞的寫手一樣,寫自己的故事,盡力帶給讀者不一樣的體驗和驚喜。

我也是讀者,也是一個痛恨抄襲的讀者和寫手。所以,我自認為有立場在這種時候站隊。因為我深深記得馬丁。尼莫拉的我沒有說話。

本來不想說這麼多,但是看到剽竊聖傳的幻城即將影視化,看到華胥引照常播放不減熱度,看到綠野千鶴為自己宣告,看到赭硯、酥油餅等人的作品被各種剽竊,看到電視劇人氣頗高卻是抄襲不能動,看到19天的故事被抄到韓網上,看到午夜DJ的中文翻唱者厚顏無恥的在編曲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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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更新

華胥引抄襲七夜談是最毋庸置疑的,詳細請看:

附上圖片網址: 華胥引將播唐七公子被曝抄襲 與七夜談情節雷同

值得一提的是七夜談第一篇於2006年開始連載,08年連載完,12年出版,而華胥引09年開始連載。然後我之前在微博看到不少唐七粉拿出版日期說事……唉。

引用下來自: 天哪,抄襲者主動求調色盤。。唐七公子唐七(轉載)_娛樂八卦 這個天涯貼貼“主楊明空123”的總結:

【小說結構形式對比,都是單元文,且有主線貫穿,只不過《七》主線在最後。

主角身份對比

女主角:

童童對應葉蓁,

葉蓁是衛國國主之女,才名遠揚,因此受到男主青睞,國破跳城牆,被高人(其師傅)所救死而復生,成為活死人,並被傳授可以入夢的《華胥引》。

童是燕城城主之女,才名遠揚,因此受到男主青睞,城破跳城牆,被高人(其師傅)所救死而復生,成為活死人,並被傳授可以入夢的《前世鏡》

男主角:

顏爍對應蘇譽,

敵國皇子,侵略女主的國家。

顏爍是氏國皇子,受命攻城,逼死君主,大敗燕城。

蘇譽是陳國世子,受命攻城,逼死君主,大敗衛國。

配角:

白衣人對應君師父

白衣人,救活主角,教會主角《前世鏡》,和主角一起漂泊江湖。

君師父,救活主角,教會主角《華胥引》,讓主角四處行走接任務。

兩篇文始發時間

《華胥引》10年

七夜談序言

《七夜談》的第一篇《朝夕》寫於2006年。

然後陸陸續續在雜誌上連載,寫完最後一個故事時,已經是2008年了。

那是一段不可思議的時光。

如果要用一種顏色來形容的話,我覺得應該是濃到墨一般的深藍色。

我辭了雜誌社的工作,在家看護病重臨危的媽媽,每天晚上都要去醫院陪護。護士一晚上要來檢查監控儀器4次,早上4點半抽血,7點派送藥物,8點左右醫生巡檢。等醫生來看過媽媽後,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倒頭就睡,下午16、17點起床吃飯,18點前再趕回醫院……

週而復始。

那段時間,我的心靈強大到一種連自己都不可思議或者說不敢奢求的狀態。

我有條不紊地處理著醫院和家中的一切瑣事。沒有絕望,沒有悲觀,談不上多麼樂觀與積極,但非常冷靜,非常非常淡然。

在那之前我是個被家庭保護得很好的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沒有任何壓力。我不知道柴米油鹽的價格,我也不知道健康是很重要的東西;

在那之後我發現突然間我就成了全家的支柱,需要為年邁的父親,和體衰的母親負責,而他們都在我所沒有注意的時間裡飛快蒼老著。

成長,也許就是在那段時間,真正地來到我身邊的。

在那之前,我寫《千年》我寫《逝去的歐若拉》我寫《誅龍》,我的故事裡只有悲傷的戀情,沒有親情,沒有責任,也沒有對人“活著”這一現實有多麼鮮明的體會;

在那之中,我寫了《流光夜雪》《黑白灰姑娘》,我的筆下開始有了家庭,有了責任,有了意興風發的創業;在那之後,我寫了《禍國》。不得不說,《禍國》完成了我在塑造故事上的蛻變和昇華;而寫《禍國》的那段時間,我本人也刻骨銘心地成長了。

然後,就到了這系列不得不談的《七夜談》。

作為一個系列,它跨越的年份很長。寫第一篇《朝夕》和最後一篇《千年》-時,因為我的心態已經截然不同,所以雖然故事還是保留了最初的設定,讓它們首尾相連形成一個完整的圓,但在要表達的東西上,卻已不一樣了。

到底是哪裡不一樣,我就先賣個關子,留給讀者們自己看吧。

2008年,是我人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年。

而我,很幸運地全部挺過去了。

感謝2008之前。

謝謝父母所為我做的一切。

2008之後。

輪到我了。

我希望,今後我能寫一些更溫暖更能感動大家的故事,給所有在成長的困境中掙扎的孩子們予心靈上強有力的幫助。

該輪到我們了。

輪到我們去給別人幸福。

加油! 《七夜談》06年

唐七寫個小說真是方便,人家十四闕照顧醫院的親屬期間好不容易寫出來的小說就這麼被用走了,唐七,你好意思嗎?】

(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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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胥引更多抄襲細節請參見原貼。

如:

【抄襲殿前歡一受封疆“擁萬里江山,享無邊孤單”】

【唐七,《華胥引》抄襲韓寒《長安亂》

人設,架構,情節抄襲。而且都是吐槽的風格。

同樣是出身寺院,(女主跟一堆和尚放一塊兒,作者心真大),

同樣有寵物(《長》中小扁和《華》中小黃)。

釋然喜樂,君拂君瑋,都是師兄妹梗。

原文摘錄

截止那個夜晚,我受君師父感染,習慣性以為自己將來的夫君必然就是君瑋,常常看著活蹦亂跳的他無限憂慮,想著阿彌陀佛,我怎麼能在面前這個人剛剛斷氣時就馬上出門尋找第二春啊。 ——《九州·華胥引》

而此時,現實生活中的喜樂總是活蹦亂跳到我面前。我會注視喜樂,想,我怎麼能把這麼一個姑娘埋到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方去啊。 ——《長安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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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問題下,我也看到不少網友說:耽美也有抄襲言情的,為什麼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桃花債,就要著重強調抄襲的是耽美作者的。

先不說耽美無法正規出版,耽美作者無法維權,就單說言情讀者的態度,就足以說明一切了。從原貼下截了兩個評論:

(我尊重彼此的言論自由。我不學這類只說謬論的人,只將事實告訴你們。)

(孰是孰非汝等皆有依準。我還是那句話,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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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提出。(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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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不等於不曾存在,成功不能抹殺盜竊者的可恥。

編輯於 2015-08-04

標簽: 抄襲  華胥  七夜  唐七  桃花